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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合照(2/2)

嗜血的拳头作者:带白痴 2020-01-02 03:45
远远的,但董妮偏不是这样的。

    她选择了好好“观察”这个叶映晴,真要发现什么猫腻的话,再毫不犹豫让他知道,不是所有漂亮的女人都是傻瓜。

    在叶映晴几乎要崩溃的时候,饭菜终于来了。原来那两个在房中偷看的美女,也觉得肚子顶不住了,偷偷打了快餐的电话。

    在送餐的员工按门铃后,董妮才假装刚起来。给了钱后,去门外取了当天的报纸。

    这都市报的第一版做得很有点与平时不太一样,最大的主标题竟然是关于昨晚的晚会——一对玉女传扬“中国人”,下面是叶映晴、董妮合唱的舞台照。

    当天,几乎所有日报都是用很大版面报道了前一天“六一慈善晚会”的情况,当然,重点各不一样,像都市报那样“出位”的,还是独此一家。

    都市报那时候也是刚成立一年多,还算不上一家主流大报,为了在竞争激烈的报刊市场拼杀出一条血路,喜欢剑走偏锋,那时候他们主攻娱乐,号称要做中国最好的娱乐报纸。这个很偏的定位相当成功,都市报果然很快如他们的宣传口号一样,做成了国内数一数二的娱乐性日报。至于都市报后来在做大做强后,宣传的口号变成了“做中国最好的报纸”,当时正在主抓娱乐的老总们,其实也是没有想到的的。

    有梦想是好的,没有梦想就像咸鱼一样。对于一般人老说,如果梦想太高,就成了空想。

    幸亏叶映晴这个抄袭者不是一般人,根据曾经存在的真实历史,稍加利用,便一夜成名了。

    林华是都市报的娱乐记者,在看过那晚的演出后,她与很多同行一样,断定叶映晴肯定会出名。不过作为平面媒体的记者,不如电视记者那样有影像优势,所以那晚他并没有像其他记者一样守侯在外面苦等。

    面对同样的新闻素材,要做出与其他媒体不一样的报道出来,就需要从角度上入手,从其他人没有想到的视角插入,对报纸新闻来说,“只有想不到,没有做不到”。

    林华在当晚的演唱会还结束后,就匆匆赶回报社赶稿。

    写完这个新闻性的报道后,她马上动用关系,打听叶映晴的情况,她决定做第一个把叶映晴这些资料爆出来的记者。

    第一个,总是能得到不错的回报的。

    这叶映晴不是突然从石头里面蹦出来的,他有家人和亲戚朋友的。

    林华通过公安局户籍管理科的同学,很快找到了叶映晴的资料。

    可是叶映晴的身份,还是让林华小小的吃了一惊,叶映晴竟然是不久前失踪企业家叶能华的独生女儿。

    林华根据职业敏感性,马上觉得这个一个可以大作一笔文章的重磅的娱乐新闻。

    于是,赶紧联系了几个同事,采取了分头行动,决定当晚就做一个大大的“叶映晴”出来,这个时候,已经名气不小的董妮,反而不是他们的重点考虑对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