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倾城母女(五)
《春色》作者:天一生水 2021-08-16 06:57
第五章 倾城母女(五)
在犹豫了好久后,男人终于还是没有吃了两个小美人。男人的理由是那样太卑鄙了。他终究不是一个下三流的淫贼。他对女人一向宗旨是:身体要,心也要。如果他那样做了,只是得到她们的身体而已,以后要得到他们的心就难了。
好色的男人也没有那么容易放走眼前的美食。人爬上床,口嘴手并用,在两位美少女没穿一丝衣物的身体上揩够了油。最后两位美少女身上布满了男人口水,两对娇乳给男人捏得又肿又涨,红衣美少女那对豪乳还残留着两三个男人的齿印。
在摸了又摸,吃了又吃,用布巾将遗留在她们身上的口水拭干后,男人才念念不舍地替两位美少女穿上衣服,从连非子那里找到迷魂药的解药救醒他们。
终究是练过武功的,红衣小美人儿反应敏捷,一醒来马上就要抓剑,可是他的剑早已被连非子放在其它地方了。两位美人儿想不到会是男人救了他,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男人,疑:“是你?”男人给她们穿衣服时,极为细心,以脑海中对她们的记忆穿的(比如丝布怎么系,系在那个地方。你问男人怎么那么清楚,因为男人是个大流氓,平素就静观察女孩子那个地方了),就像她们的衣服从来没有给人动过一样。醒来的两位美女一点没有发现她们身体上有什么不妥地方。
男人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故做凝重地道:“此处不宜久留,我们回去再说。”回去的路上男人把心中编造的过程跟两位涉世不深的小美女讲了。男人长久胡编乱造的功夫在此刻完全展现出来了,那过程给他编得是惊险,离奇,揪人心扉。让两位小美女觉得如何男人在晚到一步,她们就完了。其中过程重点突出了男人如何勇斗歹徒,把他的英武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两位小美女看着那个口沫横飞的男人,怎么也没有办法将他跟他说得那个英武不凡的大侠联系在一起。不过两位小美女的心里还是非常感谢男人的。
他们前脚刚进客栈,后脚太史杰就灰头灰脸地赶回来了。听闻是男人救了他们时,太史少侠两只眼睛盯得比牛还大地看着他,一双眼睛精光闪闪的,好像要把他看穿似的。男人的修为已臻反朴归真的无上境界,岂会害怕太史杰的眼神,当下腰杆挺直,让这位爱看人的少侠看个够。
太史少侠越看越疑惑,眼前这个人论起修为还不到一流,怎么可能从那个武功高强的采花贼手中救走丁城梅依红呢?当日连非子并没有跟太史杰交过手,只是施展采花门的绝顶轻功将太史杰引到城外,摆了个‘三才阵’将他困住。太史杰只是以轻功推断出采花贼的武功很高。一般情况下,武功高的,轻功很好,但轻功好的,武功却未必高。采花贼是一种极为危险的行业,随时准备溜之大吉,每个采花贼一般都有一身非常高的轻功。
“不知龙大侠仙乡何处啊?”从认识以来,男人与太史杰很少说话。一来太史杰太忙,两位小美人总是唧唧喳喳地在他身边,男人一上来插话,马上被她们哄走,二来男人对太史杰那高高在上骄傲姿态很看不上眼,也不屑与他多交流。
“我们家穷得很,到处都是穷山恶水的,算不上仙乡。”男人的这一句话顿时引来两位大美女的一阵白眼。
“喂,喂,太史哥哥是问你,你家在哪里啊,没问你家美不美。”说话的是红衣小美人。有太史杰在,男人彻底被无视了。
男人心中极不服气,想:“小丫头片子,我又不是没有告诉你名字,你什么时候帮我改名叫喂了,早知在民房里我就把你……”现在想也没有用,天下没有后悔药吃。男人嘟哝道:“我遥远的南荒。”
“我想也只有南荒的灵山秀水才得出了像龙大侠如此英武的人。”
‘哼,你拍我马屁也没有用,总之老子是不会和你做朋友的。’男人打定主意,当下随便还了个礼道:“谢谢太史大侠的夸奖。”
太史杰并没有因为男人应付的话有丝毫的不满,儒雅地道:“龙兄,豪放之人,有空咱们可以聊聊。“主动伸出了手。那是当时武林中的一种表示相交的礼节。江湖中人都知道,凡是让太史杰那样伸手的,以后都是他的朋友了。
虽然因为两位小美人,对太史杰有了点敌意,但对他儒雅的大家风度男人打从心眼里佩服不已,人家既然表示跟你交往了,你总不能拒绝吧,那样等于侮辱了对方,自己是一个大男人,总不能那样小气吧。男人伸出手跟太史杰握了一下。一下子两只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握手之交,更甚兄弟”——太史杰。
武林史上两只最伟大的手终于握在了一起,握在一起的那一刻,天上风起云涌,雷电交汇。握手的两人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仿若握着的不是别人的手,是自己的手一样。一种极为真切的感情在他们心头弥漫,两个没有见过面的人没有丝毫的生疏,好像他们已经认识了千百年一样。对此,两只手的主人都有点奇怪,彼此惊讶地看着对方,里面好像有什么,可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男人大手看拍着太史杰的肩膀,笑道:“好,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朋友了,好朋友我们去喝一怀吧。”太史杰豪放地道:“正有此意。”说完两人挟手上二楼大厅喝酒去了,留下两位目瞪口呆的小美人。她们真是没有办法理解,刚刚还有些彼此看不上眼的两人,此时竟好得像兄弟一样。
哥俩好啊!是你一怀,我一怀啊,感情深,一口闷…………
两人是喝得不亦乐呼,越喝越开心,直至铭丁大醉。两人醉了,扶他们回房的任务自是两位美人的了。太史杰一开始就被红衣小美人抢去了,扶男人回房就只有白衣小美人了。白衣小美人极其辛苦地将男人扶回房间,准备要出房时,瞧见从男人怀里滑出一方绣着一朵梅花的手帕。
白衣小美人见此,脸色苍白,一把抢过那手帕,仔细观祥,越看心里越惊,娇躯连颤,不会错的,那是自己的手帕,上面还写着自己的名字:宁倾城。手帕一向是自己贴身藏着的,他怎么会有呢?想此,白衣小美人急忙找遍全身找自己带着的那方手帕,自己贴胸藏着的那方手帕已经不见了。唯一的可能就是被男人拿走了。那什么时候被他拿走了呢?对了,自己今天不是被那个白衣人掳走了吗?男人救了自已。肯定是那时候被他拿走的。那手帕自己是巾胸藏着的,他拿走自己手帕,那他岂不会碰到自已的……白衣小美人越想越不敢往向想,越想越害怕。思想较为单纯的她并没有想到男人会把她的衣服脱光光,玩弄她的身体。
这时已经醉倒的男人,呓语连连:“宁倾城小美人,你的皮肤好白啊!乳房好漂亮啊,那两颗红艳的葡萄……:说着说着嘴角还留下了口水。
听此白衣小美人哪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张玉脸气得发青,优雅温柔的她瞬间变成一头世间最凶猛的老虎跑到男人身边,极尽粗鲁地拍打着男人,凶恶道:“混蛋你醒来,流氓,恶贼,你太坏了,你怎么可以那样对我。”
昏昏欲睡的男人在梦中好像觉得有两只小蜜蜂在叮他,手拍了两下赶走蜜蜂,又继续睡他的大头觉了。打得有些累的白衣小美人恨恨地看着床上睡得像死猪的男人,恨得牙痒痒的,她看到在墙上有一把剑,此时她真想拿那把剑把那个男人千刀万剐了,不,不行,那样太便宜他了。越想越恨,最后一条恶毒的报复计划在男人脑海中形成了。
想通了的小美人,冷静从容无比,从桌上拿了壶冷茶水泼向了男人。
醒了过来的男人感觉头上湿湿的,还有几根茶叶,本想发怒的,可是当他看到一张比他还怒,还狠的脸庞时,他的怒就如缩头乌龟一样缩了起来。男人傻呼哦地干笑几声,以生平最好的语气说:“丁兄弟谁惹你那么生气了,你跟本大侠讲,本大侠帮你揍他。”一副为朋友可以上刀山,下油锅的模样。
他的丁兄弟并没有理他,只是嘿嘿冷笑两声,那两声冷笑,男人听了心不由不自主跳了几下,不解地看着一脸铁青的小美人,问:“丁兄弟你怎么了啦?”
白衣小美人把手上的手帕丢在男人面前,冷冷地道:“说,这是什么?”男人的脸一下子红得有如猴子的屁股,神情有如被猫踩了尾巴的小老鼠,吱吱唔唔地道:“这……”白衣小美人语气再冷几分,一双比天山寒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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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犹豫了好久后,男人终于还是没有吃了两个小美人。男人的理由是那样太卑鄙了。他终究不是一个下三流的淫贼。他对女人一向宗旨是:身体要,心也要。如果他那样做了,只是得到她们的身体而已,以后要得到他们的心就难了。
好色的男人也没有那么容易放走眼前的美食。人爬上床,口嘴手并用,在两位美少女没穿一丝衣物的身体上揩够了油。最后两位美少女身上布满了男人口水,两对娇乳给男人捏得又肿又涨,红衣美少女那对豪乳还残留着两三个男人的齿印。
在摸了又摸,吃了又吃,用布巾将遗留在她们身上的口水拭干后,男人才念念不舍地替两位美少女穿上衣服,从连非子那里找到迷魂药的解药救醒他们。
终究是练过武功的,红衣小美人儿反应敏捷,一醒来马上就要抓剑,可是他的剑早已被连非子放在其它地方了。两位美人儿想不到会是男人救了他,一脸不可思议地看着男人,疑:“是你?”男人给她们穿衣服时,极为细心,以脑海中对她们的记忆穿的(比如丝布怎么系,系在那个地方。你问男人怎么那么清楚,因为男人是个大流氓,平素就静观察女孩子那个地方了),就像她们的衣服从来没有给人动过一样。醒来的两位美女一点没有发现她们身体上有什么不妥地方。
男人什么也没有说,只是故做凝重地道:“此处不宜久留,我们回去再说。”回去的路上男人把心中编造的过程跟两位涉世不深的小美女讲了。男人长久胡编乱造的功夫在此刻完全展现出来了,那过程给他编得是惊险,离奇,揪人心扉。让两位小美女觉得如何男人在晚到一步,她们就完了。其中过程重点突出了男人如何勇斗歹徒,把他的英武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两位小美女看着那个口沫横飞的男人,怎么也没有办法将他跟他说得那个英武不凡的大侠联系在一起。不过两位小美女的心里还是非常感谢男人的。
他们前脚刚进客栈,后脚太史杰就灰头灰脸地赶回来了。听闻是男人救了他们时,太史少侠两只眼睛盯得比牛还大地看着他,一双眼睛精光闪闪的,好像要把他看穿似的。男人的修为已臻反朴归真的无上境界,岂会害怕太史杰的眼神,当下腰杆挺直,让这位爱看人的少侠看个够。
太史少侠越看越疑惑,眼前这个人论起修为还不到一流,怎么可能从那个武功高强的采花贼手中救走丁城梅依红呢?当日连非子并没有跟太史杰交过手,只是施展采花门的绝顶轻功将太史杰引到城外,摆了个‘三才阵’将他困住。太史杰只是以轻功推断出采花贼的武功很高。一般情况下,武功高的,轻功很好,但轻功好的,武功却未必高。采花贼是一种极为危险的行业,随时准备溜之大吉,每个采花贼一般都有一身非常高的轻功。
“不知龙大侠仙乡何处啊?”从认识以来,男人与太史杰很少说话。一来太史杰太忙,两位小美人总是唧唧喳喳地在他身边,男人一上来插话,马上被她们哄走,二来男人对太史杰那高高在上骄傲姿态很看不上眼,也不屑与他多交流。
“我们家穷得很,到处都是穷山恶水的,算不上仙乡。”男人的这一句话顿时引来两位大美女的一阵白眼。
“喂,喂,太史哥哥是问你,你家在哪里啊,没问你家美不美。”说话的是红衣小美人。有太史杰在,男人彻底被无视了。
男人心中极不服气,想:“小丫头片子,我又不是没有告诉你名字,你什么时候帮我改名叫喂了,早知在民房里我就把你……”现在想也没有用,天下没有后悔药吃。男人嘟哝道:“我遥远的南荒。”
“我想也只有南荒的灵山秀水才得出了像龙大侠如此英武的人。”
‘哼,你拍我马屁也没有用,总之老子是不会和你做朋友的。’男人打定主意,当下随便还了个礼道:“谢谢太史大侠的夸奖。”
太史杰并没有因为男人应付的话有丝毫的不满,儒雅地道:“龙兄,豪放之人,有空咱们可以聊聊。“主动伸出了手。那是当时武林中的一种表示相交的礼节。江湖中人都知道,凡是让太史杰那样伸手的,以后都是他的朋友了。
虽然因为两位小美人,对太史杰有了点敌意,但对他儒雅的大家风度男人打从心眼里佩服不已,人家既然表示跟你交往了,你总不能拒绝吧,那样等于侮辱了对方,自己是一个大男人,总不能那样小气吧。男人伸出手跟太史杰握了一下。一下子两只手紧紧握在了一起。
“握手之交,更甚兄弟”——太史杰。
武林史上两只最伟大的手终于握在了一起,握在一起的那一刻,天上风起云涌,雷电交汇。握手的两人有一种非常奇怪的感觉,仿若握着的不是别人的手,是自己的手一样。一种极为真切的感情在他们心头弥漫,两个没有见过面的人没有丝毫的生疏,好像他们已经认识了千百年一样。对此,两只手的主人都有点奇怪,彼此惊讶地看着对方,里面好像有什么,可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男人大手看拍着太史杰的肩膀,笑道:“好,从今天起我们就是朋友了,好朋友我们去喝一怀吧。”太史杰豪放地道:“正有此意。”说完两人挟手上二楼大厅喝酒去了,留下两位目瞪口呆的小美人。她们真是没有办法理解,刚刚还有些彼此看不上眼的两人,此时竟好得像兄弟一样。
哥俩好啊!是你一怀,我一怀啊,感情深,一口闷…………
两人是喝得不亦乐呼,越喝越开心,直至铭丁大醉。两人醉了,扶他们回房的任务自是两位美人的了。太史杰一开始就被红衣小美人抢去了,扶男人回房就只有白衣小美人了。白衣小美人极其辛苦地将男人扶回房间,准备要出房时,瞧见从男人怀里滑出一方绣着一朵梅花的手帕。
白衣小美人见此,脸色苍白,一把抢过那手帕,仔细观祥,越看心里越惊,娇躯连颤,不会错的,那是自己的手帕,上面还写着自己的名字:宁倾城。手帕一向是自己贴身藏着的,他怎么会有呢?想此,白衣小美人急忙找遍全身找自己带着的那方手帕,自己贴胸藏着的那方手帕已经不见了。唯一的可能就是被男人拿走了。那什么时候被他拿走了呢?对了,自己今天不是被那个白衣人掳走了吗?男人救了自已。肯定是那时候被他拿走的。那手帕自己是巾胸藏着的,他拿走自己手帕,那他岂不会碰到自已的……白衣小美人越想越不敢往向想,越想越害怕。思想较为单纯的她并没有想到男人会把她的衣服脱光光,玩弄她的身体。
这时已经醉倒的男人,呓语连连:“宁倾城小美人,你的皮肤好白啊!乳房好漂亮啊,那两颗红艳的葡萄……:说着说着嘴角还留下了口水。
听此白衣小美人哪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一张玉脸气得发青,优雅温柔的她瞬间变成一头世间最凶猛的老虎跑到男人身边,极尽粗鲁地拍打着男人,凶恶道:“混蛋你醒来,流氓,恶贼,你太坏了,你怎么可以那样对我。”
昏昏欲睡的男人在梦中好像觉得有两只小蜜蜂在叮他,手拍了两下赶走蜜蜂,又继续睡他的大头觉了。打得有些累的白衣小美人恨恨地看着床上睡得像死猪的男人,恨得牙痒痒的,她看到在墙上有一把剑,此时她真想拿那把剑把那个男人千刀万剐了,不,不行,那样太便宜他了。越想越恨,最后一条恶毒的报复计划在男人脑海中形成了。
想通了的小美人,冷静从容无比,从桌上拿了壶冷茶水泼向了男人。
醒了过来的男人感觉头上湿湿的,还有几根茶叶,本想发怒的,可是当他看到一张比他还怒,还狠的脸庞时,他的怒就如缩头乌龟一样缩了起来。男人傻呼哦地干笑几声,以生平最好的语气说:“丁兄弟谁惹你那么生气了,你跟本大侠讲,本大侠帮你揍他。”一副为朋友可以上刀山,下油锅的模样。
他的丁兄弟并没有理他,只是嘿嘿冷笑两声,那两声冷笑,男人听了心不由不自主跳了几下,不解地看着一脸铁青的小美人,问:“丁兄弟你怎么了啦?”
白衣小美人把手上的手帕丢在男人面前,冷冷地道:“说,这是什么?”男人的脸一下子红得有如猴子的屁股,神情有如被猫踩了尾巴的小老鼠,吱吱唔唔地道:“这……”白衣小美人语气再冷几分,一双比天山寒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