第一百五十九章、声明(2/2)
《神意》作者:没有想到 2020-01-11 21:41
。再加上那些人常常说的什么大盖帽,大盖帽,吃原告吃被告。我就更害怕打官司了。
之所以还要这样做,只是为了读者能得到个完整读本。
最后,长安的法院还是想通过我,能够帮助他们,去找到陈本虚先生。
为什么呢,因为宋文改那一笔抚养费,是要经过他们来支付的。再说,一旦执行了这个判决,有些人就有了工作的成绩。有些人还可能狠狠地就这样子提拔了一级,或者是拿一个什么优秀工作者。
这样,就升职有望。下岗,那就更加轮不到她了。
现在对于我来说,找不找得到这个陈本虚,实质上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但对于陈本虚的一生的故事,对我本人的感情,那让我是久久不能忘记的。
就这样,我这里要感谢现代的网络。因为这本应该叫做长篇的书,也在这不知不觉中,就要在网上出出来了。一时间里,我也说不清楚,更道不明白,陈本虚离婚的事情,到底是谁对了?谁又错了呢?
虽然我相信,记者的眼睛,大家的眼睛,应该是血亮的。可我还是在想办法,要找到陈本虚本人,自己亲自再问一问,他自己的感觉才是。
当然,在冥冥之中,我仿佛感觉到,似乎有一种力量。一种说不清楚是什么力量,让我们永远永远地,如同两条铁轨,不可能交叉了。
奇怪的是,自己虽然从来也没有见过他。也因为了神的关系,感觉到自己今生今世,完全有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可是他仿佛就是我生命的,一个最为熟悉的人。
这也是人说的什么神交吧。
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既然有了这样深的认识,就是不认识他,也没见过他,又有什么关系?不过,我还是相信,只要我十分关切地找他了。只要上天给我以时间,自己有朝一日,一定能找得到的,也能见得着陈本虚的。
我不信什么上帝的,只有愿苍天保佑着我们,让我在以后日子里,能够找得到你!陈本虚。
陈本虚先生,我的这个文章,已经在长安日报的连载了。长安地方太小,报纸行量也不大。你如果在远方,那可能没有看到的。现在,我在网上出放出来了,愿你能有时间上上网,也能够看到我的这个特别的,对于你的声明:如水月光的声明:a、本书虽然不属虚构,也不是什么报告的文学。但也请读者诸君,万勿对号入座。如果承蒙不幸,你非要自愿对号入座,参与我们的讨论,或者是要提出诉讼,本人概不负责,也不奉陪。在极个别的情况下,经有关人士研究之后,或者是谁高度重视,当然又另当别论。
、陈本虚先生,如果你随便在哪里,随便在什么情况下,你见到了这个文章,请你迅联络我,以便送达你应该得的稿费。我的QQ494431218。电话呢你是知道的,我一辈子可能就是只用这个电话号码了。我知道,就你现在的情况,负担是比较重的了。
c、若是有人得知陈本虚下落,敬请赶快请联系方法告知。我会在给陈本虚稿费的同时,按我们东纽约长安人的风俗习惯,让你得到一个满意的红包。
d、要是在一定的时间内,还是找不到陈本虚。我将报请在作家协会版权中心,将陈本虚应该得的稿费,转付给陈本虚的女儿陈非常。如果联系不到陈非常,那就转给陈本虚的儿子,陈寻常。
e、如果是宋文改,或者是向阳花,看到这个文章。或者还是有其他的人,提出来部分稿费要求,这就需得得到陈本虚,或者是陈非常,或者是陈寻常的认可,亲笔批示了才行的。
F、本书的其他部分,包括书中涉及的各种公文、信件、合同、遗嘱、自我的叙述、私人日记、表及未表的通讯、消息、悼词、判决书、检举信、专家大师批注等所有的观点,均有原文,或者是原始的录音记录,作为凭证。如果有读者需要证实,可来信咨询,我一定提供复印件。
当然,有些资料我先前在报纸连载,现在在网络上布时,也作了一些技术上的处理。大多数都为本人,或者主管部门领导集体研究之后,同意表的。如果因此而引起一些不愉快事件,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作者如水月光愿意担负一切与你商榷的责任。
g、以上五条,经有关人士集体研究讨论,做出肯定以后,已经具有了法律效力。
之所以还要这样做,只是为了读者能得到个完整读本。
最后,长安的法院还是想通过我,能够帮助他们,去找到陈本虚先生。
为什么呢,因为宋文改那一笔抚养费,是要经过他们来支付的。再说,一旦执行了这个判决,有些人就有了工作的成绩。有些人还可能狠狠地就这样子提拔了一级,或者是拿一个什么优秀工作者。
这样,就升职有望。下岗,那就更加轮不到她了。
现在对于我来说,找不找得到这个陈本虚,实质上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但对于陈本虚的一生的故事,对我本人的感情,那让我是久久不能忘记的。
就这样,我这里要感谢现代的网络。因为这本应该叫做长篇的书,也在这不知不觉中,就要在网上出出来了。一时间里,我也说不清楚,更道不明白,陈本虚离婚的事情,到底是谁对了?谁又错了呢?
虽然我相信,记者的眼睛,大家的眼睛,应该是血亮的。可我还是在想办法,要找到陈本虚本人,自己亲自再问一问,他自己的感觉才是。
当然,在冥冥之中,我仿佛感觉到,似乎有一种力量。一种说不清楚是什么力量,让我们永远永远地,如同两条铁轨,不可能交叉了。
奇怪的是,自己虽然从来也没有见过他。也因为了神的关系,感觉到自己今生今世,完全有可能,再也见不到他了。可是他仿佛就是我生命的,一个最为熟悉的人。
这也是人说的什么神交吧。
一个人对于另一个人,既然有了这样深的认识,就是不认识他,也没见过他,又有什么关系?不过,我还是相信,只要我十分关切地找他了。只要上天给我以时间,自己有朝一日,一定能找得到的,也能见得着陈本虚的。
我不信什么上帝的,只有愿苍天保佑着我们,让我在以后日子里,能够找得到你!陈本虚。
陈本虚先生,我的这个文章,已经在长安日报的连载了。长安地方太小,报纸行量也不大。你如果在远方,那可能没有看到的。现在,我在网上出放出来了,愿你能有时间上上网,也能够看到我的这个特别的,对于你的声明:如水月光的声明:a、本书虽然不属虚构,也不是什么报告的文学。但也请读者诸君,万勿对号入座。如果承蒙不幸,你非要自愿对号入座,参与我们的讨论,或者是要提出诉讼,本人概不负责,也不奉陪。在极个别的情况下,经有关人士研究之后,或者是谁高度重视,当然又另当别论。
、陈本虚先生,如果你随便在哪里,随便在什么情况下,你见到了这个文章,请你迅联络我,以便送达你应该得的稿费。我的QQ494431218。电话呢你是知道的,我一辈子可能就是只用这个电话号码了。我知道,就你现在的情况,负担是比较重的了。
c、若是有人得知陈本虚下落,敬请赶快请联系方法告知。我会在给陈本虚稿费的同时,按我们东纽约长安人的风俗习惯,让你得到一个满意的红包。
d、要是在一定的时间内,还是找不到陈本虚。我将报请在作家协会版权中心,将陈本虚应该得的稿费,转付给陈本虚的女儿陈非常。如果联系不到陈非常,那就转给陈本虚的儿子,陈寻常。
e、如果是宋文改,或者是向阳花,看到这个文章。或者还是有其他的人,提出来部分稿费要求,这就需得得到陈本虚,或者是陈非常,或者是陈寻常的认可,亲笔批示了才行的。
F、本书的其他部分,包括书中涉及的各种公文、信件、合同、遗嘱、自我的叙述、私人日记、表及未表的通讯、消息、悼词、判决书、检举信、专家大师批注等所有的观点,均有原文,或者是原始的录音记录,作为凭证。如果有读者需要证实,可来信咨询,我一定提供复印件。
当然,有些资料我先前在报纸连载,现在在网络上布时,也作了一些技术上的处理。大多数都为本人,或者主管部门领导集体研究之后,同意表的。如果因此而引起一些不愉快事件,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作者如水月光愿意担负一切与你商榷的责任。
g、以上五条,经有关人士集体研究讨论,做出肯定以后,已经具有了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