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一十七节 主角终于又出场了
《一**三》作者:Agincourt 2020-01-06 16:54
良弼遭到刺杀。
一位拥有皇族身份、而且掌握军队的辅政大臣遭到刺杀。
而且是在帝国的首都。
每一个了解中国的政治局势的人都能看出,这起事件的严重程度绝不会比皇帝本人遭到刺杀更低——帝国的官僚都很聪明,因此非常难得的,这些人用自己能够达到的最快速度做出了反应。
北京的正式抗议只比张绍曾的报告晚了一天送到秦朗面前。
这是从未达到过的反应速度,几乎称得上奇迹,因为十几个小时以前,承担这项使命的两位外交官,旧金山总领事周汝钧和公使馆的武官谭锦镛,还在圣弗朗西斯科,而且谭锦镛被关押在警察局的监狱,而周汝钧忙着把他弄出来。
他们肯定是离开警察局就立即上路了。
真积极。
但秦朗不喜欢他们的这种积极态度。他已经收到许多电报,而且还会收到更多,一些是某些人的辩解,一些是调查报告,剩下的全是要求进行解释和评估,不是来自纽约就是来自华盛顿,必须给予重视;在这个时候,他不愿意看到一份完全多余的电文。
哪怕他可以、并且肯定会将它扔到一边。
只是出于必要的礼貌,他不得不把自己装扮得像个拥有多重显耀身份的大人物,浪费一点宝贵的时间接待两位理论上很尊贵、实际上不值得一提的外交官,接受他们提出的抗议;不过两位外交官表现得很客气。不像是来提出抗议,更像是来道谢……
事实上,他们就是来道谢。同时代表总理衙门提出抗议。
因为他们遇到的麻烦。
如果没有秦朗,他们就会继续困在那座城市,为了警察局的指控焦头烂额,需要耗费许多资金和时间才能解决问题;圣弗朗西斯科的警察似乎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行为会不会引起外交上的纠纷。周汝钧已经束手无策了,只能请求公使馆协助,但是秦朗只用一个电话就让警察局撤销了指控。
尽管结果还不能让人完全满意:警察局拒绝道歉,坚持自己的人没有任何错误。而且发出威胁,如果谭锦镛继续“无理取闹”,就会遇到加倍的麻烦;不管怎样。能够解决问题总是一件好事。
秦朗帮了一个很大的忙。
虽然他需要为良弼遇到的刺杀承担一部分责任,那是公事,而在私人的角度,不管是礼节性的表态还是出于真心。向他表达谢意也是应该的。
然而这只是周汝钧和谭锦镛的一厢情愿的观点。
他们弄错了一件事。
秦朗没有给圣弗朗西斯科的警察局打电话——他很忙。还有很多重要的工作等着他,没有时间关心发生在一座距离圣迭戈几百英里的城市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更不用说亲自给那里的警察打电话——只是一群小角色,几年前他还需要亲自做这件事,但现在,他们自己就知道应该怎么做。
哪怕那些傻乎乎的警察真的愚蠢到不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做法,只需要umbrel的一个中层管理人员稍稍表达一下关注,他们也会立即反应过来。
否则他们就不能继续留在现在的位置上了。
周汝钧和谭锦镛认为是他解决了问题。实际上只是他的名字起了作用。
秦朗没有听到任何消息。
直到两位外交官开始向他道谢,他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当然。他确实知道谭锦镛的遭遇。这位原本应该死于自杀的陆军上校在历史上没有太多名气,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名气,如果有人需要一个国家软弱和无能导致外交官遭到羞辱甚至不幸遇害的例子,他的名字就有可能出现。
不过,因为历史记载太少也太模糊,再加上他的遭遇的悲惨程度还不能与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蔡公时相提并论,他被提起的次数很少,大部分只是引用了相同的文章。
而且有很多错误。
秦朗正在意识到这一点。
虽然记忆已经变得很模糊,不过他还是可以想起一些内容,曾经看到的那篇文章提到谭锦镛使用英语回敬了警察的语言羞辱,但这位上校先生告诉他,他不懂英语因此不知道警察说了什么,这导致他对警察的命令置之不理,于是警察动了手,而他毫不客气的进行了反击,结果警察叫来更多警察……
秦朗不得不暂时放弃了弄清引起这起事件的那个家伙——如果没有意外,他的名字应该是约翰.克雷默——是不是使用了“黄皮猪”这个词的念头。
他不关心谭锦镛的遭遇。如果上校先生真的拒捕和袭警,这件事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如果克雷默警官确实使用了那个词,那么他就应该在新郎湖或者太平洋的某个地方得到一个新位置,然后一直待在那儿。
直到有人把他找出来。
经过了这么多年以后,加利福尼亚的每个警察都该知道,哪些词可以使用,哪些不能。
克雷默警官最好不要犯错。
但是上校先生不能证实这一点。当然,最终,秦朗还是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弄清真相,比如几位同事或上级的亲切和友好的登门拜访,但现在,他只能让他把整个事件的经过说完,然后侧过脸对着周汝钧耸了耸肩。
“我对此有一些好奇,北京为什么会任命一位听不懂英语的军官担任公使馆的武官?”
他突然使用了英语以至于周汝钧用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想到他的一个众所周知的习惯,喜欢使用英语而不是中文与华人交谈——许多人相信这是因为秦朗希望自己看上去更像美国人,实际只是因为他听不懂南方的方言——虽然不喜欢他的做法。旧金山总领事还是用英语进行了解释。
“锦镛是武举人,曾经担任先帝的侍卫,所以不通西文……”
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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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拥有皇族身份、而且掌握军队的辅政大臣遭到刺杀。
而且是在帝国的首都。
每一个了解中国的政治局势的人都能看出,这起事件的严重程度绝不会比皇帝本人遭到刺杀更低——帝国的官僚都很聪明,因此非常难得的,这些人用自己能够达到的最快速度做出了反应。
北京的正式抗议只比张绍曾的报告晚了一天送到秦朗面前。
这是从未达到过的反应速度,几乎称得上奇迹,因为十几个小时以前,承担这项使命的两位外交官,旧金山总领事周汝钧和公使馆的武官谭锦镛,还在圣弗朗西斯科,而且谭锦镛被关押在警察局的监狱,而周汝钧忙着把他弄出来。
他们肯定是离开警察局就立即上路了。
真积极。
但秦朗不喜欢他们的这种积极态度。他已经收到许多电报,而且还会收到更多,一些是某些人的辩解,一些是调查报告,剩下的全是要求进行解释和评估,不是来自纽约就是来自华盛顿,必须给予重视;在这个时候,他不愿意看到一份完全多余的电文。
哪怕他可以、并且肯定会将它扔到一边。
只是出于必要的礼貌,他不得不把自己装扮得像个拥有多重显耀身份的大人物,浪费一点宝贵的时间接待两位理论上很尊贵、实际上不值得一提的外交官,接受他们提出的抗议;不过两位外交官表现得很客气。不像是来提出抗议,更像是来道谢……
事实上,他们就是来道谢。同时代表总理衙门提出抗议。
因为他们遇到的麻烦。
如果没有秦朗,他们就会继续困在那座城市,为了警察局的指控焦头烂额,需要耗费许多资金和时间才能解决问题;圣弗朗西斯科的警察似乎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行为会不会引起外交上的纠纷。周汝钧已经束手无策了,只能请求公使馆协助,但是秦朗只用一个电话就让警察局撤销了指控。
尽管结果还不能让人完全满意:警察局拒绝道歉,坚持自己的人没有任何错误。而且发出威胁,如果谭锦镛继续“无理取闹”,就会遇到加倍的麻烦;不管怎样。能够解决问题总是一件好事。
秦朗帮了一个很大的忙。
虽然他需要为良弼遇到的刺杀承担一部分责任,那是公事,而在私人的角度,不管是礼节性的表态还是出于真心。向他表达谢意也是应该的。
然而这只是周汝钧和谭锦镛的一厢情愿的观点。
他们弄错了一件事。
秦朗没有给圣弗朗西斯科的警察局打电话——他很忙。还有很多重要的工作等着他,没有时间关心发生在一座距离圣迭戈几百英里的城市的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更不用说亲自给那里的警察打电话——只是一群小角色,几年前他还需要亲自做这件事,但现在,他们自己就知道应该怎么做。
哪怕那些傻乎乎的警察真的愚蠢到不知道什么才是正确的做法,只需要umbrel的一个中层管理人员稍稍表达一下关注,他们也会立即反应过来。
否则他们就不能继续留在现在的位置上了。
周汝钧和谭锦镛认为是他解决了问题。实际上只是他的名字起了作用。
秦朗没有听到任何消息。
直到两位外交官开始向他道谢,他才知道发生了什么。
当然。他确实知道谭锦镛的遭遇。这位原本应该死于自杀的陆军上校在历史上没有太多名气,但也不是完全没有名气,如果有人需要一个国家软弱和无能导致外交官遭到羞辱甚至不幸遇害的例子,他的名字就有可能出现。
不过,因为历史记载太少也太模糊,再加上他的遭遇的悲惨程度还不能与南京国民政府统治时期的蔡公时相提并论,他被提起的次数很少,大部分只是引用了相同的文章。
而且有很多错误。
秦朗正在意识到这一点。
虽然记忆已经变得很模糊,不过他还是可以想起一些内容,曾经看到的那篇文章提到谭锦镛使用英语回敬了警察的语言羞辱,但这位上校先生告诉他,他不懂英语因此不知道警察说了什么,这导致他对警察的命令置之不理,于是警察动了手,而他毫不客气的进行了反击,结果警察叫来更多警察……
秦朗不得不暂时放弃了弄清引起这起事件的那个家伙——如果没有意外,他的名字应该是约翰.克雷默——是不是使用了“黄皮猪”这个词的念头。
他不关心谭锦镛的遭遇。如果上校先生真的拒捕和袭警,这件事也就没有任何意义。但是,如果克雷默警官确实使用了那个词,那么他就应该在新郎湖或者太平洋的某个地方得到一个新位置,然后一直待在那儿。
直到有人把他找出来。
经过了这么多年以后,加利福尼亚的每个警察都该知道,哪些词可以使用,哪些不能。
克雷默警官最好不要犯错。
但是上校先生不能证实这一点。当然,最终,秦朗还是可以通过别的方式弄清真相,比如几位同事或上级的亲切和友好的登门拜访,但现在,他只能让他把整个事件的经过说完,然后侧过脸对着周汝钧耸了耸肩。
“我对此有一些好奇,北京为什么会任命一位听不懂英语的军官担任公使馆的武官?”
他突然使用了英语以至于周汝钧用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想到他的一个众所周知的习惯,喜欢使用英语而不是中文与华人交谈——许多人相信这是因为秦朗希望自己看上去更像美国人,实际只是因为他听不懂南方的方言——虽然不喜欢他的做法。旧金山总领事还是用英语进行了解释。
“锦镛是武举人,曾经担任先帝的侍卫,所以不通西文……”
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