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花前一曲数风流(2/2)
《离魂录》作者:岳不勤 2020-03-12 00:25
枪。但是,咱们的驯兽师先生还是有一种被鄙视侮辱的感觉,当真以为躲进了那个钢铁棺材里我就没有办法了吗?
他诡异的一笑,然后从衣服的口袋里摸出来一个红色的小瓷瓶,打开瓶塞,从里面倒出来几颗米粒般大小的红色丸子。那丸子到了他的手中,遇到温暖便舒展开来,竟然是几只火红色的小蚂蚁,仔细看时,这种蚂蚁的头部竟然有着类似骷髅的图案。
鬼面火蚁,亚马逊流域最古老原始森林里的稀缺物种,被它咬到,不会有疼痛的感觉,但是会皮肤过敏,瘙痒难耐。当时如果用特制的药物涂抹还好,能够治愈。但是如果你不管不问,那过敏的皮肤便会溃烂,化脓,继而感染全身,还极易引起呼吸困难的并发症,会让人胸闷发慌,最后缺氧而死。
杀人的乐趣在于杀的过程,而不是那人死的瞬间。驯兽师精于此道,也乐在其中。他曾经教唆一群野猴把一个辱骂他的中年妇女给掏心挖肺,活生生抓死;也亲自驱使一群乌鸦把一个年轻的政府官员给活活啄吃,最后只剩下一具骷髅。而那具骷髅还被他花了高价钱买下来,放在自家别墅的大门后面,当做迎宾。装上电子的语音系统和红外线热度感应仪,见到活人进来,就会很亲切的说声:欢迎光临!
而此刻,他盯着车厢中的两个人,也完全把他们当成了死尸。绕到车子的侧面, 他把手中的鬼面火蚁放在引擎盖上,然后嘴角上翘,笑的像一只狡猾的狐狸。
叶风的眼睛悄悄地睁开一条缝,不动声色的从腰间摸出来一颗手雷,打开保险,拔下引信,然后迅速的按下车窗玻璃丢了出去。他知道这辆车子很结实,就快速的升好玻璃,静静地等待着爆炸的结果。
谁知道窗户外面“轰”的一声响,接着是刺目耀眼的白光!妈了个巴子,苏星辰这娘们儿怎么没说清楚,这不是手雷,竟然是~闪光弹?
叶风是眼睁睁看着这闪光弹爆破的,一瞬间眼睛受到了强烈的光线刺激,顿时剧烈的疼痛感袭遍全身,双眼酸麻难忍,眼泪一瞬间涌了出来,这才感觉到舒服了一点儿。只
是这白光的刺激太强,估计要大半天不能正常视物了吧!
驯兽师先是被叶风的动作吸引,还以为他是被那鬼面火蚁咬到瘙痒难忍想跳车逃窜,仔细看时,那家伙却是打开车窗丢出来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似乎还冒着白烟。刚刚辨认出来那冒烟的物体是个手雷,想要躲开已经是来不及了,只听到轰的一声响,眼前亮如白昼,眼睛一瞬间适应不了这巨大的光线反差,脑袋一昏,竟然什么都看不到了。妈了个巴子,这个混蛋竟然敢对自己使用闪光弹?但是他分明看到,那个二傻子也是睁着眼睛的。难道他是白痴吗?
本能使然,他朝旁边一跃,趴在地上连续翻滚起来。如果此时敌人跳下车来,对着自己连开数枪,估计这条小命就交待了。他不能坐以待毙,于是把两根手指放进嘴里,长长的吹了一声口哨。天空中一团红色袭来,那血翼蝙蝠俯冲过来,趴在地上,鸣叫着呼喊驯兽师骑在它的身上,然后呼扇着红色的翅膀腾空而起,消失在夜色之中。
苏星辰见到叶风的举动,连忙用袖子挡住了视线,虽然她的眼睛没有被闪光弹照到,但是看了看车子外面那些疯狂的老鼠,始终没有胆量推开车门跳下去。
失去了驯兽师的驱使,那些老鼠便四散逃窜,就连那几只钻进通风孔里的鬼面火蚁也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和方向,跳下车子,钻进了路边的草丛里。
“嘭!”“嘭!”几声沉闷的枪声响起,苏星辰似乎隐隐约约的看到,那天空中正在飞行的红色小点儿左右摇晃了几下,然后一头朝地上栽了下来。
几名身穿迷彩服的战士跑过来,对着苏星辰的车子敬个军礼,然后等待着她的指示。苏星辰打开车门跳下来,也对着他们敬了个礼,眉头微皱,却是叹息道:“穷寇莫追,收队吧!”
那几名战士明显的一愣,刚才明明已经把那个骑着大鸟的家伙打下来了,现在只要追过去,一定就能手到擒来。为什么在这个摘果子的时候却要收队?
苏星辰苦笑了一下说道:“军区医院被偷袭了,我们要赶回去支援。”她已经收到了老爸的短信,还有叶风刚才说过,阿黄被他留在了医院。所以,他们现在追过去的话,假如那个驯兽师没有受伤,受伤的只是那只蝙蝠。那么,他们过去,不就是羊入虎口吗?况且,对方一次性出动了魔术师和驯兽师,那么就不敢保证,剩下的两个家伙是不是还躲在暗处,想要给他们来一个出其不意的偷袭。
所以,打道回府才是最好的选择!况且天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再这么大张旗鼓的动用武器怕惊吓到附近的村民,带来不好的影响。
银狐接到苏建军的电话时立刻赶了过来,结果把军区医院的里里外外都搜寻了一遍也没有找到那个魔术师的身影。倒是在监控资料里看到他大摇大摆的进来,很骄傲,一副势在必得的模样。谁料想,人没有抓到,却是被阿黄给狠狠地咬了一口,也算是罪有应得。
没人的时候,叶风把阿黄唤到床前,让它舔一舔苏晚玉的伤口。是个女人都不想自己的身上留下难看的疤痕,当然,她们的男人或者男朋友也这么想。
叶风拉着苏晚玉的小手往军区的后山走去,那里的风景宜人,适合谈情说爱。此时正值晚秋,山上有许许多多的桂花树开的正艳,微风吹来,芳香扑鼻,让人如痴如醉。
两人坐在溪边的草地上,叶风从怀里掏出那根金黄色的短笛,放在唇边,吹起一首《春江花月夜》。虽是清晨,朝阳嫩红,雾气弥漫,绿草含羞,松柏依旧,那溪中的鱼儿也跳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但是苏晚玉却听出了霓虹晚霞,夕阳西下,离人归来,鸟儿回家的幸福味道。她轻轻地靠在叶风的背上,微闭着双眼看着天空,那一行大雁正展翅南飞,分明就是一副不舍的离乡风景。
她轻轻叹息,人生苦短,有什么事情能比被心爱的人陪伴更感觉幸福?
正是:年少何惧离人愁,寸草春心不懂秋。
溪边与君诉相思,花前一曲数风流。
他诡异的一笑,然后从衣服的口袋里摸出来一个红色的小瓷瓶,打开瓶塞,从里面倒出来几颗米粒般大小的红色丸子。那丸子到了他的手中,遇到温暖便舒展开来,竟然是几只火红色的小蚂蚁,仔细看时,这种蚂蚁的头部竟然有着类似骷髅的图案。
鬼面火蚁,亚马逊流域最古老原始森林里的稀缺物种,被它咬到,不会有疼痛的感觉,但是会皮肤过敏,瘙痒难耐。当时如果用特制的药物涂抹还好,能够治愈。但是如果你不管不问,那过敏的皮肤便会溃烂,化脓,继而感染全身,还极易引起呼吸困难的并发症,会让人胸闷发慌,最后缺氧而死。
杀人的乐趣在于杀的过程,而不是那人死的瞬间。驯兽师精于此道,也乐在其中。他曾经教唆一群野猴把一个辱骂他的中年妇女给掏心挖肺,活生生抓死;也亲自驱使一群乌鸦把一个年轻的政府官员给活活啄吃,最后只剩下一具骷髅。而那具骷髅还被他花了高价钱买下来,放在自家别墅的大门后面,当做迎宾。装上电子的语音系统和红外线热度感应仪,见到活人进来,就会很亲切的说声:欢迎光临!
而此刻,他盯着车厢中的两个人,也完全把他们当成了死尸。绕到车子的侧面, 他把手中的鬼面火蚁放在引擎盖上,然后嘴角上翘,笑的像一只狡猾的狐狸。
叶风的眼睛悄悄地睁开一条缝,不动声色的从腰间摸出来一颗手雷,打开保险,拔下引信,然后迅速的按下车窗玻璃丢了出去。他知道这辆车子很结实,就快速的升好玻璃,静静地等待着爆炸的结果。
谁知道窗户外面“轰”的一声响,接着是刺目耀眼的白光!妈了个巴子,苏星辰这娘们儿怎么没说清楚,这不是手雷,竟然是~闪光弹?
叶风是眼睁睁看着这闪光弹爆破的,一瞬间眼睛受到了强烈的光线刺激,顿时剧烈的疼痛感袭遍全身,双眼酸麻难忍,眼泪一瞬间涌了出来,这才感觉到舒服了一点儿。只
是这白光的刺激太强,估计要大半天不能正常视物了吧!
驯兽师先是被叶风的动作吸引,还以为他是被那鬼面火蚁咬到瘙痒难忍想跳车逃窜,仔细看时,那家伙却是打开车窗丢出来了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似乎还冒着白烟。刚刚辨认出来那冒烟的物体是个手雷,想要躲开已经是来不及了,只听到轰的一声响,眼前亮如白昼,眼睛一瞬间适应不了这巨大的光线反差,脑袋一昏,竟然什么都看不到了。妈了个巴子,这个混蛋竟然敢对自己使用闪光弹?但是他分明看到,那个二傻子也是睁着眼睛的。难道他是白痴吗?
本能使然,他朝旁边一跃,趴在地上连续翻滚起来。如果此时敌人跳下车来,对着自己连开数枪,估计这条小命就交待了。他不能坐以待毙,于是把两根手指放进嘴里,长长的吹了一声口哨。天空中一团红色袭来,那血翼蝙蝠俯冲过来,趴在地上,鸣叫着呼喊驯兽师骑在它的身上,然后呼扇着红色的翅膀腾空而起,消失在夜色之中。
苏星辰见到叶风的举动,连忙用袖子挡住了视线,虽然她的眼睛没有被闪光弹照到,但是看了看车子外面那些疯狂的老鼠,始终没有胆量推开车门跳下去。
失去了驯兽师的驱使,那些老鼠便四散逃窜,就连那几只钻进通风孔里的鬼面火蚁也失去了前进的动力和方向,跳下车子,钻进了路边的草丛里。
“嘭!”“嘭!”几声沉闷的枪声响起,苏星辰似乎隐隐约约的看到,那天空中正在飞行的红色小点儿左右摇晃了几下,然后一头朝地上栽了下来。
几名身穿迷彩服的战士跑过来,对着苏星辰的车子敬个军礼,然后等待着她的指示。苏星辰打开车门跳下来,也对着他们敬了个礼,眉头微皱,却是叹息道:“穷寇莫追,收队吧!”
那几名战士明显的一愣,刚才明明已经把那个骑着大鸟的家伙打下来了,现在只要追过去,一定就能手到擒来。为什么在这个摘果子的时候却要收队?
苏星辰苦笑了一下说道:“军区医院被偷袭了,我们要赶回去支援。”她已经收到了老爸的短信,还有叶风刚才说过,阿黄被他留在了医院。所以,他们现在追过去的话,假如那个驯兽师没有受伤,受伤的只是那只蝙蝠。那么,他们过去,不就是羊入虎口吗?况且,对方一次性出动了魔术师和驯兽师,那么就不敢保证,剩下的两个家伙是不是还躲在暗处,想要给他们来一个出其不意的偷袭。
所以,打道回府才是最好的选择!况且天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再这么大张旗鼓的动用武器怕惊吓到附近的村民,带来不好的影响。
银狐接到苏建军的电话时立刻赶了过来,结果把军区医院的里里外外都搜寻了一遍也没有找到那个魔术师的身影。倒是在监控资料里看到他大摇大摆的进来,很骄傲,一副势在必得的模样。谁料想,人没有抓到,却是被阿黄给狠狠地咬了一口,也算是罪有应得。
没人的时候,叶风把阿黄唤到床前,让它舔一舔苏晚玉的伤口。是个女人都不想自己的身上留下难看的疤痕,当然,她们的男人或者男朋友也这么想。
叶风拉着苏晚玉的小手往军区的后山走去,那里的风景宜人,适合谈情说爱。此时正值晚秋,山上有许许多多的桂花树开的正艳,微风吹来,芳香扑鼻,让人如痴如醉。
两人坐在溪边的草地上,叶风从怀里掏出那根金黄色的短笛,放在唇边,吹起一首《春江花月夜》。虽是清晨,朝阳嫩红,雾气弥漫,绿草含羞,松柏依旧,那溪中的鱼儿也跳出来呼吸新鲜空气。但是苏晚玉却听出了霓虹晚霞,夕阳西下,离人归来,鸟儿回家的幸福味道。她轻轻地靠在叶风的背上,微闭着双眼看着天空,那一行大雁正展翅南飞,分明就是一副不舍的离乡风景。
她轻轻叹息,人生苦短,有什么事情能比被心爱的人陪伴更感觉幸福?
正是:年少何惧离人愁,寸草春心不懂秋。
溪边与君诉相思,花前一曲数风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