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7章 恢复记忆(2/2)
《混迹在超时空管理局的反派生活》作者:月落千堆雪 2022-02-14 09:33
只是炼化剩下的‘残渣’也足以将他修为提升到七阶甚至八阶了,速度反而会比剧中更快一些。”
“只不过雨馨没有辰南帮忙会不会继续修炼太上忘录被太上夺舍啊”
反正逆天之战还需要等一段时间,苏暮有些不放心,决定亲自去帮雨馨一把。
“我叫雨馨,在一个雨夜被师傅在花丛中捡到…”
这可是整个神墓里他最喜欢的一个角色。
当然了,他现在已经有了阿离和音音,还有樱小洛她们,所以他更希望雨馨能够和辰南有人终成眷属,弥补原本剧中的遗憾。
“先去古天路将人王尸骨找到吧!”
苏暮跟守墓老人解释了几句,又向其询问了古天路的位置然后便带着音音和阿离离开了神魔陵园。
人王在全盛时期是逆天阶初期,再加上至宝洪荒大旗可以和逆天阶中期匹敌,乃是整个神墓中天赋最强的女子,即便如今只剩下一具水晶骷髅,也有着堪比普通仙王体也就是天阶初期的战力。
当然了,这点战力在如今的苏暮面前倒是算不了什么,只是有一件事却是出乎了他的预料,那就是水晶骷髅中竟然已经诞生了新的灵智,可以算的上是一个全新的生命了。
“要灭掉它的灵智让雨馨‘夺舍’吗?”
清丽绝世,秀雅脱俗,看着这个和雨馨长得一模一样的灵魂体在自己强大的意志下不由自主的瑟瑟发抖,苏暮突然有些不忍心下手了。
“算了,还是让雨馨自己来决定吧!”
心念一动,苏暮收起了水晶骷髅,穿梭虚空来到了天界。
当年辰南死后,辰战夫妇带着雨馨飞升进入了天界,后来辰战为了躲避强敌和她分开,而她也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天界第一奇书’太上忘录,修炼之下神魂分裂最终变成了天界赫赫有名的无仙子。
在将无仙子镇压后,苏暮又赶去了赶尸派、百花谷以及精灵之森将灵尸雨馨、晨曦、精灵圣女凯瑟琳带了回来。
只是不等他出手帮雨馨融合神魂,雨馨的师父鬼主就冒了出来。
“你要做什么?”鬼主打量着苏暮,苏暮的份守墓老人已经第一时间通知了所有未完全沉睡的几个逆天阶强者。
同时苏暮也在打量着鬼主。
鬼主看起来就是和一团和气的消瘦老者,一般人真的很难将其和逆天阶巅峰强者联系在一起。
只是苏暮心里却很不待见他。
虽然鬼主在当年的太古之战中同样受重伤,但也有着天阶巅峰的战力,如今更是已经恢复到了逆天阶初期,天道和他的那些傀儡不出基本上就是无敌存在,照顾一个雨馨根本没什么问题。
可他却一直默默的看着雨馨变成如今这幅模样。
想到这,苏暮都想干掉眼前这个老头了。
“呵呵,我现在倒是有些相信你来自未来了!”鬼主似乎察觉到了苏暮的态度,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们的敌人是天!如果不能灭掉天等它发动大破灭,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死在大破灭中或者沦为天的奴隶,所以我们需要强大战力!”
“路我交给她自己走,如果她没办法觉醒人王记忆恢复人王当年的战力,那成为太上也不错!”
苏暮听完皱了皱眉。
鬼主的话虽然很残酷但却并不能说错,想想辰家不也是为了复活辰祖缘牺牲九个最顶尖的后代天才吗。
一切都是为了战胜恶天道。
可苏暮还是非常的不爽。
“这个糟老头子坏的很”一旁的阿离也忍不住吐槽起来。
俗话说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起错的外号,鬼主虽然是站在正义的逆天阵营,但是骨子里却也不是什么善类。
再加上他和雨馨有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当初收雨馨为徒也是刻意为之,根本没有多少感,会这么也就不奇怪了。
“只不过是逆天阶初期而已,我会让雨馨恢复巅峰的!”苏暮冷哼一声带着音音和阿离从鬼主旁走过。
接下来就是将几具体内的灵魂抽出融合唯一后重新放入晨曦的体内,这对神魂已经达到九次雷劫的苏暮来说基本上没有任何难度。
四具分之中,虽然是无仙子的修为最高,但是太上忘录不废掉始终是个隐患,剩下的三具以晨曦的潜力最高,苏暮自然是选择晨曦了。
“谢谢你”
在雨馨恢复原本记忆后,苏暮又将辰南的况以及鬼主这个糟老头子袖手旁观的事告诉了她。
同时也将水晶骷髅拿了出来。
“如果你将这具人王当年留下来的遗骨炼入体内可以立刻拥有天阶初期的战力,如果你要自己修炼时间可能会慢上许多”
“我还是自己修炼吧!”雨馨并没有多考虑,直接做出了决定。
“对不起,师父,我是雨馨,不是人王!”雨馨扭头看向远处的鬼主,声音听起来有些复杂。
这其实也难怪,任谁知道自己最亲近的亲人之一居然一直是在欺骗自己利用自己,哪怕是为了正义心里也不会好受的。
“这是人王当年的功法和感悟,是我从水晶骷髅的记忆中复制下来的,应该是最适合你的功法了,另外,这枚宝石暂时借给你,有了它你应该可以快速恢复到天阶初期,并不会比融合前世慢多少。”
说着苏暮将五颗无限宝石中的力量宝石递给了雨馨。
实际上,他其实更想将易经传给雨馨的,毕竟雨馨前世是人王,如同图腾一般,受众生膜拜,永远守护人族,其意志倒是和创造易经希望人人如龙带众生抵达彼岸的洪易有不少相似的地方,修炼起来肯定事半功倍。
可惜,易经是他从学院兑换的,即便是他通过了六级监察使考核也没权利随意赠送这种级别的功法。
至于说用积分兑换苏暮这大半年来已经很少做任务了,即便偶尔做任务赚到的积分也全都送给了樱小洛、阿尔托莉雅她们,如今账号上的积分连三位数都不到。
“只不过雨馨没有辰南帮忙会不会继续修炼太上忘录被太上夺舍啊”
反正逆天之战还需要等一段时间,苏暮有些不放心,决定亲自去帮雨馨一把。
“我叫雨馨,在一个雨夜被师傅在花丛中捡到…”
这可是整个神墓里他最喜欢的一个角色。
当然了,他现在已经有了阿离和音音,还有樱小洛她们,所以他更希望雨馨能够和辰南有人终成眷属,弥补原本剧中的遗憾。
“先去古天路将人王尸骨找到吧!”
苏暮跟守墓老人解释了几句,又向其询问了古天路的位置然后便带着音音和阿离离开了神魔陵园。
人王在全盛时期是逆天阶初期,再加上至宝洪荒大旗可以和逆天阶中期匹敌,乃是整个神墓中天赋最强的女子,即便如今只剩下一具水晶骷髅,也有着堪比普通仙王体也就是天阶初期的战力。
当然了,这点战力在如今的苏暮面前倒是算不了什么,只是有一件事却是出乎了他的预料,那就是水晶骷髅中竟然已经诞生了新的灵智,可以算的上是一个全新的生命了。
“要灭掉它的灵智让雨馨‘夺舍’吗?”
清丽绝世,秀雅脱俗,看着这个和雨馨长得一模一样的灵魂体在自己强大的意志下不由自主的瑟瑟发抖,苏暮突然有些不忍心下手了。
“算了,还是让雨馨自己来决定吧!”
心念一动,苏暮收起了水晶骷髅,穿梭虚空来到了天界。
当年辰南死后,辰战夫妇带着雨馨飞升进入了天界,后来辰战为了躲避强敌和她分开,而她也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了‘天界第一奇书’太上忘录,修炼之下神魂分裂最终变成了天界赫赫有名的无仙子。
在将无仙子镇压后,苏暮又赶去了赶尸派、百花谷以及精灵之森将灵尸雨馨、晨曦、精灵圣女凯瑟琳带了回来。
只是不等他出手帮雨馨融合神魂,雨馨的师父鬼主就冒了出来。
“你要做什么?”鬼主打量着苏暮,苏暮的份守墓老人已经第一时间通知了所有未完全沉睡的几个逆天阶强者。
同时苏暮也在打量着鬼主。
鬼主看起来就是和一团和气的消瘦老者,一般人真的很难将其和逆天阶巅峰强者联系在一起。
只是苏暮心里却很不待见他。
虽然鬼主在当年的太古之战中同样受重伤,但也有着天阶巅峰的战力,如今更是已经恢复到了逆天阶初期,天道和他的那些傀儡不出基本上就是无敌存在,照顾一个雨馨根本没什么问题。
可他却一直默默的看着雨馨变成如今这幅模样。
想到这,苏暮都想干掉眼前这个老头了。
“呵呵,我现在倒是有些相信你来自未来了!”鬼主似乎察觉到了苏暮的态度,忍不住笑了起来。
“我们的敌人是天!如果不能灭掉天等它发动大破灭,不知道会有多少人死在大破灭中或者沦为天的奴隶,所以我们需要强大战力!”
“路我交给她自己走,如果她没办法觉醒人王记忆恢复人王当年的战力,那成为太上也不错!”
苏暮听完皱了皱眉。
鬼主的话虽然很残酷但却并不能说错,想想辰家不也是为了复活辰祖缘牺牲九个最顶尖的后代天才吗。
一切都是为了战胜恶天道。
可苏暮还是非常的不爽。
“这个糟老头子坏的很”一旁的阿离也忍不住吐槽起来。
俗话说只有起错的名字没有起错的外号,鬼主虽然是站在正义的逆天阵营,但是骨子里却也不是什么善类。
再加上他和雨馨有没有什么血缘关系,当初收雨馨为徒也是刻意为之,根本没有多少感,会这么也就不奇怪了。
“只不过是逆天阶初期而已,我会让雨馨恢复巅峰的!”苏暮冷哼一声带着音音和阿离从鬼主旁走过。
接下来就是将几具体内的灵魂抽出融合唯一后重新放入晨曦的体内,这对神魂已经达到九次雷劫的苏暮来说基本上没有任何难度。
四具分之中,虽然是无仙子的修为最高,但是太上忘录不废掉始终是个隐患,剩下的三具以晨曦的潜力最高,苏暮自然是选择晨曦了。
“谢谢你”
在雨馨恢复原本记忆后,苏暮又将辰南的况以及鬼主这个糟老头子袖手旁观的事告诉了她。
同时也将水晶骷髅拿了出来。
“如果你将这具人王当年留下来的遗骨炼入体内可以立刻拥有天阶初期的战力,如果你要自己修炼时间可能会慢上许多”
“我还是自己修炼吧!”雨馨并没有多考虑,直接做出了决定。
“对不起,师父,我是雨馨,不是人王!”雨馨扭头看向远处的鬼主,声音听起来有些复杂。
这其实也难怪,任谁知道自己最亲近的亲人之一居然一直是在欺骗自己利用自己,哪怕是为了正义心里也不会好受的。
“这是人王当年的功法和感悟,是我从水晶骷髅的记忆中复制下来的,应该是最适合你的功法了,另外,这枚宝石暂时借给你,有了它你应该可以快速恢复到天阶初期,并不会比融合前世慢多少。”
说着苏暮将五颗无限宝石中的力量宝石递给了雨馨。
实际上,他其实更想将易经传给雨馨的,毕竟雨馨前世是人王,如同图腾一般,受众生膜拜,永远守护人族,其意志倒是和创造易经希望人人如龙带众生抵达彼岸的洪易有不少相似的地方,修炼起来肯定事半功倍。
可惜,易经是他从学院兑换的,即便是他通过了六级监察使考核也没权利随意赠送这种级别的功法。
至于说用积分兑换苏暮这大半年来已经很少做任务了,即便偶尔做任务赚到的积分也全都送给了樱小洛、阿尔托莉雅她们,如今账号上的积分连三位数都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