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悍将
《剑开天门》作者:佛门青衣 2021-03-20 07:15
年关将至,扼守整个中原北大门的飞仙关也即将迎来轩辕宏图为庆祝今年喜事连连而专门准备的盛大士兵聚会,说是喜事连连,但算来算去这位似乎在江湖上连连碰壁的大皇子好像并没有什么事情能称得上是喜事,若真要说的话,也大概就是那批举世瞩目的神兵利器即将打造完毕罢了。
野狼伤好,哪怕伤完全康复以后在身上留下了密密麻麻疤痕,哪怕此时这位飞仙关悍将才真正看起来当得起野这个字。
轩辕宏图已不在飞仙关许久,亲自监督这批神兵利器让这位飞仙关大统领几乎与神机营工匠同起同睡,这在轩辕宏图从戎生涯中是从未有过之事,足可见殿下对这批装备有多重视。
他虽不在飞仙关,不过此关依旧有麾下三位大将镇守,哪怕西域蠢蠢欲动,也哪怕他们会在此年关之际发动战争,轩辕宏图也全然不惧怕。
今夜天气阴霾,不过飞仙关数万士兵齐聚的营地之中却是热火朝天,平日里不允许饮酒的军规也在这一日彻底解放开来,因为今日是除夕之夜,过了午时便是新年,士兵大多驻守边疆数十年如一日,便是逢年过节也只能捎信回家而已,这其中还有不少大字不识一个的,没办法写家书只能找人代笔,兴许是长久朝夕相处,代写家书的那些个“读书人”总会时不时在这联系千里之外一家人的白纸黑字之上加一些无伤大雅玩笑,儒生施修齐已去了西楚,如今飞仙关无军师,便只能全部倚仗到了飞仙关三大将之一的秀才郎身上。
关于这位四五十岁长的斯斯文文分明应该是拿笔杆子却拿起了刀枪的秀才,军营中有许多不同版本的说法,有人说这名为张义君的家伙是因为洞房花烛夜逮住了自家婆娘跟昔日好兄弟在本来应该属于他的床上苟同,愤怒之下杀了这一对快活鸳鸯之后逃命出去,不巧被官兵所抓,若非遇见上一任边关大将,恐怕也要紧随自家賊婆娘而去,为上一任大将所救,从此来了飞仙关数十年寒暑如一日,终成如今地位。
也有人说这张义君乃是富家子弟,当兵不过是为了图快活,谁知道那么几年兵当下来居然爱上了这换做谁都待不下去的地方,成为此飞仙关三位大将之一。
但不论版本如何流传,不变的永远都是士兵们在见到这个最不像大将的大将时候永远都改不掉一副嬉皮笑脸,偏偏张义君还根本不以为意,都说军中上下分明,军令如山,到了这位秀才郎这里却绝对不是那么回事,他总说军营若想真正上下一心,那还得要跟士兵做朋友才行,战场上,为了朋友而厮杀的士兵和为了命令而厮杀的士兵绝对不是一个概念。
他观念与老儒施修齐观念不合,故此在施修齐还在飞仙关时候,这位秀才郎大多时候是不主事的,等施修齐走了之后他才展露锋芒。
秀才郎喜欢喝酒,并且无酒不欢,哪怕平日里因为军规不得不严格执行,却还是会时不时的抿上两口。
他写得一手好字,就如同军中士兵所说,这家伙,恐怕出去跟姑娘玩耍时候仅凭一手好字便能得到人姑娘芳心,今夜秀才郎很忙,一边喝酒一边替这些喝醉的士兵写一些连他自己都不知所云的家书寄回去,其实就算新年家书也应当是半个月前就寄出去才对,这样在此年关,家里人应该就能看到了,见不到人,有一封家书总归也是好的。
即便如此,秀才郎依旧来者不拒,一方砚台磨的几乎见了底,他不抬头,在这营帐之中也大概知道才踏入营帐,士兵便一哄而散的家伙是谁,因为似乎除了这个家伙,好像没人能单凭气势便有这么大的震慑力。
“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你这家伙应该是从小父母双亡,仅凭着自己一股子毅力活到今天的才对,难不成你也要我执笔为你写一封家书?写我倒是能写,问题是我可不知道寄给谁去。”
桌岸旁边的确生的秀气,两撇八字胡格外引人注意的秀才郎这时候才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已经浑身狰狞伤疤的野狼,原来他不只是八字胡,下巴也留着一撮山羊胡。
野狼全不在意因为自己出现让士兵一哄而散,或者说他早就习惯了如此,军队里需要他这么一个人,所以他成了野狼,也因此才扬名天下。
野狼没有朋友,即便是面前这秀才郎也不能算是朋友,顶多算得上是能说几句话的战友,不过大抵是因为野狼也有感情,既有感情便不能真正掩饰自己在这酒后的失落。
他自己抽出来一张椅子,也不等这营帐主人相请,便自顾自坐在了秀才郎对面,手提一壶酒。
他轻声道。
“前不久我遇上了一些麻烦。”
“我知道,或者应该说咱们整个军营所有士兵都知道才对。”
秀才郎索性干脆直接将手中毛笔轻轻放在砚台上,他不是一个很懂野狼的人,不过即便这样,他仍是愿意放下笔听一听眼前这似乎没有感情的男人究竟想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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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狼伤好,哪怕伤完全康复以后在身上留下了密密麻麻疤痕,哪怕此时这位飞仙关悍将才真正看起来当得起野这个字。
轩辕宏图已不在飞仙关许久,亲自监督这批神兵利器让这位飞仙关大统领几乎与神机营工匠同起同睡,这在轩辕宏图从戎生涯中是从未有过之事,足可见殿下对这批装备有多重视。
他虽不在飞仙关,不过此关依旧有麾下三位大将镇守,哪怕西域蠢蠢欲动,也哪怕他们会在此年关之际发动战争,轩辕宏图也全然不惧怕。
今夜天气阴霾,不过飞仙关数万士兵齐聚的营地之中却是热火朝天,平日里不允许饮酒的军规也在这一日彻底解放开来,因为今日是除夕之夜,过了午时便是新年,士兵大多驻守边疆数十年如一日,便是逢年过节也只能捎信回家而已,这其中还有不少大字不识一个的,没办法写家书只能找人代笔,兴许是长久朝夕相处,代写家书的那些个“读书人”总会时不时在这联系千里之外一家人的白纸黑字之上加一些无伤大雅玩笑,儒生施修齐已去了西楚,如今飞仙关无军师,便只能全部倚仗到了飞仙关三大将之一的秀才郎身上。
关于这位四五十岁长的斯斯文文分明应该是拿笔杆子却拿起了刀枪的秀才,军营中有许多不同版本的说法,有人说这名为张义君的家伙是因为洞房花烛夜逮住了自家婆娘跟昔日好兄弟在本来应该属于他的床上苟同,愤怒之下杀了这一对快活鸳鸯之后逃命出去,不巧被官兵所抓,若非遇见上一任边关大将,恐怕也要紧随自家賊婆娘而去,为上一任大将所救,从此来了飞仙关数十年寒暑如一日,终成如今地位。
也有人说这张义君乃是富家子弟,当兵不过是为了图快活,谁知道那么几年兵当下来居然爱上了这换做谁都待不下去的地方,成为此飞仙关三位大将之一。
但不论版本如何流传,不变的永远都是士兵们在见到这个最不像大将的大将时候永远都改不掉一副嬉皮笑脸,偏偏张义君还根本不以为意,都说军中上下分明,军令如山,到了这位秀才郎这里却绝对不是那么回事,他总说军营若想真正上下一心,那还得要跟士兵做朋友才行,战场上,为了朋友而厮杀的士兵和为了命令而厮杀的士兵绝对不是一个概念。
他观念与老儒施修齐观念不合,故此在施修齐还在飞仙关时候,这位秀才郎大多时候是不主事的,等施修齐走了之后他才展露锋芒。
秀才郎喜欢喝酒,并且无酒不欢,哪怕平日里因为军规不得不严格执行,却还是会时不时的抿上两口。
他写得一手好字,就如同军中士兵所说,这家伙,恐怕出去跟姑娘玩耍时候仅凭一手好字便能得到人姑娘芳心,今夜秀才郎很忙,一边喝酒一边替这些喝醉的士兵写一些连他自己都不知所云的家书寄回去,其实就算新年家书也应当是半个月前就寄出去才对,这样在此年关,家里人应该就能看到了,见不到人,有一封家书总归也是好的。
即便如此,秀才郎依旧来者不拒,一方砚台磨的几乎见了底,他不抬头,在这营帐之中也大概知道才踏入营帐,士兵便一哄而散的家伙是谁,因为似乎除了这个家伙,好像没人能单凭气势便有这么大的震慑力。
“如果我记得不错的话,你这家伙应该是从小父母双亡,仅凭着自己一股子毅力活到今天的才对,难不成你也要我执笔为你写一封家书?写我倒是能写,问题是我可不知道寄给谁去。”
桌岸旁边的确生的秀气,两撇八字胡格外引人注意的秀才郎这时候才抬起头来看了一眼已经浑身狰狞伤疤的野狼,原来他不只是八字胡,下巴也留着一撮山羊胡。
野狼全不在意因为自己出现让士兵一哄而散,或者说他早就习惯了如此,军队里需要他这么一个人,所以他成了野狼,也因此才扬名天下。
野狼没有朋友,即便是面前这秀才郎也不能算是朋友,顶多算得上是能说几句话的战友,不过大抵是因为野狼也有感情,既有感情便不能真正掩饰自己在这酒后的失落。
他自己抽出来一张椅子,也不等这营帐主人相请,便自顾自坐在了秀才郎对面,手提一壶酒。
他轻声道。
“前不久我遇上了一些麻烦。”
“我知道,或者应该说咱们整个军营所有士兵都知道才对。”
秀才郎索性干脆直接将手中毛笔轻轻放在砚台上,他不是一个很懂野狼的人,不过即便这样,他仍是愿意放下笔听一听眼前这似乎没有感情的男人究竟想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