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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楼有鬼第4部分阅读(2/2)

阁楼有鬼作者:作者不祥 2021-04-13 21:57
死的我必须去的楼,为什么都离得那么远呢?

    如是走了一天,办了好多事,看了好多微笑的脸,终于正式落草成寇,开始了我真正的留学生活,我胡思乱想,不知道在国内结婚是不是也这么累啊?

    在小咖啡馆和新认识的几名同学,以及早认识的远留吃饭。

    “说到底,我还不知道你学什么呢?”远留问我。

    “你看我像学什么的?”这种无聊的问题特别适合吃饭的时候提。

    他皱着眉头想半天。

    “美术史?心理学?人类学?”

    “我是根正苗红的理科生啊同学,我是学化学的。”我笑,“我记得本科时代还有同学义愤填膺地说,‘化学也算是科学?’最开始大家都是有激|情的,学皮了,什么都感觉不出好来了。”

    “其实我们也好不了多少,基本上是导师的干活奴隶啊,在国内研究生那叫一个惨,简直就是低级劳动力,一星期熬夜得有五天,工资还不如民工哪。”旁边一个典型计算机男生说。

    另有新来的一个女生娇滴滴问,“那远留你是学什么的?”

    “这个,其实我学的是物理,但是,其实,这个……”

    “什么事情吞吞吐吐不好说?”还是刚才那个女生颇有兴趣地问。

    “其实我也是跟你一届的,因为我是本科上到一半就过来读了,所以,大概你本来以为我比你大很多吧!”他看着我说。

    我还真这样以为,想不到我们是一届的。如果他当时并没有出国,如果我们当时考到一个学校,说不定他还会认识海棠呢。

    为什么,我总是在不恰当的时候想起她,恐龙的反射神经,讯号终于传递到大脑,然后就是疼痛,忽如其来,推杯换盏间我这样忽然失了神。

    (小说内容由烟雨红尘wen2提供)

    阁楼有鬼 - 第22章:22

    开学以后,我非常地忙,需要做的事情很多,比如上课,比如一脸微笑跟同学讨论作业,比如一脸微笑跟导师讨论实验,比如一脸微笑在作助教的课上回答学生问题。

    微笑太多,我见朋友时倒时常绷着脸。

    lilith说,我如同鬼娃娃花子,有大黑眼圈,有黑色长发,还有非常恐怖的表情。

    我也觉得半夜如果起来不开灯照镜子,就能看见贞子了。

    有时我在实验室,做了半截实验抬头,或者在电脑上查了资料,从让人昏昏的屏幕面前抬头,又或者从一堆跳跃的蝌蚪,本科生们的作业里抬头,这时候我经常觉得天荒地老,时间果冻一样凝结住了,如果我这时候回头,我怕会看见一生中最美丽的画面,最想念的人,他们一个个向我走来,然后又离开我。

    我心里有一个不能说的名字,那个名字在我说出口之后,越来越多的纠缠我。而最开始,最开始是怎样的呢?

    那是一天下午,与任何一个下午并无分别,也没有任何预兆,天空中没有出现彩云,中午的食堂饭菜并没有特别好吃,我也没有在路上遇到神秘的老头,告诉我那天会有什么意外发生。

    我的心没有奇异地错跳一拍。

    实际上,那天天气一般,也不特别好,也不特别坏,春末夏初,总是美好的,午后阳光斜斜穿过我呆着的实验室大大的窗户。那是一幢旧楼,间架结构很大,现在已经没有那样奢侈的楼间距了。实验室有很大的窗户,还有长长的管道,方便化学气体出逃,从楼顶无数不知名的管口被排出,被大气层接受,然后也许某天还回到我们的实验室。

    那是我大学的一个下午,昏昏欲睡的下午,与其他任何一个这样的下午并无不同。我在实验室里,就如现在我在实验室里一样,总觉得人生漫长,但是一下子似乎又可以天荒地老。时间的概念宛如凝固,我就在这样凝固的状态里面缓慢前进,如同慢镜头。

    烧瓶里面的液体仆仆作响,正在,很多个铁架台上绑着各种瓶瓶罐罐,凑成结构复杂的实验流程,颜色鲜艳或者暗淡的液体,气体,固体,来回变迁,如同朝代,化学是那样的实验科学,出生与熄灭也许都没有道理,就好像我遇见与不遇见他,都没有道理。

    如果我没有遇到他。如果。我时常这样想。

    如果是一个奇妙的字眼,在这个假设的前提下,我们可以任意篡改人生不能更改的定局,而实际上,对于一切我们都无能为力。

    如果那时,他没有因为来找某个同学,经过我所在的这一层。

    如果那时,没有发生后来的变故。

    如果那时,我的门没有打开,而他没有在那一刻经过。

    一切就不会发生。我现在便无须在各种情形下想到他,想到他边边角角,在我人生里残留的痕迹,想到我终于没能得到他,想到这些让我一下子变成盐柱的事情。

    那时他从楼道中走过,脚步声很轻快,在水磨石的地面敲打,让我想起西施丁丁当当走过吴王为她造的宫殿。

    空气里有奇异的味道,化学物质在阳光下发酵,飞舞,空气里一定有某些我看不见的精灵,正在嘲笑我的无知和狂妄,妄图用某种简单的方式来解释世界的运作方式。

    而他走进这幢楼,轻快地在走廊中走动,走过我在的这间实验室。

    本来一切都不会发生,他将走过我的生活,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他曾经在那个时候那个地点与我擦身而过。像我生命中没有发生的许多事一样。

    但是就在那个时候,正在烧瓶中的液体忽然溢了出来,空气里蓦然充满了难闻的味道,在我醒悟那可是易燃液体之前,煤气灯已在我抢救的慌张中翻倒。

    总算知道什么是星火燎原了,呼拉一下,火焰在我眼前升起如同看烟花绽放,在实验台上瞬间燃烧起来的火,让我惊慌失措,我脑子里居然一片空白。

    这时候他正好走到实验室门外,门开着,他看见火光,于是冲进来,果断问我起火的是什么试剂,果断找到墩布隔绝空气。

    这种事情,在我有记忆以来,只发生过一次,我并不是那么粗心大意的人。

    但是那天,鬼使神差,我放错了试剂比率,拿错了烧瓶,没有在适当的时间熄灭煤气灯,没有作出正确的补救方式。

    所有的意外,都是为了让我遇见他。

    我始终相信,那一天发生的种种,从他看望同学经过我的门口,到我失手打翻煤气灯,甚至追溯到更久之前,他为何认识那个同学,又为何要在那天那个时刻去找他,我为何要学化学,为何要在那天那个时刻那个地点做实验,并且出错,这一切只是为了让我遇见他。

    虽然那并不是什么好的开始。

    当时我头发散乱,半长的头发跑出发带,衣衫不整,穿了一个邋遢的大号tshirt,旧仔裤,运动鞋,前一天我睡眠不足,眼睛发红,脸色苍白,没有任何修饰,我根本不在最好的状态。

    他却不然,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轻快地穿过楼道,他果断扑灭了火,他穿一件白色衬衫,衬衫袖口和前襟在灭火的时候溅上火星,烧出星星点点的焦痕,这些细节,我总能记得,我还记得他那样一尘不染,纵使衬衫上烧出星星点点的焦痕,他还是那样从容。

    他扑灭火,帮我做好善后工作,我已经狼狈不堪,他却还是那么干净,虽然挽起了袖子,额角也现出点点滴滴的汗水,他依然像是下雪天慢慢穿过雪地,要去赏梅喝酒,安静,不慌不忙,似乎没有什么能够将他震动,没有什么能将他改变。

    我这才仔细看他,他并不很高,虽然瘦,白衬衫在他身上却显得无比妥帖,他有很清俊的五官,魏晋士人那样的五官,还有六朝繁华遗落的眉梢眼角,他有双眉入鬓,他有细长眼角,他的睫毛很长,透过睫毛的阴影,眼睛暗沉沉在黑暗中,似乎刚从梦中醒来,还不知身在何处的恍惚。

    他那样从容,身上有一种阳光一样的气味,在难闻的火灾现场,我注意到那么多关于他的事情,他的气味,他微笑的嘴唇,薄而坚韧,他细长的手指在空气中挥舞,他拉出椅子坐下,他一低头一抬头,那些恰好的角度,他那从容不迫,总是恍惚但是温和的神态。

    在我发现他对我说话之前,我已经被他迷惑了。

    就像塞壬们在海上唱歌,水手还没有意识到怎么回事,已经跳进冰冷的海水里,在求而不得的绝望中死去。

    我就这样,这样不知不觉,不能控制地,陷入了他的迷局。

    后来,当我对他说起这些的时候,忽然意识到,从一开始,就是我在慌张,而他一直那样从容。从一开始,在我们的爱情还在潜伏之中,我已经处于劣势。

    我一张嘴,就觉得张口结舌,顿时觉得什么话都是多余的。百口莫辩一样,我的言辞在他面前变成虚弱的风筝,他一开口,我就不知道被吹到哪里去了。

    而他,在很久之后对我说,他第一次看到我的时候,我的头发从发带中逃逸而出,我身形瘦弱却穿一件宽大的tshirt,在午后的阳光里,显得非常不真实。而我正在不真实地扑灭一场不知何来的大火。

    他在那一刻觉得冥冥中有些什么启动了,从这场发源奇特的火灾开始,到穿着随便的我。他说那时我有一种小鹿似的惊慌,头发凌乱,面孔绯红,神色恍惚,他说,他忽然感到我们好像在乱世中,匆匆忙忙逃避某种灾难,而他在纷繁的人群中,在逃难的大批人流里蓦然看到了我,就这一眼,就已经无法挽回。

    我们匆匆忙忙,都向命运赶赴而去,在熙熙攘攘的人流里,在无法挽回的时间里,我们怀揣巨大的迷惑与不安,但是心甘情愿。

    那时我遇见了他,虽然那之后有无数快乐与悲痛的瞬间,但是我想起遇见他的那一刻,到现在都不后悔。

    我永远都不会后悔。

    (小说内容由烟雨红尘wen2提供)

    阁楼有鬼 - 第23章:23

    我回到家,回到我的阁楼,在傍晚时分。

    天色尚好,秋天弥漫在树梢头黄昏后,安详静好,仿佛我大学时一个黄昏,没有任何必须要做的事情,我散步去食堂吃饭,期待在路上遇到我喜欢的人。

    一天的课程、助教,等等,所有都结束,我在学校做完最后一点工作,锁上门,徒步回家。

    天色琉璃一般,褪尽颜色,渐渐低落下来,我从窗口望出去,没有炊烟袅袅,视线可及之处,能看见远处的教堂与学校,近处层层叠叠的树荫,院子里面微风吹拂花朵,这时节,良辰美景,只可惜没有喜欢的人可以拥抱。

    我返身回屋,桌子上放着那个八音盒,我无聊的时候常常喜欢擦拭它,它的花纹,它的一笔一划,它存留的点点滴滴感情与记忆,它携带的灵魂,在我手下如同要开放的花朵,我总是担心它错过时机,终于开不成。

    上了发条,那首单调曲子响起。

    以前,还在我听随身听的时节,有一首歌,也是反复唱,事实上,很多歌都是反复唱,我只记得一句,它说,有时爱情徒有虚名。

    有时爱情徒有虚名。

    这句子,让我怔仲。

    很多事情,不过如此。很久之后想来,一切无法挽回,从某一点开始,急转直下。

    在我不那么悲观的时候,我会说,一切都可以重新开始,一切都有挽回的余地,你不愿意去挽回,只是由于它不值得你挽回。

    可是,即使我说着这样的话,我却清醒地知道,有些事情,一旦过去,便再也无法重来。有些事情,永远无法被挽回。好像死去的人不能复生,你不能回到过去阻止某些事情发生。

    我不能阻止山体滑坡,我不能回到小棠还在的时候,告诉她,我其实很在乎她。

    我也不能回到实验室起火的时候,不能在那一刻就紧紧抱住他,永远也不让他离开。

    这些遗憾。那样的遗憾。

    这样的事情,终于成为你心头的一颗刺。

    就像王尔德笔下用心血染红代表爱情的蔷薇的那只夜莺,我怀抱着那颗刺,等待天明,即使用尽所有的心血,我要染红那朵蔷薇,即使用尽所有的气力,我要回溯那些让人幸福到肝肠寸断的时刻,我依循所有能够带领我到他身边的路径,迢迢赶到他的身旁,却还是来不及,来不及了。我像朱丽叶一样,看着我爱的人杀死自己,看着我们的爱情无法挽回走到尽头,却什么也不能做。我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抱着这颗刺,反反复复,从刺骨的伤痛里捡拾爱的遗骸。

    刺痛自己,只是为了不要忘记。

    因为,是他让我懂得这个世界上,毕竟还有感情这回事。

    因为,爱上他,也许是我做过最好的事情。

    -你为什么总是回忆过去的事?

    忽然一个声音响起,我回头。

    是她。

    太阳降落在地平线左右,蜜色的阳光于是将窗棂投射在地板上,而她就那样坐在光明和阴影之间,白色的裙子铺开在地上。

    她有一双眼睛,蓝色的眼睛,玻璃一样的眼睛。如此空虚,彷徨,不符合她的年纪。

    为什么。

    为什么回忆。

    我笑,也许没有更好的事情可以做。

    我有寸寸华美将来,但是再无感情生活可以向前延续,我有的只不过记忆的废墟。因为那废墟太美好,所以舍不得离开,舍不得走到新的房屋,我已没有力气及兴趣建筑新的房屋。

    -你呢?

    -你可曾爱过什么人,如同我一样?

    -爱。

    她低语。

    爱,一个石子投到池塘的中心,细碎的波纹于是从水面一圈圈蔓延开来,这个词语,爱。

    她低语如同涟漪。

    -我只记得人生忽然结束,如同一道闪电一样。

    -有些温柔的话语迂回不去,我很渴望再次听到它们,我渴望知道是谁,到底是谁……对我说那样温柔的话。还有,到底是谁,把我残酷地结束在少年的时候,让我的生命戛然而止。

    她忽然激动起来,透明的身形升到空中,像一朵百合花一样,像在水里面溺死的俄菲利亚一样,她说话宛如先知。

    我从来没有听过她那个年龄的孩子那样说话。

    这时候,已经不是那样缥缈的,直接传到我脑海中的话语了,她的语声清晰而坚定地直接响起。

    “我们做一个交易,或者约定。你帮我找寻我的过去,我如何死去,我生前的一切。而我帮你寻找你想念的每一个人,看着他们的人生如何在缺少你的情况下继续,你一定很想看到他们的生活,因为你还眷恋他们。你没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但是我可以轻易穿越空间,我可以成为你的眼睛。而我不能在现实中寻找关于我过去的蛛丝马迹,你却可以帮我调查,也许终于有一天我可以知道我是怎么死去的。”

    她说完,好像筋疲力尽,又再度落到地板上,好像一个失败的洋娃娃。

    我点头。

    -那正是我所需要的。成交。

    -你为什么忽然又出现?我以为你不会再出现了。

    -我也不知道,也许你的感情会传递到我所寄身的盒子上,也许这样类似的感情让我想起什么,于是复苏。

    无论如何,她这样醒来,从此将我的生活改变。我也将她身后之世代改写。就像我们生命里遇到其他很多人,我们这样将彼此改变。

    (小说内容由烟雨红尘wen2提供)

    阁楼有鬼 - 第24章:24

    星期六下午。

    完全是我喜欢的时候。这时候如果还没有开始为下周的忙碌准备,如果不需要去满是氨水气味的实验室,我就像神仙一样,既不为过去担忧,也不为将来担忧。

    周六与周日是截然不同的,周日晚上如果整个周末都荒废掉了,你的心中会油然而生一种沉重的负罪感与内疚,还要做好准备面对下一个分外忙碌的工作日,而周六,一周辛苦刚过,休息是那么理所当然理直气壮,因此我喜欢周六远远超过周日。

    事实上,这种逻辑可以类推到很多事情上,比如,我喜欢一个电影的开始远远超过结束,当然,此电影必须是好片,否则我会喜欢它结束远远超过开始。还比如,我喜欢一段感情的开始远远大于结束,虽然这简直是废话,我永远也不喜欢结束一段感情,因为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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