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霄泪醉最罪第25部分阅读(2/2)
《玄霄泪醉最罪》作者:作者不祥 2021-04-13 22:13
。
前日,慕容紫英提及了云天河的状况,好歹他也曾叫我一声大哥,既然如此,那么我也应该做点什么。
可这注定我要无功而返。
云天河一开始见到我很是兴奋,虽然眼盲,却仍能够准确地找到我所在的位置。“大哥!”这个野人和当初一般无二,时光在的脸上、心上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嗯。听慕容紫英说你的身体不好。”
“大哥,没有什么!”云天河依旧兴奋地笑着,“大哥,我就知道你能够出来的!你等着,我去给你烤野猪。”
野猪,的确是云天河最喜欢的食物。
当日,我和云天河在一个山清水秀诗意盎然的地方席地而坐,然后做着极不诗意的举动,吃野猪。
望舒的确很锋利,用来切猪肉恰好。最后我如是评价。
“天河,你可想要长生?”貌似不经意的问道。
云天河先是一愣,最后有些担心道:“大哥,你该不是还想要借妖界之力飞升吧!”
“借妖界之力?”不屑冷哼,“我自有办法。”
“那就好。”云天河放下了心。
“天河,你可想要长生?”不同于对隐心他们,说我自私也好,霸道也罢,他们在我心中的意义不一样,作为我的朋友,他们不知算得上是幸运还是悲哀,我不加询问他们的意愿便将自己的想法强加在他们身上,而云天河,虽然我是他的大哥,他却始终不是我真正在意之人,虽然会询问其意愿,但也只是在不伤及自身利益的前提下给予帮助。
“长生么?”天河恍惚了一下,那一刻他似乎显得很睿智,没有什么东西能在时间的流逝中能一直保持原样。
“大哥,长生又有什么好的?”天河想了想,“我觉得吧,我这一辈子并没有什么遗憾,我过得很快活,这就够了!”
“哦?是么?只要过得快活,就够了?”一连三个问句。
“是呀!每天能够陪着菱纱、吃着野猪肉,还有紫英、爹、大哥、梦璃!”
恍惚之间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却又什么都没有明白。
最后,不知出于什么,自己还是又增强了一下云天河的体质,延长了一下寿命。
往后的日子还是同之前那般。
慕容紫英,一年来一次,隐心玄雨他们五年来一次,每次来汇报最近的一些事情。
没有谁是谁的全部。
第一百一十七年时,慕容紫英来此,对我告知:“小葵,说要去找他的哥哥,又重新入世。”
第一百一十八年,“小葵又被封入了锁妖塔。”
“命该如此。”尽管,已同先前相比变了很多。
同年,女娲后人紫萱诞生。
‘女娲后人?’
‘是。’
‘呵,女娲亦不过是痴情之人。’
第两百年年的时候,慕容紫英带来了一个消息。
“天河,他死了。”慕容紫英双眸通红,布满了血丝,整个人显得疲惫之极。
“嗯。”
天河之死,我并不感到意外。不过,我相信,云天河至死,他的灵魂都依然纯粹。
在每一个世界的每一段时期,都有大运之人,但对于这些大运之人我多数持保留看法,而云天河,他是为数不多的让我欣赏的人。
同年,我恢复了所有被古玉所吞噬的记忆和千年间的修为。而雨碎轩,也终于联系上了景南真人!
至于为何此时才恢复,因为《寻仙》彻底终结,不该出现的,也能出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周更新至此。
下周之内完结。yoyoyoyo~~一直深藏不露的亲们,你们还等着什么呢?
第114章 不如笑归红尘去
第二百三十四年,紫萱与一男子相爱。
‘没想到女娲后人也这般痴情?’嘴角的笑容不知是讽刺还是赞叹。
那块玉不吭声,似乎想起了什么。
第二百三十八年,蜀山的新任五位长老为修仙,将自身邪念排出体外,并将其送入锁妖塔。
‘他们还真是傻呀,这蜀山,也终将没落!’我毫不客气的评论。
第二百五十八年,紫萱林业平之女林青儿出生。
‘看来这女娲后人不仅痴情,而且傻,哼,可以利用。’我如是想道。心中已有一个计划。
第二百九十五年,雷灵珠现世,我面上不动声色,却暗中慢慢布局。
第二百九十九年,我素来古井无波的情绪剧烈颤动起来,那是——飞蓬的气息,虽然很淡!
同年,火灵珠现世。呵,至于水灵珠,早在三百年前,我便拿到了手。
第三百年,夕瑶终于等到秘法启动,将神树之果投入凡间。慕容紫英去往天墉城,为紫胤真人。
凡间,虽然仍是盛世模样,但在这盛世底下,却是隐藏着不少的隐患!
第三百二十三年,早在之前二十四年前,从飞蓬神魂降世之时,便已开始关注景天,这个时期新的大运之人。
重楼从蜀山带回魔剑,并将其给了景天,龙葵与具有极少神魂的景天‘相认’。在此之间,重楼无意之中破坏了锁妖塔,使得大量妖魔之气溢出。景天与唐雪见邂逅,并与徐长卿、紫萱相遇,这四人踏上了‘救世’路途。
三代,轮回开始。
新的故事,不需要我出现,但是,我却可以在暗中掌控着,操纵着这局棋!
次年,邪剑仙亡,龙葵亡,这个女孩儿至死也没有见着飞蓬一面,不过虽然她没有看见心心念念的龙阳哥哥,但却是收获了景天的亲情。夕瑶表面是因为将神树之果投入凡间,实际上是因为偷偷放出飞蓬而被回去身形,三天后,不知为何,神魂俱灭。
与此同时,我也步出了东海。
新天界。
待我一出现在新天界,重楼便感知到了。
“你,终于来了?”张狂的魔笑了,肆无忌惮。
“自然。”红发飘扬,额间朱砂红似火。
“哼!此时才来,你太弱了。”
虽然话是如此,可你那嘴角的隐隐得意又是怎么回事?
“重楼,他是谁?”景天道。
“吾弟。”重楼宣布着。
众人大惊。
我打量着景天,这一次的天运之人,心中不禁想道:若是他回去之后,恐怕就不得安宁了。
他的‘救世’之事已被我雨碎轩更加渲染地传播了出去,虽主要目的并非是衬托出他的伟大,但众人也都知道了景天,是一个救世大英雄。而英雄,从来都不缺众人的崇拜。
哼,即便这小小邪剑仙哪有那个能力毁灭六界?
不过是区区五位蜀山长老邪念的产物罢了,重楼是懒得理会。
至于紫萱,重楼,这个高傲的魔,又哪能看得上眼?他的世界里,是没有儿女情长的,这世间,能以爱情使他放在心上的女子恐怕是不会有的。
随后,重楼复活了殉剑之人,便和我离开了新天界。
魔界。
“飞蓬,玄霄来了。”依然是那间小院。
只见一道白色残影在空中留下,“霄!”飞蓬温和的面容挂着笑意。
“嗯。”无需多言,便已知晓。
这千年的事情,不需要多说。
在魔界闲逛,看到了那个姑娘——重晞。
“她是?”我问道。
“哼,魔族一战将的女儿,弑天的未婚妻。”魔尊很是不以为然,重晞,他看不上眼,实力太低了,只不过运气好,有个不错的爹罢了,而且,他对于弑天感觉很疑惑,弑天是喜欢重晞的,这个魔界第二人竟然喜欢上了这样一个并无甚么优点之人,让重楼有些不以为然。
其实,在这世界上,有着很多这样的情况一个很是优秀的人,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另一个不怎么出彩的人,其实这没有什么大不了,有时候,喜欢,就是喜欢了,哪怕是喜欢到犯贱也怨不得什么。
悠然竹林间,三杯茶、三把剑。好像回到了那日。
“霄,送你。”飞蓬笑了笑,挥了挥衣袍,石桌上陡然出现了一把琴,看了看,竟然是——春雷!
“你想必不记得那时候你曾经赞叹过这春雷琴,还有九霄环佩琴了,后来,那只魔将此事放在了心上。”飞蓬笑道。
“噢?”我挑眉,“重楼,没想到你竟然还有这般心思!哎,若我是女子,恐怕只得感动得以身相许了!”我亦是调笑道。
的确,怎能不感动,随口一言,竟能让人记住几百年!这份心意,谁又能不动容!
“哼,本座只是恰巧看到此琴而已!”重楼并无什么不好意思,十分霸气理直气壮地说道,随后又牛饮了一口茶,“还有,你应该称本座为‘哥哥’!直呼兄长之名,这几百年间,你的礼数全都丢掉了?”这只魔挑眉。
“哈哈,礼数?礼数?”我狂笑,“重楼,你竟然谈礼数?六界之中,谁不知道魔界魔尊是最厌烦这些虚礼的吗?”
“哼!”重楼再次饮了一口茶,“真不知道这茶有什么好处!一点儿也不痛快!”
“那不如饮酒吧!”飞蓬提议。
“早该如此!”重楼道。
片刻,十几坛美酒便出现在了眼前,还未开封,便已是香气袭人。这酒…“这酒埋藏了一千年!”飞蓬啧啧赞叹,“你倒是收藏了不少好酒!这些日子,我竟然一点儿都不知道,一定是你独自喝了!”飞蓬佯怒。
“哼,本座自然是知道你是一个酒鬼,此等美酒,哪能让你糟蹋!”重楼亦是不甘示弱。
我失笑。
一个是第一神将,另一个是魔界至尊,两个都是无比严肃之人,此刻竟然耍起了赖皮,若是让他人看见,绝对不敢置信!
其实,这就是情感的力量。
不仅仅是爱情,还有友情、亲情,都有莫大的魔力使一切改变。这魔力,比重楼还要厉害!
三人每人抱着一个坛子,大口大口的喝着,大声大声地笑着,无比畅快。
而那曾经的琼华后山,也有一个人倚在一棵凤凰花树下,挖出了年少时埋下的美酒,独自饮着,望着天上的那轮明月,嘴里喃喃着:“师兄,师兄……”泪流满面!
“师兄,这三百多年,我不敢去见你,我知道你那天的未尽之言,师兄,我害怕你说出那句话,一旦说出,我便再也无法自欺欺人了,师兄,师兄,为什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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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天后,我和飞蓬、重楼进行了一次密谈,我想我永远都忘不了那时候的感动。
“本座早就说过了,你是我弟弟,有什么不敢?本座从未怕过任何人!”
“霄,我们三人是兄弟,况且,如今的那个地方也真的不像样了”
至此,三代《轮回》彻底结束。
第三百三十六年,《问情》开始。于同一年结束。
第三百六十二年,一代《宿命》已渐露声色。
“回魂仙梦?”东海之中,我喃喃着,“穿越时空?”
第三百七十二年,《宿命》的罗盘,已经悄然转动。
第三百七十三年,这一代的故事又进入终点。
同时,雨碎轩的声望在民间完全超过了帝王,同年,九州各地均出现了地震、海啸、洪灾、旱涝等大小不一的天灾,让民众都隐隐不满。
第三百七十四年,轻柔真人创立仙霞派,暗中交好。
第三百七十五年,已寻到大部分当初琼华之人。
第三百七十七年,二代《宽恕》开始。四年后结束。
第三百八十五年,《牵绊》开始。
第三百九十三年,《牵绊》结束。
第四百零八年,五代《心愿》开始。
第四百一十二年,五代《心愿》结束。云为人兮花剑缘,爱何将时雨千山,我今半醉未生处,诗在芜沧心痴愿。
“…心痴愿…”
第四百二十年,慕容紫英收得一弟子名曰屠苏。
而后,百里屠苏、风晴雪、方兰生、襄铃四人又开始了另一段传奇。
第五百年之时,慕容紫英带着一身疲惫。
第六百年之时,夙瑶凭借自己之力逃出了东海。
第六百五十年,我吃到了夙瑶和夙莘的喜酒。
第七百年之时,轩辕晟和隐心终于摆出了婚宴。
第八百年之时,好久不见的五毒兽——龙云来了这里。
第九百年之时,雨碎轩已经成了九州人民的信仰。
第九百五十年,一名名叫‘紫衣’的女子来到我这里,说是要随我一同。我认出了,她正是那一年千银湖底下与我大战的紫衣女子。
第九百八十年,玄雨告诉我,他的到来,是一场阴谋。“当年,我正在打第二十遍结局的时候,电脑上出现了一段字‘你想要穿越吗?想要见到玄霄吗?’,我已经走火入魔,毫不犹豫的点了下去,后来,又同神界又命令我接近你,最好将你除掉。”
第九百九十年,飞蓬、重楼来了。
第一千年之时,梦羲彻底苏醒,完全掌握了羲和剑的力量,并将之更上一层楼。
‘一万年了,成败,在此一举。’那块玉,苦涩的想着。
作者有话要说:
倒数第二更。
第115章 共我飞花携满袖
‘一万年了,成败,在此一举。’那块玉,苦涩地想着。
‘一万年?我可是等了足足一千年啊。’讽刺。
隐心递来五灵珠,眼前的五灵珠灵气,而且,不仅仅充满了灵气,还承载着念力,即信仰之力。
是的,信仰之力。
如今的雨碎轩早就成为了人民的信仰。
所以,想要收集这个,自然是不费力的。
麻烦的是要用什么作为信仰之力的容器,早在女娲后人出现之时心中便有所打算——五灵珠,可是个好东西。
“一千年我曾经说过,”我、飞蓬、重楼凌于空中,望着下面黑压压的大军,极为傲气地扬眉一笑,同时也忽略了心中那淡淡的失落,为即将达成的目标而失落,为即将丧失了奋斗的目标而失落。
“苍、天、弃、吾,吾、宁、成、魔!仙、神、囚、吾,吾、誓、灭、天!”每一字每一句都在天地间回荡,山河憔悴。
这一天,被记为元年。
这是一场混战,在最严重的段时间里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可是每一位百姓都不害怕,在这几百年的岁月里,他们都被洗脑了,都近乎疯魔地相信着玄霄的胜利。
后来据《新神史》记载,新元年,卫道之战共十年,损失惨重,后,玄霄帝神借信仰之力大败天帝,险胜矣。
我手执羲和,红色的发丝在空中飘荡,羲和剑已带上浓浓的血腥味,额间的朱砂红得都想要滴出血一样,双眸带着疯狂的战意。
而重楼也是打得痛快!
至于飞蓬,他的白衣早已染成了血衣!儒雅的气质?呵,这里是战场,这里是地狱,儒雅的气质?算个屁!
胸前的玉佩光芒大盛,那信仰之力此时都被吸收得一干二净!
可是在下一刻,又会源源不断地供给上来。
赤橙黄绿青蓝紫,其中光芒在玉上依次闪过,最终又回归了本质。
傲棽在我面前,此时他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天帝,更不是那个邻家哥哥。此刻,我们是敌人,命运使然的敌人。
被天道选中的人哪一个不是天赋卓绝?
由于经验的稍微缺乏,此刻我略落下风。
力量也稍稍枯竭,那信仰之力是为大军供给的。
抹掉嘴角的鲜血,拿起羲和,再战!
光影交错。
突然,玉悬浮在空中,一片花瓣突然出现,打开了封藏的记忆。在凤凰花树下,曾好运地拾起一枚花髓!
玉同花髓融合在了一起,强悍的力量融入了身体。恍惚之间,似有一个男子从玉中离去。
我方将士见此情景,不由得士气大作!
又是一片厮杀。
杀得都忘记了自己是谁,都忘记了自己的家,都忘记了自己的心。也都忘记了自己是一名神。就如同那些凡夫俗子一般,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那方的胜利,而战斗着!
这腐朽的华丽的天庭,变得黑烟缭绕,这飘渺的仙气的神界,变得如同炼狱!
到处都是尸骨,到处都是罪孽。
这一场战争,说不上孰是孰非。
只是发展的必然结果罢了。
如同一万年前那样。
没有谁能够抗拒。
即便没有我,也还有别人。
每个人都是受害者,每个人又都是进攻者。
一万年,便要来一次清洗,这样才能够保证全世界的利益。
“杀呀!”
“冲呀!”
“太阴阵!”
“紫阳阵!”
说不清楚是谁在自己背后捅了一刀,也不知道自己的法术又攻向了谁,也许他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会想起当初的自己,简单而又执著地追寻天道,那么傻,那么可爱。当时以为,成了仙,便是永生,却不料,最后的下场竟然是万箭穿心。
据说,在战争结束的时候,全世界下了一场持续两天血雨。
这场战争,我们赢了,也只能是我们赢了。
天帝的宝座上,一男子用手撑住脸颊,尽管受了重伤,却不见半丝半毫的尊贵气氛。这才是我第一次所看见的傲棽,而不是我的朋友——傲棽。
“呵,果
前日,慕容紫英提及了云天河的状况,好歹他也曾叫我一声大哥,既然如此,那么我也应该做点什么。
可这注定我要无功而返。
云天河一开始见到我很是兴奋,虽然眼盲,却仍能够准确地找到我所在的位置。“大哥!”这个野人和当初一般无二,时光在的脸上、心上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的痕迹。
“嗯。听慕容紫英说你的身体不好。”
“大哥,没有什么!”云天河依旧兴奋地笑着,“大哥,我就知道你能够出来的!你等着,我去给你烤野猪。”
野猪,的确是云天河最喜欢的食物。
当日,我和云天河在一个山清水秀诗意盎然的地方席地而坐,然后做着极不诗意的举动,吃野猪。
望舒的确很锋利,用来切猪肉恰好。最后我如是评价。
“天河,你可想要长生?”貌似不经意的问道。
云天河先是一愣,最后有些担心道:“大哥,你该不是还想要借妖界之力飞升吧!”
“借妖界之力?”不屑冷哼,“我自有办法。”
“那就好。”云天河放下了心。
“天河,你可想要长生?”不同于对隐心他们,说我自私也好,霸道也罢,他们在我心中的意义不一样,作为我的朋友,他们不知算得上是幸运还是悲哀,我不加询问他们的意愿便将自己的想法强加在他们身上,而云天河,虽然我是他的大哥,他却始终不是我真正在意之人,虽然会询问其意愿,但也只是在不伤及自身利益的前提下给予帮助。
“长生么?”天河恍惚了一下,那一刻他似乎显得很睿智,没有什么东西能在时间的流逝中能一直保持原样。
“大哥,长生又有什么好的?”天河想了想,“我觉得吧,我这一辈子并没有什么遗憾,我过得很快活,这就够了!”
“哦?是么?只要过得快活,就够了?”一连三个问句。
“是呀!每天能够陪着菱纱、吃着野猪肉,还有紫英、爹、大哥、梦璃!”
恍惚之间我似乎明白了什么,却又什么都没有明白。
最后,不知出于什么,自己还是又增强了一下云天河的体质,延长了一下寿命。
往后的日子还是同之前那般。
慕容紫英,一年来一次,隐心玄雨他们五年来一次,每次来汇报最近的一些事情。
没有谁是谁的全部。
第一百一十七年时,慕容紫英来此,对我告知:“小葵,说要去找他的哥哥,又重新入世。”
第一百一十八年,“小葵又被封入了锁妖塔。”
“命该如此。”尽管,已同先前相比变了很多。
同年,女娲后人紫萱诞生。
‘女娲后人?’
‘是。’
‘呵,女娲亦不过是痴情之人。’
第两百年年的时候,慕容紫英带来了一个消息。
“天河,他死了。”慕容紫英双眸通红,布满了血丝,整个人显得疲惫之极。
“嗯。”
天河之死,我并不感到意外。不过,我相信,云天河至死,他的灵魂都依然纯粹。
在每一个世界的每一段时期,都有大运之人,但对于这些大运之人我多数持保留看法,而云天河,他是为数不多的让我欣赏的人。
同年,我恢复了所有被古玉所吞噬的记忆和千年间的修为。而雨碎轩,也终于联系上了景南真人!
至于为何此时才恢复,因为《寻仙》彻底终结,不该出现的,也能出现了。
作者有话要说:
本周更新至此。
下周之内完结。yoyoyoyo~~一直深藏不露的亲们,你们还等着什么呢?
第114章 不如笑归红尘去
第二百三十四年,紫萱与一男子相爱。
‘没想到女娲后人也这般痴情?’嘴角的笑容不知是讽刺还是赞叹。
那块玉不吭声,似乎想起了什么。
第二百三十八年,蜀山的新任五位长老为修仙,将自身邪念排出体外,并将其送入锁妖塔。
‘他们还真是傻呀,这蜀山,也终将没落!’我毫不客气的评论。
第二百五十八年,紫萱林业平之女林青儿出生。
‘看来这女娲后人不仅痴情,而且傻,哼,可以利用。’我如是想道。心中已有一个计划。
第二百九十五年,雷灵珠现世,我面上不动声色,却暗中慢慢布局。
第二百九十九年,我素来古井无波的情绪剧烈颤动起来,那是——飞蓬的气息,虽然很淡!
同年,火灵珠现世。呵,至于水灵珠,早在三百年前,我便拿到了手。
第三百年,夕瑶终于等到秘法启动,将神树之果投入凡间。慕容紫英去往天墉城,为紫胤真人。
凡间,虽然仍是盛世模样,但在这盛世底下,却是隐藏着不少的隐患!
第三百二十三年,早在之前二十四年前,从飞蓬神魂降世之时,便已开始关注景天,这个时期新的大运之人。
重楼从蜀山带回魔剑,并将其给了景天,龙葵与具有极少神魂的景天‘相认’。在此之间,重楼无意之中破坏了锁妖塔,使得大量妖魔之气溢出。景天与唐雪见邂逅,并与徐长卿、紫萱相遇,这四人踏上了‘救世’路途。
三代,轮回开始。
新的故事,不需要我出现,但是,我却可以在暗中掌控着,操纵着这局棋!
次年,邪剑仙亡,龙葵亡,这个女孩儿至死也没有见着飞蓬一面,不过虽然她没有看见心心念念的龙阳哥哥,但却是收获了景天的亲情。夕瑶表面是因为将神树之果投入凡间,实际上是因为偷偷放出飞蓬而被回去身形,三天后,不知为何,神魂俱灭。
与此同时,我也步出了东海。
新天界。
待我一出现在新天界,重楼便感知到了。
“你,终于来了?”张狂的魔笑了,肆无忌惮。
“自然。”红发飘扬,额间朱砂红似火。
“哼!此时才来,你太弱了。”
虽然话是如此,可你那嘴角的隐隐得意又是怎么回事?
“重楼,他是谁?”景天道。
“吾弟。”重楼宣布着。
众人大惊。
我打量着景天,这一次的天运之人,心中不禁想道:若是他回去之后,恐怕就不得安宁了。
他的‘救世’之事已被我雨碎轩更加渲染地传播了出去,虽主要目的并非是衬托出他的伟大,但众人也都知道了景天,是一个救世大英雄。而英雄,从来都不缺众人的崇拜。
哼,即便这小小邪剑仙哪有那个能力毁灭六界?
不过是区区五位蜀山长老邪念的产物罢了,重楼是懒得理会。
至于紫萱,重楼,这个高傲的魔,又哪能看得上眼?他的世界里,是没有儿女情长的,这世间,能以爱情使他放在心上的女子恐怕是不会有的。
随后,重楼复活了殉剑之人,便和我离开了新天界。
魔界。
“飞蓬,玄霄来了。”依然是那间小院。
只见一道白色残影在空中留下,“霄!”飞蓬温和的面容挂着笑意。
“嗯。”无需多言,便已知晓。
这千年的事情,不需要多说。
在魔界闲逛,看到了那个姑娘——重晞。
“她是?”我问道。
“哼,魔族一战将的女儿,弑天的未婚妻。”魔尊很是不以为然,重晞,他看不上眼,实力太低了,只不过运气好,有个不错的爹罢了,而且,他对于弑天感觉很疑惑,弑天是喜欢重晞的,这个魔界第二人竟然喜欢上了这样一个并无甚么优点之人,让重楼有些不以为然。
其实,在这世界上,有着很多这样的情况一个很是优秀的人,莫名其妙的喜欢上了另一个不怎么出彩的人,其实这没有什么大不了,有时候,喜欢,就是喜欢了,哪怕是喜欢到犯贱也怨不得什么。
悠然竹林间,三杯茶、三把剑。好像回到了那日。
“霄,送你。”飞蓬笑了笑,挥了挥衣袍,石桌上陡然出现了一把琴,看了看,竟然是——春雷!
“你想必不记得那时候你曾经赞叹过这春雷琴,还有九霄环佩琴了,后来,那只魔将此事放在了心上。”飞蓬笑道。
“噢?”我挑眉,“重楼,没想到你竟然还有这般心思!哎,若我是女子,恐怕只得感动得以身相许了!”我亦是调笑道。
的确,怎能不感动,随口一言,竟能让人记住几百年!这份心意,谁又能不动容!
“哼,本座只是恰巧看到此琴而已!”重楼并无什么不好意思,十分霸气理直气壮地说道,随后又牛饮了一口茶,“还有,你应该称本座为‘哥哥’!直呼兄长之名,这几百年间,你的礼数全都丢掉了?”这只魔挑眉。
“哈哈,礼数?礼数?”我狂笑,“重楼,你竟然谈礼数?六界之中,谁不知道魔界魔尊是最厌烦这些虚礼的吗?”
“哼!”重楼再次饮了一口茶,“真不知道这茶有什么好处!一点儿也不痛快!”
“那不如饮酒吧!”飞蓬提议。
“早该如此!”重楼道。
片刻,十几坛美酒便出现在了眼前,还未开封,便已是香气袭人。这酒…“这酒埋藏了一千年!”飞蓬啧啧赞叹,“你倒是收藏了不少好酒!这些日子,我竟然一点儿都不知道,一定是你独自喝了!”飞蓬佯怒。
“哼,本座自然是知道你是一个酒鬼,此等美酒,哪能让你糟蹋!”重楼亦是不甘示弱。
我失笑。
一个是第一神将,另一个是魔界至尊,两个都是无比严肃之人,此刻竟然耍起了赖皮,若是让他人看见,绝对不敢置信!
其实,这就是情感的力量。
不仅仅是爱情,还有友情、亲情,都有莫大的魔力使一切改变。这魔力,比重楼还要厉害!
三人每人抱着一个坛子,大口大口的喝着,大声大声地笑着,无比畅快。
而那曾经的琼华后山,也有一个人倚在一棵凤凰花树下,挖出了年少时埋下的美酒,独自饮着,望着天上的那轮明月,嘴里喃喃着:“师兄,师兄……”泪流满面!
“师兄,这三百多年,我不敢去见你,我知道你那天的未尽之言,师兄,我害怕你说出那句话,一旦说出,我便再也无法自欺欺人了,师兄,师兄,为什么,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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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天后,我和飞蓬、重楼进行了一次密谈,我想我永远都忘不了那时候的感动。
“本座早就说过了,你是我弟弟,有什么不敢?本座从未怕过任何人!”
“霄,我们三人是兄弟,况且,如今的那个地方也真的不像样了”
至此,三代《轮回》彻底结束。
第三百三十六年,《问情》开始。于同一年结束。
第三百六十二年,一代《宿命》已渐露声色。
“回魂仙梦?”东海之中,我喃喃着,“穿越时空?”
第三百七十二年,《宿命》的罗盘,已经悄然转动。
第三百七十三年,这一代的故事又进入终点。
同时,雨碎轩的声望在民间完全超过了帝王,同年,九州各地均出现了地震、海啸、洪灾、旱涝等大小不一的天灾,让民众都隐隐不满。
第三百七十四年,轻柔真人创立仙霞派,暗中交好。
第三百七十五年,已寻到大部分当初琼华之人。
第三百七十七年,二代《宽恕》开始。四年后结束。
第三百八十五年,《牵绊》开始。
第三百九十三年,《牵绊》结束。
第四百零八年,五代《心愿》开始。
第四百一十二年,五代《心愿》结束。云为人兮花剑缘,爱何将时雨千山,我今半醉未生处,诗在芜沧心痴愿。
“…心痴愿…”
第四百二十年,慕容紫英收得一弟子名曰屠苏。
而后,百里屠苏、风晴雪、方兰生、襄铃四人又开始了另一段传奇。
第五百年之时,慕容紫英带着一身疲惫。
第六百年之时,夙瑶凭借自己之力逃出了东海。
第六百五十年,我吃到了夙瑶和夙莘的喜酒。
第七百年之时,轩辕晟和隐心终于摆出了婚宴。
第八百年之时,好久不见的五毒兽——龙云来了这里。
第九百年之时,雨碎轩已经成了九州人民的信仰。
第九百五十年,一名名叫‘紫衣’的女子来到我这里,说是要随我一同。我认出了,她正是那一年千银湖底下与我大战的紫衣女子。
第九百八十年,玄雨告诉我,他的到来,是一场阴谋。“当年,我正在打第二十遍结局的时候,电脑上出现了一段字‘你想要穿越吗?想要见到玄霄吗?’,我已经走火入魔,毫不犹豫的点了下去,后来,又同神界又命令我接近你,最好将你除掉。”
第九百九十年,飞蓬、重楼来了。
第一千年之时,梦羲彻底苏醒,完全掌握了羲和剑的力量,并将之更上一层楼。
‘一万年了,成败,在此一举。’那块玉,苦涩的想着。
作者有话要说:
倒数第二更。
第115章 共我飞花携满袖
‘一万年了,成败,在此一举。’那块玉,苦涩地想着。
‘一万年?我可是等了足足一千年啊。’讽刺。
隐心递来五灵珠,眼前的五灵珠灵气,而且,不仅仅充满了灵气,还承载着念力,即信仰之力。
是的,信仰之力。
如今的雨碎轩早就成为了人民的信仰。
所以,想要收集这个,自然是不费力的。
麻烦的是要用什么作为信仰之力的容器,早在女娲后人出现之时心中便有所打算——五灵珠,可是个好东西。
“一千年我曾经说过,”我、飞蓬、重楼凌于空中,望着下面黑压压的大军,极为傲气地扬眉一笑,同时也忽略了心中那淡淡的失落,为即将达成的目标而失落,为即将丧失了奋斗的目标而失落。
“苍、天、弃、吾,吾、宁、成、魔!仙、神、囚、吾,吾、誓、灭、天!”每一字每一句都在天地间回荡,山河憔悴。
这一天,被记为元年。
这是一场混战,在最严重的段时间里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可是每一位百姓都不害怕,在这几百年的岁月里,他们都被洗脑了,都近乎疯魔地相信着玄霄的胜利。
后来据《新神史》记载,新元年,卫道之战共十年,损失惨重,后,玄霄帝神借信仰之力大败天帝,险胜矣。
我手执羲和,红色的发丝在空中飘荡,羲和剑已带上浓浓的血腥味,额间的朱砂红得都想要滴出血一样,双眸带着疯狂的战意。
而重楼也是打得痛快!
至于飞蓬,他的白衣早已染成了血衣!儒雅的气质?呵,这里是战场,这里是地狱,儒雅的气质?算个屁!
胸前的玉佩光芒大盛,那信仰之力此时都被吸收得一干二净!
可是在下一刻,又会源源不断地供给上来。
赤橙黄绿青蓝紫,其中光芒在玉上依次闪过,最终又回归了本质。
傲棽在我面前,此时他不是那个意气风发的天帝,更不是那个邻家哥哥。此刻,我们是敌人,命运使然的敌人。
被天道选中的人哪一个不是天赋卓绝?
由于经验的稍微缺乏,此刻我略落下风。
力量也稍稍枯竭,那信仰之力是为大军供给的。
抹掉嘴角的鲜血,拿起羲和,再战!
光影交错。
突然,玉悬浮在空中,一片花瓣突然出现,打开了封藏的记忆。在凤凰花树下,曾好运地拾起一枚花髓!
玉同花髓融合在了一起,强悍的力量融入了身体。恍惚之间,似有一个男子从玉中离去。
我方将士见此情景,不由得士气大作!
又是一片厮杀。
杀得都忘记了自己是谁,都忘记了自己的家,都忘记了自己的心。也都忘记了自己是一名神。就如同那些凡夫俗子一般,为了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那方的胜利,而战斗着!
这腐朽的华丽的天庭,变得黑烟缭绕,这飘渺的仙气的神界,变得如同炼狱!
到处都是尸骨,到处都是罪孽。
这一场战争,说不上孰是孰非。
只是发展的必然结果罢了。
如同一万年前那样。
没有谁能够抗拒。
即便没有我,也还有别人。
每个人都是受害者,每个人又都是进攻者。
一万年,便要来一次清洗,这样才能够保证全世界的利益。
“杀呀!”
“冲呀!”
“太阴阵!”
“紫阳阵!”
说不清楚是谁在自己背后捅了一刀,也不知道自己的法术又攻向了谁,也许他们在生命的最后一刻都会想起当初的自己,简单而又执著地追寻天道,那么傻,那么可爱。当时以为,成了仙,便是永生,却不料,最后的下场竟然是万箭穿心。
据说,在战争结束的时候,全世界下了一场持续两天血雨。
这场战争,我们赢了,也只能是我们赢了。
天帝的宝座上,一男子用手撑住脸颊,尽管受了重伤,却不见半丝半毫的尊贵气氛。这才是我第一次所看见的傲棽,而不是我的朋友——傲棽。
“呵,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