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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 大汉天军(二)

新汉作者:左角龙 2020-01-02 06:59
    然大皇帝限制婚育年龄的诏令一下大汉国万民沸方郡守和朝廷官员也都纷纷上章表示反对。

    但刘常满的态度很坚决这道诏令根本是建立新军队的第一步若不能将其压制下去如何能够实施下一步的方案?于是在大汉皇帝的授意下天下郡国都接到了太医院的一封信札在信札里详细的罗列了几组统计数据:

    从大汉五年到大汉二十五年这二十年之间太医院总共统计到长安城中女子十五岁到二十岁生育的一万六千例其中成功生育一万四千零三例婴死母存四百七十二例母死婴存六百二十八例母婴同亡一千八百九十七例!

    与此同时统计到女子二十岁以上生育者两万八千例其中成功生育两万六千九百九十一例婴死母存五百零九例婴死母存二百十一例母婴同亡者仅三百八十九例!

    (在古代女人生孩子是一道极其险恶的鬼门关古代妇女生育时母子的死亡率一直保持在每百人五人左右。而头胎生育时的死亡率更达到惊人的五分之一至于少女妈妈的死亡率则更高。不过刘常满的这条统计数据有一定的猫腻因为当时二十岁以下的母亲多半是头胎生育而二十岁以上的一般都是二胎三胎了死亡率要低得多。)

    这道敕文被广泛布告之后百姓的心情这才平静了一点。大汉皇帝又不失时机地颁布了一道诏令:

    “朕闻古之圣皇心怀元元抚育天下蒸民如父母朕甚慕焉。今天下万民不论男女皆朕之子女也。少女孕育五死其一朕甚悯之。故有前诏。今天下万民为人父母者。亦当如朕一般。体上天好生之德驱己女十五出嫁与杀女无异也!朕亦有子女为人父从今日始朕之子女男不过二十四。女不过二十一者一律不得婚娶以为万民表率尔其钦哉!”

    至此建立大汉天军的设想真正的变成一个巨大的工程。在百姓们逐渐接受了这个新诏令的时候刘常满又派两院之中选拔出数名院士开始招收徒弟。

    其招收徒弟的标准中。有一条很重要。就是“二十以上尚未婚配。”有人问为什么要这么规定院士们就解释说:“二十以上尚未婚配的话。就说明这个人一是遵守大汉皇帝诏令二是不曾婚配就说明他有心向学不立业就不成家正适合自己招收徒弟的想法”云云其实这是一套鬼话正是大汉皇帝在为限制男子早婚想办法。

    除去这条小插曲外皇帝还下达诏令号令诸郡国自此之外凡招收官吏衙役巡捕之类地公务员遵守大汉国婚育政策者也作为一个极为重要地考核标准。以致于有那么一段时间刘常满甚至觉得自己差点变成了后世地计划生育干部了。

    等这些诏令颁布之后大汉国的百姓们也渐渐感觉到了好处。

    孔子云:“吾十五而有志于学”古代所谓“弱冠之年”也就是二十岁了方算是成年但到了秦朝因为“傅籍”时间提前为十七岁所以成年自然也就算是十七岁了再加上百姓们生计艰难养女养到十五岁就想提前嫁出而“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思想更是让家有儿子的家庭迫不及待的想早早替儿子成亲也好生育孙子。…bsp;但这么一来作为社会主要劳动生产力的男子就早早的被家庭所束缚在十几岁这样一个任事不懂地年龄就开始担当了许多责任。古人说婚姻乃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现代多有诟病的可倘若你回到古代看看就知道了。

    都是十五六岁的小屁孩子懂得什么终身大事?不靠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那又靠什么去?不信你看看如今十五六岁的小孩子们“自由恋爱”过家家有几个真正成功了的?

    倘若古代人都和现代一样二十五六甚至二十七八平三十才结婚结婚的男女双方自己都有了见识估计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力量恐怕就要小得多吧!

    不过对于大汉国百姓来说此时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也并非婚姻的全部男女双方自己也是有一定言权地。而且不让过早结婚了之后大汉国地青年男子们从志学之年开始终于腾出了不少时间可以去学习各种各样的技能了。

    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望子成龙的心思每朝每代地父母都是一样的。眼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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