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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情游戏》作者:咸鱼仙姑 2021-09-01 05:38
着挟持他的可可大喊。
可可一眯眼睛正要动手,就听旁边爆发出一声女人的大吼:“不要!不要杀我哥,我愿意……代表老鬼组织投降,只要你们放了我哥,我保证解散老鬼组织,以后再也不会找你们麻烦,我们派到世界各地去的杀手,即日起停止所有行动。”
“昆燕!”昆玉恨铁不成钢地瞪着妹妹。
“哥……放弃吧。老鬼先生他,早就已经离我们而去了,连师傅也……师傅早就走了。其实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师傅他老人家在临终前曾经偷偷告诉过我,老鬼先生一开始并不是那样的人,他只是因为最钟爱的徒弟要离开他、结婚生子过正常的人生,他才开始不再对徒弟怀有感情,让他们自相残杀、淘汰弱者。所以残忍并不是他最初的信仰,是师傅年轻的时候不甘心,他觉得自己本来可以成为老鬼先生最钟爱的徒弟,他恨那些早早结束了老鬼先生生命的人,可到临终时师傅也说,在他内心深处,其实他知道,即使老鬼先生一直活着,他也不可能成为他最看重的徒弟。”
这个世界上本没有鬼,只有人心里有鬼。老鬼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却在他死后,被一群不甘心的追随者硬生生神话成了神,甚至还假冒他的名义,发展壮大了一个极端的杀手组织。
最后,昆玉崩溃了,他在迷惘中找不到信仰,就像迷失在了黑夜中的人一样。在座的其他组织高层听到这个话,也都愣住了。连他们的精神领袖都崩溃了,在谲带来的精锐手下面前,他们似乎也失去了拼死反抗的理由。
最后的最后,谲架着重伤的沈清尚从教堂里走出来。
外面阳光灿烂,明亮刺眼。沈清尚恍然想起了去年秋天在黑石的葬礼上,他也是这样从一间灰暗的教堂里走了出去。不同的是,那时他是一个人,现在他的身边有了他想依靠一生的人。那时是一个萧瑟的深秋,此时是一个明媚的春天。
作者有话说
始于教堂,终于教堂。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第一次写文,我做到了。
正文完。结婚和洞房,以及一些还未解开的旧事,会放在番外里。
后记
【注】这一篇会谈谈创作理念和心路历程什么的。不想看作者的碎碎念神马的,可以直接点“下一章”番外。
清清嗓子——恩哼~ 平生第一次写完一本书,内心感到灰常激动,所以哪怕没有人想看,我也要假模假样的吐点槽。
我一直是一个耽美小说的忠实读者,我最喜欢的作者分别是深海先生、淮水之上、薇诺拉。我每天业余时间就捧个书看啊看,看着看着我渐渐觉得不满足,我觉得书里的人为什么不按照我的想法来走。之前我是真不知道自己能写,直到自己动笔之前我都不知道,我现在也不清楚我这十二万字是怎么从我手里流出来的。直到现在我才懂得了,什么叫“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当然我自以为这处女作还相当之不成熟,完全不敢称得上妙,不过那种上一句还不知道下一句要写什么,然而写完上一句,下一句会自动在脑海里浮出来的感觉真的很妙——就好像脑子里有个人握着你的手,在对你诉说一样。就好像我笔下的人物活了,他们一旦走上了舞台,就会自行开始他们的表演,我只是看到了,把脑子里看到的画面记录下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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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一眯眼睛正要动手,就听旁边爆发出一声女人的大吼:“不要!不要杀我哥,我愿意……代表老鬼组织投降,只要你们放了我哥,我保证解散老鬼组织,以后再也不会找你们麻烦,我们派到世界各地去的杀手,即日起停止所有行动。”
“昆燕!”昆玉恨铁不成钢地瞪着妹妹。
“哥……放弃吧。老鬼先生他,早就已经离我们而去了,连师傅也……师傅早就走了。其实有一件事,我一直没有告诉你,师傅他老人家在临终前曾经偷偷告诉过我,老鬼先生一开始并不是那样的人,他只是因为最钟爱的徒弟要离开他、结婚生子过正常的人生,他才开始不再对徒弟怀有感情,让他们自相残杀、淘汰弱者。所以残忍并不是他最初的信仰,是师傅年轻的时候不甘心,他觉得自己本来可以成为老鬼先生最钟爱的徒弟,他恨那些早早结束了老鬼先生生命的人,可到临终时师傅也说,在他内心深处,其实他知道,即使老鬼先生一直活着,他也不可能成为他最看重的徒弟。”
这个世界上本没有鬼,只有人心里有鬼。老鬼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却在他死后,被一群不甘心的追随者硬生生神话成了神,甚至还假冒他的名义,发展壮大了一个极端的杀手组织。
最后,昆玉崩溃了,他在迷惘中找不到信仰,就像迷失在了黑夜中的人一样。在座的其他组织高层听到这个话,也都愣住了。连他们的精神领袖都崩溃了,在谲带来的精锐手下面前,他们似乎也失去了拼死反抗的理由。
最后的最后,谲架着重伤的沈清尚从教堂里走出来。
外面阳光灿烂,明亮刺眼。沈清尚恍然想起了去年秋天在黑石的葬礼上,他也是这样从一间灰暗的教堂里走了出去。不同的是,那时他是一个人,现在他的身边有了他想依靠一生的人。那时是一个萧瑟的深秋,此时是一个明媚的春天。
作者有话说
始于教堂,终于教堂。不忘初心,方得始终。第一次写文,我做到了。
正文完。结婚和洞房,以及一些还未解开的旧事,会放在番外里。
后记
【注】这一篇会谈谈创作理念和心路历程什么的。不想看作者的碎碎念神马的,可以直接点“下一章”番外。
清清嗓子——恩哼~ 平生第一次写完一本书,内心感到灰常激动,所以哪怕没有人想看,我也要假模假样的吐点槽。
我一直是一个耽美小说的忠实读者,我最喜欢的作者分别是深海先生、淮水之上、薇诺拉。我每天业余时间就捧个书看啊看,看着看着我渐渐觉得不满足,我觉得书里的人为什么不按照我的想法来走。之前我是真不知道自己能写,直到自己动笔之前我都不知道,我现在也不清楚我这十二万字是怎么从我手里流出来的。直到现在我才懂得了,什么叫“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当然我自以为这处女作还相当之不成熟,完全不敢称得上妙,不过那种上一句还不知道下一句要写什么,然而写完上一句,下一句会自动在脑海里浮出来的感觉真的很妙——就好像脑子里有个人握着你的手,在对你诉说一样。就好像我笔下的人物活了,他们一旦走上了舞台,就会自行开始他们的表演,我只是看到了,把脑子里看到的画面记录下来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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