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热杀1
《死神在都市》作者:燕雀 2019-12-01 04:12
加勒比海的风咸腥湿热,入夜时分吹来,让人血管贲张,原始野性奔流其中,如同地下欲将喷薄的熔岩。
一座依山而建的小阁楼里,灭谛站在桌边,美杜莎在桌上,被这诱人发狂的热风包围着。前者满身油汗,正在卖力的给后者“做种”。
灭谛和美杜莎是一对很亲密的伴侣,他们的相遇堪称西部片经典桥段。
5年前,一个灯光昏靡的下流酒吧里。灭谛对美杜莎一见钟情,企图占为己有。可美杜莎的主人是哥伦比亚贩毒集团的大头目,那种吃人不吐骨头的角色,手下还有大批认狠不认理的亡命徒。横刀夺爱显然很费事,于是灭谛跟毒枭赌酒,一排十二大杯甘蔗酒摆在中间,两人掷骰子排次序喝,谁喝倒了算谁输。灭谛押上8000美元,毒枭押上美杜莎。其实,真要倒下的话什么都输光了,因为其中一杯酒里掺有60克高纯度海^洛因,足以毒死一头鲸鱼。毒枭只想充好汉,灭谛却真的在玩命,结果可想而知。桌上只剩四杯酒时,毒枭举手投降了,脸红耳赤的将美杜莎送入对面那疯子的怀抱。像以往的搏命之争一样,灭谛又赢得了胜利。那一晚他抱着美杜莎片刻没放手,近距离观赏美杜莎的优美曲线,探索美杜莎每个隐秘部位,尽情把玩美杜莎直到天亮,然后他亲了亲美杜莎,说:“宝贝,咱们接客做生意去!”这话对美杜莎再合适不过。从此他俩结伴闯天下,美洲,欧洲,亚洲,所经之处只干两件事:接受客户的委托,留下一具具尸体,跟着大笔佣金就从客户方汇入银行户头。稍有常识的定会恍然:“这不是职业杀手干的勾当么?”
不错,灭谛正是个职业杀手。
而美杜莎是一件特制武器,一把由M500改装的50口径左轮手枪。它的威力之恐怖,令制造者也谈虎色变,故用希腊神话中蛇发女妖“美杜莎”指代。事实上M500手枪的实用性不高,击发震荡太强,弹壳抛射过猛,很容易伤到使用者。一枪击毙大象的火力也显得多余,手枪能杀人就够用了,谁会端着火炮去轰蚊子?因而M500产量很低,50口径尤为稀少,一般只供爱好者收藏。经改进的M500更是绝版重炮,没人会用于实战。那哥伦比亚毒枭也就插在腰上显显威风罢了,灭谛却看出这把枪对自己的特殊意义。
杀手的寂寞唯有枪能解,最优秀的杀手自然需要最强大的枪作伴。每当美杜莎喷出火舌时,人枪合一的境界达到顶点,冥冥中似在齐声呐喊:“我就是为此才活着!”他们为彼此而活:枪在人手中无坚不摧,体现它真正的价值;人在枪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孤单,强悍,残忍,令人恐惧,由此找到存在感,才能把空虚自弃的念头清光。
桌上的子弹已刻好一大堆,灭谛握着尖刀还在刻,在弹头上刻出十字花纹,以增大目标中弹的创伤面。这项工作很是费神,灭谛干起来却从不厌烦,还意味深长的称之为“做种”——给美杜莎做出死亡的种子,由它播向众多生灵。从某些宗教角度看,死亡是生命的延续,如同灰烬里生根发芽,完成这个过程就叫“超度”。
值得一提的是,灭谛懂得一些宗教知识。他并非呆头呆脑的杀人机器。他有思想,还爱看书,这使得他成为比杀人机器更灵敏,更狡诈,更复杂万倍的杀人恶魔。从他的名字就能看出这点。灭谛,即佛教“四圣谛”(四种真理)之一,意指众生最完满的归宿是永久灭绝。假如与宗教全无瓜葛,怎会用到如此深奥的字眼?
追溯其源,灭谛的身世本就带有宗教色彩。自曾祖父那辈起,他家三代信奉佛教。在危地马拉经营种植园,富甲一方又乐善好施,却从未聆听过周围林立的天主教堂的劝善福音。这大概是中国式移民的典型问题,很难融入当地文化圈,招致非议也就无可避免了。当地人总说:“瞧那家子死不改悔的异教徒,一定会受到天主的惩罚。”诅咒似乎很灵验,“那家子”香火一直不旺,到灭谛父亲这代更严重了。作为家族独生子的他,一辈子修桥补路,直到60岁都没生下一儿半女。
迟暮之年面临断子绝孙的结局,老头子万分恐慌,终于抛开佛训,祭出东方民族传宗接代的老办法:纳妾。凭着雄厚的财力,他每隔几个月就能娶一房姨太太。当然,为了保证后代血统纯正,娶来的全是中国女孩。生活压力和拜金主义像两架喷气式引擎,驱动着漂亮女孩们前赴后继的飞进豪门。可是60岁老头精力枯竭,再漂亮的女人也玩不动了,只能靠药物强提**。什么伟哥虎鞭海狗丸,有名的春药吃了个遍。服药后的老头变成了老虎,仿佛积压大半生的恶气在人生末路陡然爆发,他在床上又咬又掐,又打又骂,疯狂的蹂躏女人。日子一长药效减弱,他竟要靠千百种令人发指的暴行才能激起性冲动。很少有女人熬得过那种折磨,新房不断换人就是这原因。到68岁喜获一个男孩时,老头掐指粗粗一算,七八年间足足弄死了二十三个少女!
传宗接代的计划成功了,老头也害怕了,他记起佛教因果报应的说法,恍惚看到阴惨的地狱大门正向自己敞开。惶惶不安中,他戒除男女之欲,又开始吃斋念佛,并以佛教圣言“灭谛”给儿子命名。灭谛,灭谛,他一遍遍念叨,借此诓哄那些死去的女人:灭亡好啊,灭亡是最好的归宿,我那样做是超度你们,千万别记恨我啊……死女人恨不恨无从得知,活女人的恨却显而易见。那位产下贵子的如夫人,也就是灭谛的母亲,嫁入豪门年方十六,心肠却已冷如万年玄冰。她因怀孕才免遭老头毒手,随之而来的报复手段却很特别。她越来越温顺,越来越和善,一天比一天更像大家主妇。靠这种伎俩赢取信任,逐步掌握了家族的大权。在一个凄冷冬夜,她认为时机成熟了,立即动手将老头大卸八块,并嫁祸给家族另一名成员。从此,仿佛推到多米诺骨牌,凡是老头的亲朋好友都没能逃脱谋害,整个家族在那女人手里冰消瓦解。在卖光庄园产业之后,那女人携卷钱财跑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临走前她没忘“处理”儿子,她把灭谛卖给南美人口贩子,也就是说,打入了地狱的最底层。
她不爱儿子,只视其为老畜生留下的一个孽种。
那时灭谛刚满7岁,恰是美洲人口贩子最喜欢的“商品”。在这片阳光普照的大陆上,遍布着**,匪帮,极端组织等黑暗势力,学龄期儿童正是他们需要的新鲜血液。6—12岁的小孩肯听话,学得快,只要严加训练,女孩就能变成无所不卖的妓女,男孩也可变成无所不为的恶徒。灭谛给一个秘密团体买下,就在那种“训练”中长大,练就了一身杀神灭佛的本领。早年的家庭他不再怀念,姓氏也已抹去,只留下名字常常回味。他喜欢“灭谛”这两个字,对超度这个说法也很感兴趣,他迄今超度的对象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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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座依山而建的小阁楼里,灭谛站在桌边,美杜莎在桌上,被这诱人发狂的热风包围着。前者满身油汗,正在卖力的给后者“做种”。
灭谛和美杜莎是一对很亲密的伴侣,他们的相遇堪称西部片经典桥段。
5年前,一个灯光昏靡的下流酒吧里。灭谛对美杜莎一见钟情,企图占为己有。可美杜莎的主人是哥伦比亚贩毒集团的大头目,那种吃人不吐骨头的角色,手下还有大批认狠不认理的亡命徒。横刀夺爱显然很费事,于是灭谛跟毒枭赌酒,一排十二大杯甘蔗酒摆在中间,两人掷骰子排次序喝,谁喝倒了算谁输。灭谛押上8000美元,毒枭押上美杜莎。其实,真要倒下的话什么都输光了,因为其中一杯酒里掺有60克高纯度海^洛因,足以毒死一头鲸鱼。毒枭只想充好汉,灭谛却真的在玩命,结果可想而知。桌上只剩四杯酒时,毒枭举手投降了,脸红耳赤的将美杜莎送入对面那疯子的怀抱。像以往的搏命之争一样,灭谛又赢得了胜利。那一晚他抱着美杜莎片刻没放手,近距离观赏美杜莎的优美曲线,探索美杜莎每个隐秘部位,尽情把玩美杜莎直到天亮,然后他亲了亲美杜莎,说:“宝贝,咱们接客做生意去!”这话对美杜莎再合适不过。从此他俩结伴闯天下,美洲,欧洲,亚洲,所经之处只干两件事:接受客户的委托,留下一具具尸体,跟着大笔佣金就从客户方汇入银行户头。稍有常识的定会恍然:“这不是职业杀手干的勾当么?”
不错,灭谛正是个职业杀手。
而美杜莎是一件特制武器,一把由M500改装的50口径左轮手枪。它的威力之恐怖,令制造者也谈虎色变,故用希腊神话中蛇发女妖“美杜莎”指代。事实上M500手枪的实用性不高,击发震荡太强,弹壳抛射过猛,很容易伤到使用者。一枪击毙大象的火力也显得多余,手枪能杀人就够用了,谁会端着火炮去轰蚊子?因而M500产量很低,50口径尤为稀少,一般只供爱好者收藏。经改进的M500更是绝版重炮,没人会用于实战。那哥伦比亚毒枭也就插在腰上显显威风罢了,灭谛却看出这把枪对自己的特殊意义。
杀手的寂寞唯有枪能解,最优秀的杀手自然需要最强大的枪作伴。每当美杜莎喷出火舌时,人枪合一的境界达到顶点,冥冥中似在齐声呐喊:“我就是为此才活着!”他们为彼此而活:枪在人手中无坚不摧,体现它真正的价值;人在枪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孤单,强悍,残忍,令人恐惧,由此找到存在感,才能把空虚自弃的念头清光。
桌上的子弹已刻好一大堆,灭谛握着尖刀还在刻,在弹头上刻出十字花纹,以增大目标中弹的创伤面。这项工作很是费神,灭谛干起来却从不厌烦,还意味深长的称之为“做种”——给美杜莎做出死亡的种子,由它播向众多生灵。从某些宗教角度看,死亡是生命的延续,如同灰烬里生根发芽,完成这个过程就叫“超度”。
值得一提的是,灭谛懂得一些宗教知识。他并非呆头呆脑的杀人机器。他有思想,还爱看书,这使得他成为比杀人机器更灵敏,更狡诈,更复杂万倍的杀人恶魔。从他的名字就能看出这点。灭谛,即佛教“四圣谛”(四种真理)之一,意指众生最完满的归宿是永久灭绝。假如与宗教全无瓜葛,怎会用到如此深奥的字眼?
追溯其源,灭谛的身世本就带有宗教色彩。自曾祖父那辈起,他家三代信奉佛教。在危地马拉经营种植园,富甲一方又乐善好施,却从未聆听过周围林立的天主教堂的劝善福音。这大概是中国式移民的典型问题,很难融入当地文化圈,招致非议也就无可避免了。当地人总说:“瞧那家子死不改悔的异教徒,一定会受到天主的惩罚。”诅咒似乎很灵验,“那家子”香火一直不旺,到灭谛父亲这代更严重了。作为家族独生子的他,一辈子修桥补路,直到60岁都没生下一儿半女。
迟暮之年面临断子绝孙的结局,老头子万分恐慌,终于抛开佛训,祭出东方民族传宗接代的老办法:纳妾。凭着雄厚的财力,他每隔几个月就能娶一房姨太太。当然,为了保证后代血统纯正,娶来的全是中国女孩。生活压力和拜金主义像两架喷气式引擎,驱动着漂亮女孩们前赴后继的飞进豪门。可是60岁老头精力枯竭,再漂亮的女人也玩不动了,只能靠药物强提**。什么伟哥虎鞭海狗丸,有名的春药吃了个遍。服药后的老头变成了老虎,仿佛积压大半生的恶气在人生末路陡然爆发,他在床上又咬又掐,又打又骂,疯狂的蹂躏女人。日子一长药效减弱,他竟要靠千百种令人发指的暴行才能激起性冲动。很少有女人熬得过那种折磨,新房不断换人就是这原因。到68岁喜获一个男孩时,老头掐指粗粗一算,七八年间足足弄死了二十三个少女!
传宗接代的计划成功了,老头也害怕了,他记起佛教因果报应的说法,恍惚看到阴惨的地狱大门正向自己敞开。惶惶不安中,他戒除男女之欲,又开始吃斋念佛,并以佛教圣言“灭谛”给儿子命名。灭谛,灭谛,他一遍遍念叨,借此诓哄那些死去的女人:灭亡好啊,灭亡是最好的归宿,我那样做是超度你们,千万别记恨我啊……死女人恨不恨无从得知,活女人的恨却显而易见。那位产下贵子的如夫人,也就是灭谛的母亲,嫁入豪门年方十六,心肠却已冷如万年玄冰。她因怀孕才免遭老头毒手,随之而来的报复手段却很特别。她越来越温顺,越来越和善,一天比一天更像大家主妇。靠这种伎俩赢取信任,逐步掌握了家族的大权。在一个凄冷冬夜,她认为时机成熟了,立即动手将老头大卸八块,并嫁祸给家族另一名成员。从此,仿佛推到多米诺骨牌,凡是老头的亲朋好友都没能逃脱谋害,整个家族在那女人手里冰消瓦解。在卖光庄园产业之后,那女人携卷钱财跑到不知什么地方去了。临走前她没忘“处理”儿子,她把灭谛卖给南美人口贩子,也就是说,打入了地狱的最底层。
她不爱儿子,只视其为老畜生留下的一个孽种。
那时灭谛刚满7岁,恰是美洲人口贩子最喜欢的“商品”。在这片阳光普照的大陆上,遍布着**,匪帮,极端组织等黑暗势力,学龄期儿童正是他们需要的新鲜血液。6—12岁的小孩肯听话,学得快,只要严加训练,女孩就能变成无所不卖的妓女,男孩也可变成无所不为的恶徒。灭谛给一个秘密团体买下,就在那种“训练”中长大,练就了一身杀神灭佛的本领。早年的家庭他不再怀念,姓氏也已抹去,只留下名字常常回味。他喜欢“灭谛”这两个字,对超度这个说法也很感兴趣,他迄今超度的对象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