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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一章 空间乱流、至尊星空(2/2)

地狱收费站作者:偷窥的蛤蟆 2020-01-09 16:07
然离去。”

    “进入1000公里内,意味着必须得经过空间乱流的洗礼。除此之外,就只有超越小神的力量。如果想生还,就赌那空间乱流的威力只有初始级”森巴解释道。

    空间乱流亦有等级之分。分别为四个级别,一、初始级;二、太始级;三、原始级;四、杀始级。四个级别,分别代表着不同的力量阶位。

    初始级人类进去,有可能安全而退,亦有可能陨落。运气好的,红气被吸进去亦能安全而退。但运气差的,五彩强被吸进去亦有可能陨落。

    初始级对于神人来说,最为安全。至于杀始级,那是连主神都畏惧,连至高神都不想招惹的存在。因为杀始级,大神为最低门槛。也就是说,大神有可能安全而退,但是其恐怖的力量能让至高神都大伤元气,甚至让主神陨落。

    至高神大伤元气?

    主神陨落?

    那将是怎样的一个存在?

    宇宙内,除了法则之神,便数到至高神的力量最为强大。而连至高神都能大伤元气,那得多恐怖?而仅次于至高神的主神,居然会陨落,那又得多恐怖?

    想想,都能令人为之胆颤。

    幕舒听到这一点,嘴巴早已经合拢不起来了。但很快,惊讶消逝之后,幕舒突兀的萌生一个念头。那就是,如果死神陷进空间乱流里,而后陨落,那签订的契约岂不是失效了?

    毕竟,签订者死了,那么怎样执行?

    贩卖灵魂,签订者都死了,又贩卖给谁?

    这不同主仆契约,一旦签订之后,主人身死,奴仆也必须死但幕舒与死神签订的是贩卖灵魂的契约。这里面,属于平等的生意来往,不存在其它的单方弊端。

    也即是说,一旦一方死去,契约便很有可能失效。当然,也只是可能罢了。对于死神死,有可能失效,对于幕舒死,除非是灵魂被湮灭,否则200年后照样会被法则之神将灵魂送到死神的手。

    因为这是用法则之神的名誉来签订,来起誓的。一旦违背,就等同于违背宇宙法则,这是绝对不能被容忍的。

    而死神陨落,也就等同于接受者没了。没有了接受者,那么灵魂又贩卖给谁?难不成法则之神去复活死神,而后将幕舒的灵魂交给他吗?

    这明显是不可能的。法则之神绝对不会去做着亏本的生意。如果任何一名神,都诱拐一名人类和他签订者中类似于幕舒的契约,那么是否就不用陨落了?一旦陨落,就利用这漏洞去复活自己?所以说,法则之神绝对不会那般愚蠢的。

    幻想总是美好的

    但事实却是残酷的

    幕舒这一幻想,实现的几率,大概是亿万分之一也没有,无限接近于0。死神,如果不是至高神,至少也是主神的存在。那么要是至高神,首先就避免了陨落。如果是主神,到了那一个的程度,如果连预测空间乱流都无法预测,他就枉为主神了。

    所以说,幕舒这一设想,几乎可以被忽视掉。至于通过其它什么特殊的手段令他误入空间乱流的区域里,倒也不是不可能。但是这对于幕舒来说,比他成就主神更难。

    因为需要一件至宝。

    一件令宇宙法则也嫉妒也眼红的至宝。

    而这件至宝,名唤‘至尊星空’。在宇宙至宝之中,亦算是顶级的存在。宇宙至宝无数,能排在顶峰的至宝,几乎都掌握在至高神的手中。

    而这件至尊星空,便是由木属性的至高神来掌控。所以说,幕舒想要得到这件至宝,就等同于要从至高神的手中掠夺。

    试想,从至高神手中掠夺,有可能吗?是否被成就主神还难?至少成就主神,可以通过自己去修炼,用时间去积累,用秘法去叠加。但是想从至高神手中获掠夺至尊星空,那就等同于去送死

    甚至连送死的机会都没有。

    因为幕舒如今才什么样的修为?

    只是一个红气巅峰的蝼蚁罢了不是神人,又谈何去送死之说?况且,即使是神人,也难以见至高神一面。因为神之位面的大小事务,都是一级管理一级。

    例如至高神,所掌管的便是主神以下的神。但通常主神以下的神,便不再理会。因为只需掌控主神,再有主神去掌控下面的神便可以了。

    也就是说,一般神人,见的大概只有小神的级别。至于小神以的级别,便可能遇见了。而想面见主神,也需要步入大神的级别,否则就是妄想。