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2的报恩第4部分阅读(2/2)
《卷2的报恩》作者:作者不祥 2021-04-13 01:21
得调|教,“你叽叽长很好看还是怎样?!”
狗小子低头去瞅自己的人叽叽,笑一笑:“还挺好看的!”
贺兰霸缓缓抄起了拖鞋。
这些天光纠正穿衣服这件事就纠正了好久,不过好在阿彻再没问起庚林市的事,贺兰霸也算放下半颗心来。族长云游四方去了,临走时交代族里的事暂时由他代管(特么都代管三年了!),寺庙还等着他带人修葺,他招呼了阿彻一声就朝寺庙去了。
阿彻目视贺兰霸的背影走远,跳下小板凳,跑进贺兰霸书房,在书柜上找了半天,找出一本地图。
狗小子兴冲冲在地上展开八开大的地图,地图是本市及周边地图,从行政划分来说,灵犬镇也隶属庚林市,但是大家习惯把庚林市主城三区统称为庚林市,包括上城区下城区和中央区,外县还是叫外县的名字。阿彻在地图上找到主城区,一看就蒙了,灵犬镇在地图右下角,庚林主城在左上角。灵犬镇这么大,在地图上也就是大拇指那么大块地方,这么看来是真的隔得很远啊。
阿彻呆呆地向后坐在脚后跟上,想起和小修在后山问他:
——你知道世界最高峰吗?
——汪汪汪汪!
——不叫汪汪汪汪,叫珠穆朗玛。
珠穆朗玛……阿彻望向窗外,贺兰老师曾经跟他说过,那是一座在天边的山。
那么远的山,小修也决心要去呢。
晚上贺兰霸回来,正在书房里赶稿,门悄悄隙开一条缝,狗爪子啪嗒啪嗒轻轻踩进来。
“什么事?”贺兰霸头也不抬地问。
“老师,我的衣服我能自己保管吗?”卷毛狗嗷呜嗷呜小声问。
贺兰霸蹙了蹙眉,又佯装若无其事继续埋首漫画稿中:“行,在柜子下面一格,自己去拿吧。”
狗崽子屁颠屁颠走到衣柜前,爪子几下扒开柜门,开始翻衣服。
乒里,乓啦,稀里,哗啦……贺兰霸回头瞅着钻进柜子里,正将衣服一股脑咬出来的阿彻,淡淡道:“要不要我找个东西给你装啊?”
小金毛回头直摇尾巴:“汪!”那真是极好的!
贺兰霸从床底拿了只大行李袋。
阿彻打量那只能把他都整个儿装进去的行李袋,抬头问:“有小一点的吗?”
贺兰霸又拿了只登山包出来。
“还有再小一点的吗?”
十分钟后,贺兰霸看着阿彻把一大块桌布铺在地上,将衣服乱糟糟全堆上去,爪子和牙齿并用,折腾了好半天才打好一只丑到爆的包袱。
小狗仰头朝他摇摇尾巴,咬着布袋一路拖到门外。
门掩上,没多久又“吱呀”推开,一只狗脑瓜子钻进门缝。
“还有什么事?”贺兰霸没有抬头。
“……老师,你不要熬夜,要少抽烟。”
贺兰霸心里一沉,实在忍不住了,回头刚要说话,门外已经不见了那颗狗脑袋。
这天晚上他上了好几趟厕所,几乎每隔半小时就上一次,每次出来,狗崽子都很乖地睡在狗窝里。贺兰霸看着纹丝不动的小金毛,神情复杂。
早上八点,阿彻从洗手间里穿好衣服走出来,心情有些复杂地望一眼贺兰老师的房间。房门关得严严实实,贺兰老师每天都是到早上才睡觉。
狗小子站在客厅里四下打量了一下,这些天贺兰霸忙着修寺庙,他把家里上上下下都打扫了个遍,灯管和窗玻璃上面也终于都打扫干净了,帮贺兰老师洗衣服擦地板时的自己特别开心,但是他也知道自己能为贺兰老师做的实在太少太少了。
茶几上放着他留给贺兰老师的信,字迹有些难看,也不晓得老师看不看得懂。昨天晚上他选了两套衣服打好包,用矿泉水瓶装了两瓶水,把布包往后背一绑,扣了一顶大大的鸭舌帽在头上,狗小子刚要踏出家门,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回头一看,茶几上那封信怎么和他用的信纸不一样啊!
狗小子狐疑地倒回屋里,拿起那封信打开来,一下就傻眼了。
——个狗东西你以为老子不晓得你这些天在捣鼓个什么名堂吗?现在能变人了,翅膀硬了?
我告诉你,从这里去庚林市,就是坐火车也要两个钟头,火车你见过吗?你丫啥都不懂还想着去庚林市,半路都得把你饿死!就算你剩了半条命到了庚林市,庚林市光一个上城区都比灵犬镇大一百倍,你到哪里去找你的小修?到了大城市你就是妥妥的流浪狗,流浪狗不懂吧,就是没有主人每天只能风餐露宿的乞丐狗,你得每天和一大堆流浪狗抢吃的,你特么小胳膊小腿的能抢得赢吗?没被咬来吃了就算你命大了!你以为大城市和灵犬镇一样,你每天果着身子在外面乱跑也没人管你?我告诉你,城里到处是抓狗打狗的人,每天死的狗能装一卡车!你是不是觉得你能两条腿走路了就特别能干了,这些倒霉事都特么不会发生在能干的你的身上?太蠢太天真!被抓被打被吃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万一被人发现你变成|人还长着狗耳朵狗尾巴,你就会被当成怪胎抓进实验室,一群人天天给你打麻药,把你开膛破肚了看你究竟是个什么怪物!
看到这里是不是尾巴都夹紧了?识相的就给老子乖乖回窝里躺着,这事儿我就当从来没听过。
信写到这里空了老大一段空白,阿彻跳过空白继续往下看。
——都这样了你还是决定去找那个人类?
再好好想想。值得吗?
到这里信纸下面全是空白,阿彻觉得这信明明还没写完,翻来翻去结果在背面找到了。
——带上这封信,到了庚林市去找一个叫任海的人,城里的猫狗应该都听说过他。
你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狗东西,给老子有多远死多远!!
这一次信真的到底了。阿彻看完默默折好塞进衣兜里,揉了揉发红的眼睛。
老师,谢谢你!你的养育之恩我一定会回来报答的,就算这辈子报不了,下辈子做狗也要报答你!
贺兰霸坐在窗边,大清早的书房里有些暗,他点着一只烟夹在手里却迟迟没有抽上一口,膝盖上放着阿彻留给他的信。
——老师,对不起,我还是决定去找小修。老师你说过,报思是灵犬猪zui大的美de,你以前说我没有那个能力报思,但是现在我已经可以人化了,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
小修不进是我的思人,也是我这杯子第一个朋友,他和灵犬猪的小孩不一样,和我见过的所有人类也不一样,我从来没有那么想和一个人呆在一起,和他在一起,就蒜只是一起看着天空不说话,也决得快乐,和小修在一起让我决得周围的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在我背打的时候,小修赶回来就我,他对阿zi说,我是他的朋友。老师,他说是朋友,不是chong物。所以我要去找他。
谢谢老师这么多年对我的照gu,deng我完成小修的心圆,我一定会带着小修回到灵犬zhen,我会成为让老师你jioo的灵犬猪人。
——爱你的阿彻
阿彻背着包袱穿着一双机器猫的塑料拖鞋下了山,早上的灵犬镇很热闹,灵犬小学的学生们正排队做广播体操,他路过旺旺副食店,老板娘正帮着从货车上下货,对门的面馆里坐满了食客,面香四溢,副食店的大汪和面馆的狗蛋在面馆的桌子下穿来穿去地讨食,大汪转身时看见他,没什么表情地又转过头去继续讨食。
阿彻摸摸干瘪的肚子,老师有留钱袋在茶几上,但他没有拿,只是临走时从厨房里顺了一口袋馒头。卷发小男孩从布包里摸出一个馒头,刚要咬上一口,抬头望望前方一眼望不到头的公路,又将馒头塞了回去。
沿着长长的马路走着,小镇的喧嚣消失在身后,路上只有来往的汽车,扬起的沙尘吹着狗小子麦色的脸庞,前方的风景遥远又陌生,充满未知。
但也充满了期待。
13遇见一只猪
“三两昨天下了好大一只蛋!”
“谁让你把屎拉我身上的?!”
“哎哟这车抖得,我的小心脏受不了啊!”
车子经过路上一个坑洞,货箱猛地震了一下,阿彻听着四周叽叽喳喳的声音又高了八度,鸡鸭鹅们扑棱着翅膀,漫天的鸡毛鸭毛很快糊了他满嘴,小狗崽连续打了三个喷嚏。
阿彻从大大小小的笼子里钻出来透气,趴在货箱边看着路边飞速后退的景物。
好快!小狗崽一身卷毛风中凌乱着,这哪里是在跑,这都是在飞了!
果然搭顺风车才是英明的决定,他半路经过一座农场,遇到这辆停在路边的小货车,趁司机去农场提货时悄悄爬了上去。搭顺风车还是要变成狗才方便,变成|人的时候大人们总是怀疑地打量他,问来问去的。
他在镇子里从来没坐过车,一想到圣斗士们也就只能在后山扔扔石头,自己却能坐车兜风,就骄傲得不行,要不是怕被司机大叔听见,他都恨不能嚎几句。
叭叭叭!
巨大的噪音袭来,阿彻两片狗耳朵惊悚地一竖,只见一座山一般大的货车从眼前飒飒驶过,庞大的阴影遮天蔽日,侧风大得阿彻眼睛都睁不开,等到风过了,睁开眼扭头一看,那车子已经在前面老远了。
狗东西望着疾驰而去的大货车的背影,张大嘴简直惊呆了,这个车还要快啊!这一定就是空中客车吧!
车子行驶了一下午,总算到达目的地,阿彻听到嘈杂的人声,已经兴奋难当,趁司机还没下车,忙从鸡大妈鹅大娘之中挤出来,跳下车。
“哎哟,看这狗,背上还背着个包袱呢!”
不停有路人朝他搭讪,阿彻牢记贺兰老师的教导,绝不吃陌生人递来的东西,哪怕他们看起来再友善。
不过这地方也挺奇怪的,四处弥漫着一股子腥味,阿彻也没看见电视上那种摩天大楼,只有沿街两侧清一色的店面,店门口都码着大大小小的盆子,盆子里装满水和各种稀奇古怪的鱼。
阿彻从没见过这么多长相这么古怪的鱼,还有一些看起来压根都不像鱼,不由好奇地凑到盆子边看,店主人立马挥舞着杆子来赶他。
阿彻完全不知道自己到了哪儿,庚林市上城区下城区中央区还是什么地方,这附近要是有个能洗热水澡的地方就好了,他就可以开口问人了。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忽然看见从一家店门口晃出来的两条精瘦土狗。
“汪汪!”阿彻连忙追上前叫住他们。
两条土狗回头看着一股脑跑上来,背上还背着个包袱的小不点。
“你们好!请问这里是庚林市区吗?”
阿彻问完,两只土狗彼此好笑地对看一眼,其中一只咧着牙问:“你是哪儿来的乡巴佬?”
“我从灵犬镇来。”小金毛热情地回答,“乡巴佬是什么意思?”
“听好了,灵犬镇来的乡巴佬,”咧着牙的土狗踱着步子走上来,瘦削却凶狠的脸凑到小金毛眼前,“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你最好给我夹紧尾巴赶快消失在我的视野里,听明白了吗。”
阿彻愣住了,目视对方转身离去的背影,犹豫了一下:“那请问你们认识任海吗?”
两条土狗缓缓回过头,威胁地眯缝起眼:“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
阿彻不知道是什么让这里的狗如此有戒心,不过还是很有眼见力地赶紧闭嘴掉头跑掉了。
这条散发着鱼腥味的街特别长,一路上猫猫狗狗也不少见,但是都不太搭理他,有些狗看见他过来就走远了,有些一靠近就对他呲牙咧嘴,阿彻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动物都这么冷漠,甚至都有点开始怀念大汪和狗蛋了。他一点也不想在这地方久待,马不停蹄地走啊走,想离开这里后换个地方再找人问。
黄昏的时候总算是看到这条路的尽头,前方是蜿蜒的沿海公路,一边是山,一边是海,阿彻被眼前开阔的风景镇住了!他从没见过真的海,激动不已地冲下公路,冲向海滩,跑得太激动背上的包袱还掉了下来,狗崽子飞奔回去叼起包袱又飞奔下海滩,就差用滚的了。
虽然太阳已经落到海平线下,但是晚霞的余晖仍然绚丽无比,海面上像洒着碎金,阿彻接连走了两天,酸痛无比的肉垫爪子此刻踩在软软的沙滩上,被浪花一下下冲刷着,舒服极了。金毛小狗摇着尾巴,冲唰啦唰啦仿佛在呼吸的大海嗷嗷直叫。
小修要是看到这样的夕阳一定高兴死了!这比镇子里的夕阳还要好看!
——昂首挺胸来个狮子的造型!
阿彻迎着海风威风凛凛地昂首挺胸。
——来个深沉一点的造型!
小金毛蹲坐在沙滩上,眺望大海,春暖花开。
——啊!那儿有只蝴蝶!
小金毛卖力地跳起来扑向半空!虽然空中并没有蝴蝶。
——打个滚,卖个萌!
一波海水跳跃着涌来,阿彻在凉爽的海水中爽利地打了个滚,爬起来惬意地甩着浑身湿漉漉的卷毛,这些日子来积累的灰尘和疲惫好像一下子都甩到九霄云外了。
大海真是个好地方。有一天,他一定要和小修一起来看海。狗崽子面向碎金般的海面,认真点了个赞。
冲下海边时倒是容易,这会儿要爬上去倒是要怎么整?
狗崽子仰望着陡峭的坡度傻了眼,最后只得认命地背着包袱沿着海边往前走,想找个稍微平缓点的地方爬上去。
天越来越黑,气温也开始陡降,以往天黑的时候他都在贺兰老师的家里,趴在温暖的沙发上或者狗窝里看电视,这会儿却一个人在离家千里之遥的陌生城市,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耳边忽然传来一阵隐隐的哼哼,还夹着着急促的出气声。
犬类的本能让阿彻警惕地竖起耳朵,不过听了一阵才发现这不像是野兽发出的哼哼,反而听着有点虚弱。他纳闷地循着声音找去,最后在海滩边一个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小洞||||||岤里找到了……一只猪。
阿彻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小的猪,一身黑白的斑点,正窝在洞||||||岤里难过地直哼哼。狗崽子小心伸出爪子摸了摸小猪仔的背,一下子缩了回来,好烫!
阿彻最终找着了能上去公路的路,他的水这两天都喝光了,不过他记得那条海产街到处是水管,便背着小猪仔返回海产街,找了个大鱼缸,趁老板不注意时把水管衔出来,往矿泉水瓶子里接了一瓶自来水就跑。
猪仔喝过水,又吃了点馒头,睡了一觉总算退烧醒转过来。
“谢谢你啊,”小猪很不好意思自己一直待在金毛小哥的包袱里,“你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能走了。”
阿彻将拳头大点的小猪放下来,小猪很有教养地道完谢,才介绍自己叫妞妞,是一只茶杯猪。
“茶杯猪是一种宠物猪,所以我才长得这么小,但我已经成年了。”妞妞见金毛小哥不解便解释道,末了又问,“你看上去也是宠物犬啊,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里?你的主人也不要你了吗?”
“我不是宠物犬,”阿彻抬头挺胸道,“我是灵犬,是可以变成|人的灵犬。”
妞妞歪头看着说得一板一眼的卷毛狗,心里难过地想,这小哥大概是被抛弃后刺激得不轻吧。
妞妞表示自己也无处可去,主动提出和阿彻同行,阿彻也很开心路上能有个伴,但是妞妞在听说阿彻的目的地后彻底傻了眼。
“你走错路了啊!”茶杯猪惊道,“庚林市在山的那边,离了十万八千里呢!”
阿彻也呆了,眨眨眼:“可是我明明听见司机大叔说要进城啊!”
“他肯定是要去淮港,这条马路再过去就是淮港了,淮港也是大城市。”妞妞同情地看着呆滞脸的金毛小哥,这是要多二才能迷路成这样啊,“要不,你就改道去淮港吧,反正都是大城市。”
阿彻从沉重的打击中回过神,坚定地摇头:“我要去庚林找人。那你能告诉我要怎么去庚林吗?”
妞妞沉默地抬头仰望马路对面高耸的大山。
三个小时后。
“其实你没必要和我一起爬山的。”阿彻回头看着努力跟在他身后的茶杯猪,“你去淮港更近更方便吧。”
妞妞停下小短腿,低头看看地面上小小的猪蹄印:“去了淮港我也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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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小子低头去瞅自己的人叽叽,笑一笑:“还挺好看的!”
贺兰霸缓缓抄起了拖鞋。
这些天光纠正穿衣服这件事就纠正了好久,不过好在阿彻再没问起庚林市的事,贺兰霸也算放下半颗心来。族长云游四方去了,临走时交代族里的事暂时由他代管(特么都代管三年了!),寺庙还等着他带人修葺,他招呼了阿彻一声就朝寺庙去了。
阿彻目视贺兰霸的背影走远,跳下小板凳,跑进贺兰霸书房,在书柜上找了半天,找出一本地图。
狗小子兴冲冲在地上展开八开大的地图,地图是本市及周边地图,从行政划分来说,灵犬镇也隶属庚林市,但是大家习惯把庚林市主城三区统称为庚林市,包括上城区下城区和中央区,外县还是叫外县的名字。阿彻在地图上找到主城区,一看就蒙了,灵犬镇在地图右下角,庚林主城在左上角。灵犬镇这么大,在地图上也就是大拇指那么大块地方,这么看来是真的隔得很远啊。
阿彻呆呆地向后坐在脚后跟上,想起和小修在后山问他:
——你知道世界最高峰吗?
——汪汪汪汪!
——不叫汪汪汪汪,叫珠穆朗玛。
珠穆朗玛……阿彻望向窗外,贺兰老师曾经跟他说过,那是一座在天边的山。
那么远的山,小修也决心要去呢。
晚上贺兰霸回来,正在书房里赶稿,门悄悄隙开一条缝,狗爪子啪嗒啪嗒轻轻踩进来。
“什么事?”贺兰霸头也不抬地问。
“老师,我的衣服我能自己保管吗?”卷毛狗嗷呜嗷呜小声问。
贺兰霸蹙了蹙眉,又佯装若无其事继续埋首漫画稿中:“行,在柜子下面一格,自己去拿吧。”
狗崽子屁颠屁颠走到衣柜前,爪子几下扒开柜门,开始翻衣服。
乒里,乓啦,稀里,哗啦……贺兰霸回头瞅着钻进柜子里,正将衣服一股脑咬出来的阿彻,淡淡道:“要不要我找个东西给你装啊?”
小金毛回头直摇尾巴:“汪!”那真是极好的!
贺兰霸从床底拿了只大行李袋。
阿彻打量那只能把他都整个儿装进去的行李袋,抬头问:“有小一点的吗?”
贺兰霸又拿了只登山包出来。
“还有再小一点的吗?”
十分钟后,贺兰霸看着阿彻把一大块桌布铺在地上,将衣服乱糟糟全堆上去,爪子和牙齿并用,折腾了好半天才打好一只丑到爆的包袱。
小狗仰头朝他摇摇尾巴,咬着布袋一路拖到门外。
门掩上,没多久又“吱呀”推开,一只狗脑瓜子钻进门缝。
“还有什么事?”贺兰霸没有抬头。
“……老师,你不要熬夜,要少抽烟。”
贺兰霸心里一沉,实在忍不住了,回头刚要说话,门外已经不见了那颗狗脑袋。
这天晚上他上了好几趟厕所,几乎每隔半小时就上一次,每次出来,狗崽子都很乖地睡在狗窝里。贺兰霸看着纹丝不动的小金毛,神情复杂。
早上八点,阿彻从洗手间里穿好衣服走出来,心情有些复杂地望一眼贺兰老师的房间。房门关得严严实实,贺兰老师每天都是到早上才睡觉。
狗小子站在客厅里四下打量了一下,这些天贺兰霸忙着修寺庙,他把家里上上下下都打扫了个遍,灯管和窗玻璃上面也终于都打扫干净了,帮贺兰老师洗衣服擦地板时的自己特别开心,但是他也知道自己能为贺兰老师做的实在太少太少了。
茶几上放着他留给贺兰老师的信,字迹有些难看,也不晓得老师看不看得懂。昨天晚上他选了两套衣服打好包,用矿泉水瓶装了两瓶水,把布包往后背一绑,扣了一顶大大的鸭舌帽在头上,狗小子刚要踏出家门,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回头一看,茶几上那封信怎么和他用的信纸不一样啊!
狗小子狐疑地倒回屋里,拿起那封信打开来,一下就傻眼了。
——个狗东西你以为老子不晓得你这些天在捣鼓个什么名堂吗?现在能变人了,翅膀硬了?
我告诉你,从这里去庚林市,就是坐火车也要两个钟头,火车你见过吗?你丫啥都不懂还想着去庚林市,半路都得把你饿死!就算你剩了半条命到了庚林市,庚林市光一个上城区都比灵犬镇大一百倍,你到哪里去找你的小修?到了大城市你就是妥妥的流浪狗,流浪狗不懂吧,就是没有主人每天只能风餐露宿的乞丐狗,你得每天和一大堆流浪狗抢吃的,你特么小胳膊小腿的能抢得赢吗?没被咬来吃了就算你命大了!你以为大城市和灵犬镇一样,你每天果着身子在外面乱跑也没人管你?我告诉你,城里到处是抓狗打狗的人,每天死的狗能装一卡车!你是不是觉得你能两条腿走路了就特别能干了,这些倒霉事都特么不会发生在能干的你的身上?太蠢太天真!被抓被打被吃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万一被人发现你变成|人还长着狗耳朵狗尾巴,你就会被当成怪胎抓进实验室,一群人天天给你打麻药,把你开膛破肚了看你究竟是个什么怪物!
看到这里是不是尾巴都夹紧了?识相的就给老子乖乖回窝里躺着,这事儿我就当从来没听过。
信写到这里空了老大一段空白,阿彻跳过空白继续往下看。
——都这样了你还是决定去找那个人类?
再好好想想。值得吗?
到这里信纸下面全是空白,阿彻觉得这信明明还没写完,翻来翻去结果在背面找到了。
——带上这封信,到了庚林市去找一个叫任海的人,城里的猫狗应该都听说过他。
你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狗东西,给老子有多远死多远!!
这一次信真的到底了。阿彻看完默默折好塞进衣兜里,揉了揉发红的眼睛。
老师,谢谢你!你的养育之恩我一定会回来报答的,就算这辈子报不了,下辈子做狗也要报答你!
贺兰霸坐在窗边,大清早的书房里有些暗,他点着一只烟夹在手里却迟迟没有抽上一口,膝盖上放着阿彻留给他的信。
——老师,对不起,我还是决定去找小修。老师你说过,报思是灵犬猪zui大的美de,你以前说我没有那个能力报思,但是现在我已经可以人化了,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
小修不进是我的思人,也是我这杯子第一个朋友,他和灵犬猪的小孩不一样,和我见过的所有人类也不一样,我从来没有那么想和一个人呆在一起,和他在一起,就蒜只是一起看着天空不说话,也决得快乐,和小修在一起让我决得周围的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在我背打的时候,小修赶回来就我,他对阿zi说,我是他的朋友。老师,他说是朋友,不是chong物。所以我要去找他。
谢谢老师这么多年对我的照gu,deng我完成小修的心圆,我一定会带着小修回到灵犬zhen,我会成为让老师你jioo的灵犬猪人。
——爱你的阿彻
阿彻背着包袱穿着一双机器猫的塑料拖鞋下了山,早上的灵犬镇很热闹,灵犬小学的学生们正排队做广播体操,他路过旺旺副食店,老板娘正帮着从货车上下货,对门的面馆里坐满了食客,面香四溢,副食店的大汪和面馆的狗蛋在面馆的桌子下穿来穿去地讨食,大汪转身时看见他,没什么表情地又转过头去继续讨食。
阿彻摸摸干瘪的肚子,老师有留钱袋在茶几上,但他没有拿,只是临走时从厨房里顺了一口袋馒头。卷发小男孩从布包里摸出一个馒头,刚要咬上一口,抬头望望前方一眼望不到头的公路,又将馒头塞了回去。
沿着长长的马路走着,小镇的喧嚣消失在身后,路上只有来往的汽车,扬起的沙尘吹着狗小子麦色的脸庞,前方的风景遥远又陌生,充满未知。
但也充满了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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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两昨天下了好大一只蛋!”
“谁让你把屎拉我身上的?!”
“哎哟这车抖得,我的小心脏受不了啊!”
车子经过路上一个坑洞,货箱猛地震了一下,阿彻听着四周叽叽喳喳的声音又高了八度,鸡鸭鹅们扑棱着翅膀,漫天的鸡毛鸭毛很快糊了他满嘴,小狗崽连续打了三个喷嚏。
阿彻从大大小小的笼子里钻出来透气,趴在货箱边看着路边飞速后退的景物。
好快!小狗崽一身卷毛风中凌乱着,这哪里是在跑,这都是在飞了!
果然搭顺风车才是英明的决定,他半路经过一座农场,遇到这辆停在路边的小货车,趁司机去农场提货时悄悄爬了上去。搭顺风车还是要变成狗才方便,变成|人的时候大人们总是怀疑地打量他,问来问去的。
他在镇子里从来没坐过车,一想到圣斗士们也就只能在后山扔扔石头,自己却能坐车兜风,就骄傲得不行,要不是怕被司机大叔听见,他都恨不能嚎几句。
叭叭叭!
巨大的噪音袭来,阿彻两片狗耳朵惊悚地一竖,只见一座山一般大的货车从眼前飒飒驶过,庞大的阴影遮天蔽日,侧风大得阿彻眼睛都睁不开,等到风过了,睁开眼扭头一看,那车子已经在前面老远了。
狗东西望着疾驰而去的大货车的背影,张大嘴简直惊呆了,这个车还要快啊!这一定就是空中客车吧!
车子行驶了一下午,总算到达目的地,阿彻听到嘈杂的人声,已经兴奋难当,趁司机还没下车,忙从鸡大妈鹅大娘之中挤出来,跳下车。
“哎哟,看这狗,背上还背着个包袱呢!”
不停有路人朝他搭讪,阿彻牢记贺兰老师的教导,绝不吃陌生人递来的东西,哪怕他们看起来再友善。
不过这地方也挺奇怪的,四处弥漫着一股子腥味,阿彻也没看见电视上那种摩天大楼,只有沿街两侧清一色的店面,店门口都码着大大小小的盆子,盆子里装满水和各种稀奇古怪的鱼。
阿彻从没见过这么多长相这么古怪的鱼,还有一些看起来压根都不像鱼,不由好奇地凑到盆子边看,店主人立马挥舞着杆子来赶他。
阿彻完全不知道自己到了哪儿,庚林市上城区下城区中央区还是什么地方,这附近要是有个能洗热水澡的地方就好了,他就可以开口问人了。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忽然看见从一家店门口晃出来的两条精瘦土狗。
“汪汪!”阿彻连忙追上前叫住他们。
两条土狗回头看着一股脑跑上来,背上还背着个包袱的小不点。
“你们好!请问这里是庚林市区吗?”
阿彻问完,两只土狗彼此好笑地对看一眼,其中一只咧着牙问:“你是哪儿来的乡巴佬?”
“我从灵犬镇来。”小金毛热情地回答,“乡巴佬是什么意思?”
“听好了,灵犬镇来的乡巴佬,”咧着牙的土狗踱着步子走上来,瘦削却凶狠的脸凑到小金毛眼前,“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你最好给我夹紧尾巴赶快消失在我的视野里,听明白了吗。”
阿彻愣住了,目视对方转身离去的背影,犹豫了一下:“那请问你们认识任海吗?”
两条土狗缓缓回过头,威胁地眯缝起眼:“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
阿彻不知道是什么让这里的狗如此有戒心,不过还是很有眼见力地赶紧闭嘴掉头跑掉了。
这条散发着鱼腥味的街特别长,一路上猫猫狗狗也不少见,但是都不太搭理他,有些狗看见他过来就走远了,有些一靠近就对他呲牙咧嘴,阿彻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动物都这么冷漠,甚至都有点开始怀念大汪和狗蛋了。他一点也不想在这地方久待,马不停蹄地走啊走,想离开这里后换个地方再找人问。
黄昏的时候总算是看到这条路的尽头,前方是蜿蜒的沿海公路,一边是山,一边是海,阿彻被眼前开阔的风景镇住了!他从没见过真的海,激动不已地冲下公路,冲向海滩,跑得太激动背上的包袱还掉了下来,狗崽子飞奔回去叼起包袱又飞奔下海滩,就差用滚的了。
虽然太阳已经落到海平线下,但是晚霞的余晖仍然绚丽无比,海面上像洒着碎金,阿彻接连走了两天,酸痛无比的肉垫爪子此刻踩在软软的沙滩上,被浪花一下下冲刷着,舒服极了。金毛小狗摇着尾巴,冲唰啦唰啦仿佛在呼吸的大海嗷嗷直叫。
小修要是看到这样的夕阳一定高兴死了!这比镇子里的夕阳还要好看!
——昂首挺胸来个狮子的造型!
阿彻迎着海风威风凛凛地昂首挺胸。
——来个深沉一点的造型!
小金毛蹲坐在沙滩上,眺望大海,春暖花开。
——啊!那儿有只蝴蝶!
小金毛卖力地跳起来扑向半空!虽然空中并没有蝴蝶。
——打个滚,卖个萌!
一波海水跳跃着涌来,阿彻在凉爽的海水中爽利地打了个滚,爬起来惬意地甩着浑身湿漉漉的卷毛,这些日子来积累的灰尘和疲惫好像一下子都甩到九霄云外了。
大海真是个好地方。有一天,他一定要和小修一起来看海。狗崽子面向碎金般的海面,认真点了个赞。
冲下海边时倒是容易,这会儿要爬上去倒是要怎么整?
狗崽子仰望着陡峭的坡度傻了眼,最后只得认命地背着包袱沿着海边往前走,想找个稍微平缓点的地方爬上去。
天越来越黑,气温也开始陡降,以往天黑的时候他都在贺兰老师的家里,趴在温暖的沙发上或者狗窝里看电视,这会儿却一个人在离家千里之遥的陌生城市,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哪儿。
耳边忽然传来一阵隐隐的哼哼,还夹着着急促的出气声。
犬类的本能让阿彻警惕地竖起耳朵,不过听了一阵才发现这不像是野兽发出的哼哼,反而听着有点虚弱。他纳闷地循着声音找去,最后在海滩边一个比拳头大不了多少的小洞||||||岤里找到了……一只猪。
阿彻这辈子没见过这么小的猪,一身黑白的斑点,正窝在洞||||||岤里难过地直哼哼。狗崽子小心伸出爪子摸了摸小猪仔的背,一下子缩了回来,好烫!
阿彻最终找着了能上去公路的路,他的水这两天都喝光了,不过他记得那条海产街到处是水管,便背着小猪仔返回海产街,找了个大鱼缸,趁老板不注意时把水管衔出来,往矿泉水瓶子里接了一瓶自来水就跑。
猪仔喝过水,又吃了点馒头,睡了一觉总算退烧醒转过来。
“谢谢你啊,”小猪很不好意思自己一直待在金毛小哥的包袱里,“你放我下来吧,我自己能走了。”
阿彻将拳头大点的小猪放下来,小猪很有教养地道完谢,才介绍自己叫妞妞,是一只茶杯猪。
“茶杯猪是一种宠物猪,所以我才长得这么小,但我已经成年了。”妞妞见金毛小哥不解便解释道,末了又问,“你看上去也是宠物犬啊,为什么会一个人在这里?你的主人也不要你了吗?”
“我不是宠物犬,”阿彻抬头挺胸道,“我是灵犬,是可以变成|人的灵犬。”
妞妞歪头看着说得一板一眼的卷毛狗,心里难过地想,这小哥大概是被抛弃后刺激得不轻吧。
妞妞表示自己也无处可去,主动提出和阿彻同行,阿彻也很开心路上能有个伴,但是妞妞在听说阿彻的目的地后彻底傻了眼。
“你走错路了啊!”茶杯猪惊道,“庚林市在山的那边,离了十万八千里呢!”
阿彻也呆了,眨眨眼:“可是我明明听见司机大叔说要进城啊!”
“他肯定是要去淮港,这条马路再过去就是淮港了,淮港也是大城市。”妞妞同情地看着呆滞脸的金毛小哥,这是要多二才能迷路成这样啊,“要不,你就改道去淮港吧,反正都是大城市。”
阿彻从沉重的打击中回过神,坚定地摇头:“我要去庚林找人。那你能告诉我要怎么去庚林吗?”
妞妞沉默地抬头仰望马路对面高耸的大山。
三个小时后。
“其实你没必要和我一起爬山的。”阿彻回头看着努力跟在他身后的茶杯猪,“你去淮港更近更方便吧。”
妞妞停下小短腿,低头看看地面上小小的猪蹄印:“去了淮港我也是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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