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零五章 中隐 (上)(2/2)
《官居一品》作者:三戒大师 2019-12-25 09:48
铺在大街两旁林立,形成一条日夜不息的人流走廊。
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望着两边既有黛瓦粉墙,红柱飞檐的传统建筑,也有花格窗、排门板、飞檐翘角,花边滴水和马头墙的新式门店,甚至还有巴洛克风格的西洋样式,这些样式各异的建筑融汇在一起,没有丝毫的不和谐。看着这些店铺的招牌,什么春风楼、得意楼、德顺大酒楼,吴家老号生药铺,丁娘子布庄、天宝金器店、同盛发当铺……三百六十行尽会于此。听着嘈嘈杂杂的叫卖声,说笑声,浓重的生活气息扑面而来,让沈默浑身毛孔舒展,舒服的眯起了眼。都记不清是多少年了,自己终于又能走在没有任何表演成分的人群中,这种脚踏实地,比肩接踵的感觉,实在是太养人了。
一到了这繁华的街面上,三娘子便兴奋起来,她忘了自己的初衷,拉着沈默一头撞进丁娘子布庄里,然后……就尴尬了。
因为人家虽然没写明‘男宾勿入’,但满店面都是女客,不免齐刷刷用怪异的目光,看着这两个闯进来的男人。
三娘子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是男儿身份,不由欲哭无泪,可这要灰溜溜退出去,岂不更尴尬?好在她素来是有急智的,清哼一声,昂首挺胸道:“看什么看,好像没写男人止步吧?少字”说着一拉沈默的衣袖道:“爹,你不是说要给我娘买件生日礼品么,怎么不进了?”
沈默体面了半辈子,还没干过这种丢人现眼的事儿呢,以他的经验看,女客们肯定要花容失色,尖叫着慌乱回避,甚至报官都有可能……然而老经验遇到了新情况,短暂的吃惊之后,女客们便大胆的打量起这两个不速之客来。甚至小声评论起来:‘嗯,这个年老的好有味道,还没见过这种老帅哥呢。’‘还是年轻的俊,这眉这眼这脸蛋,若是穿上红妆,就是个绝代佳人……’说着便吃吃笑起来。
**辣的目光,让沈默颇有些吃不消,不禁暗暗摇头,心说果然是世风日下,怎么现在的女子都如此不知羞了呢?不过好像也挺有意思,反正现在自己不是自己,索性老夫聊发少年狂吧。便面无表情的跟着三娘子进去了。
见女客们都没有意见,店家自然不会赶人,容貌俏丽的女伙计上前问道:“二位……爷想要点什么?”
“看看。”三娘子的全部心神,完全被眼前的五光十色的纱、罗、绸、缎吸引住了,她摸着一块薄如蝉翼的面料道:“真轻薄啊……”
这一下赞叹,完全是女声,女伙计早就看到她有耳朵眼,一下明白过了,原来这是位花木兰啊。便认真介绍道:“这是杭州蒋氏丝绸庄生产的皓纱,轻薄如纸,内衬以亮色衣衫,效果好极了。”
“这个也很薄。”三娘子摸着另一款面料道。
“这是时下流行的西洋布,它的特点也是在于轻薄和色彩淡素。去年一年一度的金陵花会,秦淮明姝丽三娘用这种料做成轻衫,以退红为里,穿在身上,不减张丽华桂宫霓裳,迎风站立,楚楚动人,飘若仙子,让人惊为天人,这种西洋布也立马身价倍增。不过虽然贵,但好在百搭。衣柜里一定要有一件的。”女伙计不知重复过多少遍这样的说辞,都滚瓜烂熟了。
“买了买了。”三娘子眼也不眨的连连点头,跟早些时候,为了几贯钱与房东斤斤计较的管家婆,实在是判若两人。
一见他这样,店家就知道来了肥羊……哦不,大主顾,便活计支到一边,自己亲自上阵,向三娘子推荐里面的衣料。因为要搭配以明亮的颜色,故而那些布料都是大红、鸦青、甚至明黄色。三娘子倒没什么,一直在边上安静看着的沈默,终于忍不住道:“你这店家,好生大胆。朝廷严格规定,士庶妻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违者以僭越论处。你看你这里,有多少违制之色。”
“……”那店家歪头看看沈默,笑道:“这位爷是刚从北京还是从吕宋回来?”
“吕宋,怎么了?”沈默摸不着头脑道。
“怪不得,您应该二三十年没回过了吧。”店家笑道:“您说的那都是老皇历了,老身今年五十七,干了四十年衣料店,要说女人该穿什么,不该穿什么,肯定比您清楚。”说着掉起书袋道:“太祖皇帝规定,男女衣服不得用金绣锦绮丝绫罗,止用绸绢素纱,首饰、钏镯不得用金玉珠翠,止用银,靴不得裁制花样、金钱装饰,违者罪之。’又令民间妇人礼服惟紫,不得金绣,袍衫止紫、绿、桃红及诸浅淡颜色、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大明律》上还有‘服舍违式’条,规定僭用者杖一百,其器物衣饰尽皆充公。我说的对么,这位爷?”
沈默算是领教了上海人的伶牙俐齿,有些无奈的点头道:“想不到,你还如此懂法。”
“不是老身懂法,是但凡入行的,就得背过这几条。”店家笑笑道:“可您仔细看看,这满店面的女客,要是依着老皇历,是不是都得打死?”说着掩口笑道:‘您不会非礼勿视吧。‘
“倒不至于。”沈默尴尬的笑笑,转头看看临近的几位女客,果然要不是颜色上违制,就是样式上违制,甚至有人带着一品命妇才能佩戴的明珠步摇……
分割
这绝对不是凑字数,因为描绘一个崭新的世界,绝对比铺设一段情节更困难。我想用尽量生活化的,将社会的变化写出来,然后将结局渐渐引出来,这样才能不算烂尾。
之前不少人觉着,似乎缺少一部分描写,不错,那就是市民阶层的生活变化。然而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南北差异极大,北京几乎没有什么可写的,视线又不能离开主角跑到南方去,所以有了这一段。
一品这样的书,一辈子写一本就够了。如果我x后不正经了,请大家证明,我曾经如此正经过……
第九零五章中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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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望着两边既有黛瓦粉墙,红柱飞檐的传统建筑,也有花格窗、排门板、飞檐翘角,花边滴水和马头墙的新式门店,甚至还有巴洛克风格的西洋样式,这些样式各异的建筑融汇在一起,没有丝毫的不和谐。看着这些店铺的招牌,什么春风楼、得意楼、德顺大酒楼,吴家老号生药铺,丁娘子布庄、天宝金器店、同盛发当铺……三百六十行尽会于此。听着嘈嘈杂杂的叫卖声,说笑声,浓重的生活气息扑面而来,让沈默浑身毛孔舒展,舒服的眯起了眼。都记不清是多少年了,自己终于又能走在没有任何表演成分的人群中,这种脚踏实地,比肩接踵的感觉,实在是太养人了。
一到了这繁华的街面上,三娘子便兴奋起来,她忘了自己的初衷,拉着沈默一头撞进丁娘子布庄里,然后……就尴尬了。
因为人家虽然没写明‘男宾勿入’,但满店面都是女客,不免齐刷刷用怪异的目光,看着这两个闯进来的男人。
三娘子才意识到,自己现在是男儿身份,不由欲哭无泪,可这要灰溜溜退出去,岂不更尴尬?好在她素来是有急智的,清哼一声,昂首挺胸道:“看什么看,好像没写男人止步吧?少字”说着一拉沈默的衣袖道:“爹,你不是说要给我娘买件生日礼品么,怎么不进了?”
沈默体面了半辈子,还没干过这种丢人现眼的事儿呢,以他的经验看,女客们肯定要花容失色,尖叫着慌乱回避,甚至报官都有可能……然而老经验遇到了新情况,短暂的吃惊之后,女客们便大胆的打量起这两个不速之客来。甚至小声评论起来:‘嗯,这个年老的好有味道,还没见过这种老帅哥呢。’‘还是年轻的俊,这眉这眼这脸蛋,若是穿上红妆,就是个绝代佳人……’说着便吃吃笑起来。
**辣的目光,让沈默颇有些吃不消,不禁暗暗摇头,心说果然是世风日下,怎么现在的女子都如此不知羞了呢?不过好像也挺有意思,反正现在自己不是自己,索性老夫聊发少年狂吧。便面无表情的跟着三娘子进去了。
见女客们都没有意见,店家自然不会赶人,容貌俏丽的女伙计上前问道:“二位……爷想要点什么?”
“看看。”三娘子的全部心神,完全被眼前的五光十色的纱、罗、绸、缎吸引住了,她摸着一块薄如蝉翼的面料道:“真轻薄啊……”
这一下赞叹,完全是女声,女伙计早就看到她有耳朵眼,一下明白过了,原来这是位花木兰啊。便认真介绍道:“这是杭州蒋氏丝绸庄生产的皓纱,轻薄如纸,内衬以亮色衣衫,效果好极了。”
“这个也很薄。”三娘子摸着另一款面料道。
“这是时下流行的西洋布,它的特点也是在于轻薄和色彩淡素。去年一年一度的金陵花会,秦淮明姝丽三娘用这种料做成轻衫,以退红为里,穿在身上,不减张丽华桂宫霓裳,迎风站立,楚楚动人,飘若仙子,让人惊为天人,这种西洋布也立马身价倍增。不过虽然贵,但好在百搭。衣柜里一定要有一件的。”女伙计不知重复过多少遍这样的说辞,都滚瓜烂熟了。
“买了买了。”三娘子眼也不眨的连连点头,跟早些时候,为了几贯钱与房东斤斤计较的管家婆,实在是判若两人。
一见他这样,店家就知道来了肥羊……哦不,大主顾,便活计支到一边,自己亲自上阵,向三娘子推荐里面的衣料。因为要搭配以明亮的颜色,故而那些布料都是大红、鸦青、甚至明黄色。三娘子倒没什么,一直在边上安静看着的沈默,终于忍不住道:“你这店家,好生大胆。朝廷严格规定,士庶妻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违者以僭越论处。你看你这里,有多少违制之色。”
“……”那店家歪头看看沈默,笑道:“这位爷是刚从北京还是从吕宋回来?”
“吕宋,怎么了?”沈默摸不着头脑道。
“怪不得,您应该二三十年没回过了吧。”店家笑道:“您说的那都是老皇历了,老身今年五十七,干了四十年衣料店,要说女人该穿什么,不该穿什么,肯定比您清楚。”说着掉起书袋道:“太祖皇帝规定,男女衣服不得用金绣锦绮丝绫罗,止用绸绢素纱,首饰、钏镯不得用金玉珠翠,止用银,靴不得裁制花样、金钱装饰,违者罪之。’又令民间妇人礼服惟紫,不得金绣,袍衫止紫、绿、桃红及诸浅淡颜色、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大明律》上还有‘服舍违式’条,规定僭用者杖一百,其器物衣饰尽皆充公。我说的对么,这位爷?”
沈默算是领教了上海人的伶牙俐齿,有些无奈的点头道:“想不到,你还如此懂法。”
“不是老身懂法,是但凡入行的,就得背过这几条。”店家笑笑道:“可您仔细看看,这满店面的女客,要是依着老皇历,是不是都得打死?”说着掩口笑道:‘您不会非礼勿视吧。‘
“倒不至于。”沈默尴尬的笑笑,转头看看临近的几位女客,果然要不是颜色上违制,就是样式上违制,甚至有人带着一品命妇才能佩戴的明珠步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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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绝对不是凑字数,因为描绘一个崭新的世界,绝对比铺设一段情节更困难。我想用尽量生活化的,将社会的变化写出来,然后将结局渐渐引出来,这样才能不算烂尾。
之前不少人觉着,似乎缺少一部分描写,不错,那就是市民阶层的生活变化。然而当时的实际情况是,南北差异极大,北京几乎没有什么可写的,视线又不能离开主角跑到南方去,所以有了这一段。
一品这样的书,一辈子写一本就够了。如果我x后不正经了,请大家证明,我曾经如此正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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