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当初中三年的青春喂了狗
《有你的青春不算虚度》作者:莯酒 2021-08-16 02:57
第二天睁开眼的时候天已经蒙蒙亮了,世界末日果然是假的,各种说法都是假的。
世界没有毁灭,太阳升起来了,地球也没有搬离银河系,一切都还是以前的样子。
天还是阴着,大街上的雪还没有完全融化,路沿石上被踩硬的变得脏兮兮的雪印子还有很多,稍不注意脚下就是一滑。
我和桃李约在广场见面,我早去了五分钟,去的时候桃李已经等在那里了。
“我迟到了。”我很抱歉的笑着打招呼,白气像雾一样从嘴巴里跑出来,就像电视剧里演的妖精正在施法。
“我觉得你一定会提前来,所以我就早来了一会儿。”桃李穿了卡其色的妮子大衣,配着黑色打底裤和黑色短靴,她今天将头发低低的扎了起来,这个样子的她看起来很干练。
在这个小小的县城,在上学的女生很少会有这副打扮的,首先气质不符合,最主要的是这个年纪穿呢子大衣的都是像于静子那样的混混,一般学生穿了怕惹眼会被人说。
可是桃李穿着真的很好看,去年冬天于静子穿了一件深红色的呢子大衣,化了浓艳的妆,一般人穿那个颜色会显得老气或者俗,可是她穿着很有高贵冷艳的范儿,不过,十六岁的她看起来就像二十六岁的人。
“感觉真奇妙诶,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在开学典礼,现在可以和你一起去吃东西,看来我高中还是有收获的。”我主动挽上桃李的胳膊,一起往美食城走去,今天路上人很多,有些商店门上还贴着卖蜡烛的的消息,我想到了家里那几捆蜡烛,大概可以用个几十年的。
“我第一次和朋友出来吃东西,我从小就没有玩伴,就算出去玩不是父母带着就是和亲戚家的孩子一起。”
“因为你就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头顶光环,让男生望而生畏,让女生咬牙切齿。”
“那你呢?”
“我不是精彩了年华嘛。”
这是当初桃李夸我的话,虽然很可能只是客套话的礼尚往来,不过我很喜欢这个定义,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是一个穿越回古代如果没有生在富贵人家也是炮灰一样的存在,我没有绝世武功,不能成立帮派,我不会做胭脂水粉,没有创新从商的可能,琴棋书画我更是一窍不通,历史也记得不全,只记得自己感兴趣的三两事罢了,我知道自己普通,所以,我只要精彩的生活就好了,我希望自己老了以后,坐在摇椅上,跟我的孙子孙女讲他们的奶奶平凡又精彩的一生,到时候我要约桃李一起在家里吃豆腐大餐,两个老太太肯定咬不了太多东西,到时我要告诉她我已经精彩了时光,你呢,你的岁月是不是一百年如一日的温柔。
我喜欢挽着桃李的感觉,在她面前,从一开始的憧憬到现在的细水长流,她就像一个大姐姐,她什么都懂,好像什么都难不倒她,她身上有浅浅的薰衣草香,她一切都那么美好。
桃李带我走进了学校巷子,去吃刀削面,那家刀削面平时都是人满为患,门牌很脏不过里面打扫得很干净,我从来没在那里吃过饭,不过那家店的口碑特别好。
我和桃李点了一样的面,小份干拌的刀削面,店里这会儿只有我们两个人,老板在厨房拉面,老板娘坐在火炉子跟前做鞋垫,面条端上来之后桃李和我不约而同的跟老板娘说了句谢谢,桃李浅笑着递给我一双筷子,这里的筷子有两种规格,一种长一种短,还都是黑色,桃李在手里比对好才递给我。
不知道这里的味道怎么样,反正面条拉的很糟糕,一根粗一根细的。
我从小就不会拌东西,搅了好一会儿还是没弄好,桃李什么话都没有说很自然的把我的碗拿过去拌好再给我。
“谢谢啦。”我挑了一筷子面吃起来,不是很好吃,但是也不难吃,感觉这个度把握的刚刚好,既不会让人反感也不会让人吃了欲罢不能。
“好吃吗?”
我点头。
“我觉得这家店吃起来有家的味道,很耐吃,吃不厌的那那种。”
桃李说完之后一种奇妙的共鸣在我心里蔓生,就像那家米线店,就像我从小就去的诊所,就像排在上学时期发车的那趟编号6的公交售票员,仅是想就有熟悉的感觉,那种感觉是其他店其他人取代不了的。
老板挑起厨房的门帘走出来,在火炉子上暖了暖手,老板娘笑着埋怨快到饭点了儿子还没有回来,可能跑去广场玩了,这么冷大概会感冒,老板就笑着听她说,不附和不反驳。
“桃李,你有喜欢的人吗?”吃到一半的时候我问道。
“有哦。”
没想到桃李会这么直接的回答,我两眼放光的准备继续问下去。“可以告诉我是谁吗?”
“你曾说过我的名字很特殊对吧。”
我死劲儿点头。
“他的名字更特殊,他叫‘余生’。”
这是一个比顾念晨还要男主角的名字,余生,听起来就很温柔,听起来就很舒服,听起来就和桃李配得一塌糊涂。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在厦门长大,会弹钢琴,他熟读四书五经,看过很多诗词,他最喜欢的诗人是苏轼,他喜欢喝牛奶,喜欢摄影,喜欢远方。”
“他在我们学校吗?还是在别的地方上学?”
“他没有上学,他回来养病。”
在我的概念里,厦门是一个春暖花开的地方,竟然还会有人跑回来在这个北方的小城养病,不过我没有再多问,桃李口中的余生我没有见过,不过我大概可以想象他的样子,喜欢诗词古文的男孩子,应该是书香气很浓郁笑起来温润如玉的吧。
“我也有一个喜欢的人哦。”我咬了咬唇将这些年和林向东的事告诉了桃李,桃李静静地听着我说,我说完之后她笑着捏了捏我的手。
“我想,林向东大概是知道你喜欢他的。”
“不会,我没有说过,而且我对别人也很好的。”
“不信你去问问那个叫秦北北的女生,她应该也知道,很多人大概都知道吧。”
“什么?”我下意识的捂住脸“怎么可能,你是说她们都知道?那我在她们面前岂不是很没面子!”
桃李将我两面前的碗推到了一边,我感觉自己此刻如坐针毡,心脏似乎不满心房的大小想要从嘴里跑出来,我想到秦北北和林向东感觉自己在他们面前好像一般,羞耻感很快的占据了我的大脑,我败得一塌糊涂。
“你听我说,如果喜欢一个人,一个眼神就看得出来,何况你们还认识,这么久了,他们又不傻,我想他们应该都知道的,喜欢一个人和关系好不一样,言语间的逃避或者试探,不经意流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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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没有毁灭,太阳升起来了,地球也没有搬离银河系,一切都还是以前的样子。
天还是阴着,大街上的雪还没有完全融化,路沿石上被踩硬的变得脏兮兮的雪印子还有很多,稍不注意脚下就是一滑。
我和桃李约在广场见面,我早去了五分钟,去的时候桃李已经等在那里了。
“我迟到了。”我很抱歉的笑着打招呼,白气像雾一样从嘴巴里跑出来,就像电视剧里演的妖精正在施法。
“我觉得你一定会提前来,所以我就早来了一会儿。”桃李穿了卡其色的妮子大衣,配着黑色打底裤和黑色短靴,她今天将头发低低的扎了起来,这个样子的她看起来很干练。
在这个小小的县城,在上学的女生很少会有这副打扮的,首先气质不符合,最主要的是这个年纪穿呢子大衣的都是像于静子那样的混混,一般学生穿了怕惹眼会被人说。
可是桃李穿着真的很好看,去年冬天于静子穿了一件深红色的呢子大衣,化了浓艳的妆,一般人穿那个颜色会显得老气或者俗,可是她穿着很有高贵冷艳的范儿,不过,十六岁的她看起来就像二十六岁的人。
“感觉真奇妙诶,我第一次见到你是在开学典礼,现在可以和你一起去吃东西,看来我高中还是有收获的。”我主动挽上桃李的胳膊,一起往美食城走去,今天路上人很多,有些商店门上还贴着卖蜡烛的的消息,我想到了家里那几捆蜡烛,大概可以用个几十年的。
“我第一次和朋友出来吃东西,我从小就没有玩伴,就算出去玩不是父母带着就是和亲戚家的孩子一起。”
“因为你就是典型的‘别人家的孩子’,头顶光环,让男生望而生畏,让女生咬牙切齿。”
“那你呢?”
“我不是精彩了年华嘛。”
这是当初桃李夸我的话,虽然很可能只是客套话的礼尚往来,不过我很喜欢这个定义,我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是一个穿越回古代如果没有生在富贵人家也是炮灰一样的存在,我没有绝世武功,不能成立帮派,我不会做胭脂水粉,没有创新从商的可能,琴棋书画我更是一窍不通,历史也记得不全,只记得自己感兴趣的三两事罢了,我知道自己普通,所以,我只要精彩的生活就好了,我希望自己老了以后,坐在摇椅上,跟我的孙子孙女讲他们的奶奶平凡又精彩的一生,到时候我要约桃李一起在家里吃豆腐大餐,两个老太太肯定咬不了太多东西,到时我要告诉她我已经精彩了时光,你呢,你的岁月是不是一百年如一日的温柔。
我喜欢挽着桃李的感觉,在她面前,从一开始的憧憬到现在的细水长流,她就像一个大姐姐,她什么都懂,好像什么都难不倒她,她身上有浅浅的薰衣草香,她一切都那么美好。
桃李带我走进了学校巷子,去吃刀削面,那家刀削面平时都是人满为患,门牌很脏不过里面打扫得很干净,我从来没在那里吃过饭,不过那家店的口碑特别好。
我和桃李点了一样的面,小份干拌的刀削面,店里这会儿只有我们两个人,老板在厨房拉面,老板娘坐在火炉子跟前做鞋垫,面条端上来之后桃李和我不约而同的跟老板娘说了句谢谢,桃李浅笑着递给我一双筷子,这里的筷子有两种规格,一种长一种短,还都是黑色,桃李在手里比对好才递给我。
不知道这里的味道怎么样,反正面条拉的很糟糕,一根粗一根细的。
我从小就不会拌东西,搅了好一会儿还是没弄好,桃李什么话都没有说很自然的把我的碗拿过去拌好再给我。
“谢谢啦。”我挑了一筷子面吃起来,不是很好吃,但是也不难吃,感觉这个度把握的刚刚好,既不会让人反感也不会让人吃了欲罢不能。
“好吃吗?”
我点头。
“我觉得这家店吃起来有家的味道,很耐吃,吃不厌的那那种。”
桃李说完之后一种奇妙的共鸣在我心里蔓生,就像那家米线店,就像我从小就去的诊所,就像排在上学时期发车的那趟编号6的公交售票员,仅是想就有熟悉的感觉,那种感觉是其他店其他人取代不了的。
老板挑起厨房的门帘走出来,在火炉子上暖了暖手,老板娘笑着埋怨快到饭点了儿子还没有回来,可能跑去广场玩了,这么冷大概会感冒,老板就笑着听她说,不附和不反驳。
“桃李,你有喜欢的人吗?”吃到一半的时候我问道。
“有哦。”
没想到桃李会这么直接的回答,我两眼放光的准备继续问下去。“可以告诉我是谁吗?”
“你曾说过我的名字很特殊对吧。”
我死劲儿点头。
“他的名字更特殊,他叫‘余生’。”
这是一个比顾念晨还要男主角的名字,余生,听起来就很温柔,听起来就很舒服,听起来就和桃李配得一塌糊涂。
“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他在厦门长大,会弹钢琴,他熟读四书五经,看过很多诗词,他最喜欢的诗人是苏轼,他喜欢喝牛奶,喜欢摄影,喜欢远方。”
“他在我们学校吗?还是在别的地方上学?”
“他没有上学,他回来养病。”
在我的概念里,厦门是一个春暖花开的地方,竟然还会有人跑回来在这个北方的小城养病,不过我没有再多问,桃李口中的余生我没有见过,不过我大概可以想象他的样子,喜欢诗词古文的男孩子,应该是书香气很浓郁笑起来温润如玉的吧。
“我也有一个喜欢的人哦。”我咬了咬唇将这些年和林向东的事告诉了桃李,桃李静静地听着我说,我说完之后她笑着捏了捏我的手。
“我想,林向东大概是知道你喜欢他的。”
“不会,我没有说过,而且我对别人也很好的。”
“不信你去问问那个叫秦北北的女生,她应该也知道,很多人大概都知道吧。”
“什么?”我下意识的捂住脸“怎么可能,你是说她们都知道?那我在她们面前岂不是很没面子!”
桃李将我两面前的碗推到了一边,我感觉自己此刻如坐针毡,心脏似乎不满心房的大小想要从嘴里跑出来,我想到秦北北和林向东感觉自己在他们面前好像一般,羞耻感很快的占据了我的大脑,我败得一塌糊涂。
“你听我说,如果喜欢一个人,一个眼神就看得出来,何况你们还认识,这么久了,他们又不傻,我想他们应该都知道的,喜欢一个人和关系好不一样,言语间的逃避或者试探,不经意流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